和男神金一起发生的事

今年我十七岁。

我觉得我很难再喜欢谁了。

一开始我追男神金的时候,我就跟他说这是我第一次这么主动应该也是最后一次了。

男神金。

是男神,姓金。

天生长了一张招蜂引蝶的脸。

在一起的时候偶然与隔壁宿舍一姐妹谈起对象的事,我就把他的照片给那姐妹看了,那姐妹认识的人多,关系广,瞥了一眼照片一拍大腿,就说:“奥!是他啊,这个男生女生缘超好的。”

我说我知道。

起初的时候,谁都没想到我会和他发生那么多事,包括我自己。

第一次见到他,是在食堂。宿舍四个坐在一桌吃饭,突然我对面慧姐压低声音说:“你看,那个男生好帅。”

一回头,就看见一个中分走过来。当时乍一眼倒没觉得怎么样,心思全在吃东西上。结果巧的是他买了一份炒饭就坐在我们斜对角的一桌上。

刘海中分,皮肤好白。

这个时候我也吃的差不多饱了,饱食思淫欲,当时我一抬头看见他一个人静静地坐在那边吃饭,顿时感觉真的好帅,于是就默默掏出手机来了几张,拍着拍着发现哪里不太多,这张正脸照简直完美……

……

……

原来是他盯着镜头看……

尴尬啊。

虽然人家没说啥,但是有意无意的瞟我两眼,虽然我脸皮厚,也是会觉得尴尬的嘛,然后我就拉着舍友跑了,可怜了那个麻辣烫都还没吃完的妹子。

那是我第一次见到他,我想我应该一时半会忘不了。

那时候一拖三落荒而逃的我,自然是没想到很久之后的某一天,和他面对面坐着的自己,掏出手机咔嚓一下拍下一张正脸照还拍的正大光明、无所畏惧。

那些都是后来也就是现在的我无法放下的。

第一次正式见面的时候,月朗星稀操场上单杠下,我站在他面前说起第一次见他时的样子,问他还记得吗?

他只是抿唇一笑说:“呐,这么久之前的事了,我怎么可能还记得。”

用慧姐很久之后的一句话来说就是:在你心里无法忘怀的一件事,对那个人来说可能是拼尽全力都想不起来的。不能怪他没心没肺,谁都记不住一件自己不在乎的事。

道理很简单谁都懂,只是那时候我只看到了能遇到他的幸运,其他无所畏惧。

总会有那样一个人,会让也许向来无欲无求的你,想要永远拥有。

看见他,你就觉得很开心,想和他说说话,想拥抱他的心事,走在他身边你一侧脸就可以看见他的侧脸,是一件幸福的事,除在一起外最幸福的事。看着他的背影你会忍不住从背后抱一下,站在他面前你会踮起脚尖轻轻吻一下他的唇,你的全世界都知道他这个人,同时你想住进他的世界。

我忘记了自己是怎么把金大男神感动的。

只是现在夜深人静想起他的时候总会把自己感动。

他曾因为感动和我在一起。

也因为只是感动和我分开。

以至于后来有人问起我们的故事。

我只能说,把他感动过。

一开始我觉得世界上最伤人的话是他的那句:感动不是爱。

后来才发现自己没见过世面。

发现这一点是在分开快一个月的时候,那一个月我没有找过他一次,没和他说过一句话,哪怕是在学校遇到也没有打过一次招呼,哪怕是他走在我身后也没有回过一次头。我没有办法形容这种故作坚强的在意有多难受,也希望不要有太多人懂。

那件事发生在南通,期末考完后我和慧姐还有另外一个南通的小姐妹阿始去了南通。本想放松一下压抑的心情,可是事实上到了一个全新的地方,看着陌生的一切,从未走过的街道,从未见过的人,你会更加想念曾经那些熟悉的美好。

在南通的第二天,在KTV里喝完瓶子里的最后一口酒,我按下了他的电话。

第一通什么都说不出口,哭的上气不接下气。

第二通我说我打错了,因为我不知道该怎么回答你是谁这个问题。

第三通我告诉他我还喜欢他。

结局就是现在的样子,没什么样子。

其余说的很多话我记不太清也不想记清了,那通两分钟的电话我唯独记得自己最后的那声算了,就这样吧。和中间哽咽出口的那句我还喜欢你。

于是故事连在一起就成了。

我还喜欢你。

算了,就这样吧。

那通电话后,我觉得感动不是爱这句话其实没什么杀伤力。

你可以想象一下,你喜欢的男生在电话的那头轻轻地告诉你:“其实也没那么喜欢她,就是不喜欢你了。”然后你的那句:“我可以再喜欢你一次吗?”像鱼刺一样卡在喉咙里,眼泪掉下来和酒的味道是一样的,那时候我想到的是第一次坐在食堂里偷拍时的样子:他抬头静静看着我。就像现在他在电话那头静静的等我放弃,如他所愿,遂他之意,于是我轻轻说算了,用了好大力气。

那天晚上我和徐桐躺在床上,她叹了口气说:“有件事我告诉你,你别和慧姐说是我说的。”

我很累不想说话就嗯了一声。

然后她说:“其实我知道那个女生是谁。”

我问她:“你怎么知道?”

金大男神和我分手的时候说他喜欢上别的女生了,他对我的是感动不是喜欢,感动不是爱。我问他那个女生是谁,他不愿意说,几次后我也没力气再问。

徐桐说:“应该就在我们对面三楼,不是14届就是15届。我看见金xx在那里出现过两次。”

我问她:“什么时候看见的。”

她说:“就在放假前一两个礼拜。”

我说我累了先睡了。

徐桐拍了拍我的脸跟我说别哭。

其实我真的哭不出来,只是突然觉得困了,只是突然觉得不值得。

我想起很久很久的一个梦,梦里他对我说:“少女别走,你的笔盖在我这儿。”

那天我意识清醒的最后时刻,想起放假前的一两个礼拜,还在因为在路上的遇上的时候他一直看着我抱有愚不可及的期待。

我承认我还喜欢他。

一直很。

可是故事到这里已经没有然后了,也许我可以死乞白赖的再去找他,也许碰上他游戏赢的时候心情好还会理我。

可是,我做不到。

大概她们说的对,女生真的不该主动。

也许没有人会知道,那通不过短短两分钟、120秒的电话,耗尽了一个我对喜欢这件事的全部勇气。

那天晚上我一个梦也没有做,甚至比起初分开时的那些晚上都要安稳。

后来,我很想他的时候也只是一个人想着,就算想到掉眼泪,难受的喘不过气来,也没有去找过他。

自己的感情最后还得有自己收拾,如果喜欢不是对方要的就别强塞。

我曾强塞过很多东西给他,我的时间,我的温柔,我的可爱,我的狰狞。我从来没有问过他想不想要,一股脑的全部塞给他,最后感动了自己。

一开始偷拍的照片和后来跟他吃饭的时候正大光明偷拍的照片一直被存在一个很隐蔽的地方,一起的还有其他的一些他的照片。这些照片一直好好地保存着,我却很少拿出来看,我不怕看他的照片我只是怕想他。

其实很早之间我就做好了他会走的准备。

那时候在一起的第二天早晨,他突然找我说:“快说!我桌上的KFC早餐是不是你送的。”

我看到这条消息的时候是两个小时后,我跟他说:“你给我吐出来。”配了个微笑的表情。

我早说过他有张招蜂引蝶的脸。

男神也不是白叫的。

我知道他特别喜欢吃全家的猪排饭,说有他妈妈做的味道。

而我追到他也是靠猪排饭。

追他的时候我总给他送饭,万年不变的猪排饭,有时候配上一杯COCO的抹茶拿铁,他喜欢抹茶味的东西。

有次送完饭他qq上找我说:“现在全家买饭送COCO?”

我特想说,是啊,不止送COCO还送女朋友你要不要,可怕吓跑他就超温柔的说:“我去你的!是我给你买的!”

那天晚上我们约好一起去超市,恩,他说勉强算他约我的吧。

因为我跟他说:“我特打扮了俩小时,你就来拿个饭溜达了两分钟不到就走了???”

然后他说:“我晚上要去超市要什么我帮你带”

我问他:“你不要约我吗??”

他说:“你想就一起来呗。”

当时我有点小傲娇了,我就问他:“你算是在约我吗?”

他说:“这算约吗?”

我真想一巴掌拍死他当时。

后来七点多的时候他qq上说他要去超市了。

我说“你真的不约我吗?”

他说:“你下来呀!”

我就屁颠屁颠跑下五楼去了。

我宿舍在五楼,平时下去买个饭都懒。

我之前说我要买笔,算上朋友的一共三支,他买完牛奶后,三个收银台,他走到有卖笔的地方拿了三支才结账,我跟在他身后一句话没说,就感觉更加喜欢了。

收银的阿姨把笔一股脑的一起塞进袋子里,那时候他还不习惯送我到宿舍楼下,到了分叉口他把笔给我,就独自超男生宿舍走去,我右拐往女生宿舍走,一边走一边看他的背影。握着手里的三支笔,我确定我喜欢他,即使始于颜值。

后来,我跑上五楼,走到门口顺手看一眼手机,屏幕居然亮着,是他发来消息:“少女别走,你的笔盖在我这儿。”

我一看手里的三支笔果然有一支没有笔盖。

顿时哭笑不得。

他不会以为我故意的吧??

后来就连徐桐都问我:“是你故意的吧?”

……

我跑下五楼,他已经在宿舍楼下花坛旁边等着了。

我说“我发誓不是故意的!”

他笑着说:“我相信你。”

好无力……

真的是……

后来他看见我新做的指甲,做了有一段时间了,但他是第一次亲眼看到。

左手上有两只鹿,其中一只被美甲那姑娘画胖了,看上去很呆,他说的什么我忘了,只记得他的手好暖和。相比左手,右手做的很单调,花色就无名指上两个字母“cx”,可以解释为我的名字最后两个字的缩写,但它真正的意思是:他名字的最后一个字和我名字的最后一个字缩写,cx。

指甲是去上海前做的,那时候还没认识他多久,陪徐桐去看鹿晗演唱会。我深刻的记得那天4月9号。

因为那天我第一次向他表白,他第一次拒绝我。

不怕丢人,他拒绝过我很多次,第一次我真的是想去死,因为是人生第一次亲自主动表白,后来就渐渐习惯了。然后就死猪不怕开水烫破罐子破摔一周一表白,甚至一天表两次,逮着机会就说逮着机会就说,慧姐说我活像一个逼婚的。

那时候的我,什么都没想,就想和他在一起。

我忘记了,一开始就想做个朋友就好了。

我发誓一开始我真的只求和他做个朋友,是我低估了自己的野心。

在上海那天表完白之后我就没敢登qq,还把qq卸载了,在大街上游荡的时候明明心里有了结果,可还是期待着那个微乎其微的可能。

那天,我忽悠慧姐和喜欢的初中同学表白了。我必须承认,在和金大男神的这段故事里,我太过张狂,完全没有顾忌到身边人的感受,所以我必须说对不起。唯一值得庆幸的是,在我失去金大男神之后,身边人早已经原谅自私的我了。

徐桐的演唱会靠近十点才结束。

我和慧姐还有那个初遇金大男神时麻辣烫还没吃完就被我拉着跑了的妹子,我叫她林小瑜。

我们坐在酒店大厅。

房卡被徐桐带走了,我们只能等她回来。

大厅里,我和慧姐同时把qq下载回来。

这时候金大男神已经回我了。

面对我长篇大论的催泪表白,他就来了两句:

“什么叫我居然把头发剪了

【这里有个表情包:你宛如一个智障】

知道了知道了”

我看见就这两句话还特地刷新了一下,结果还是只有这两句话。

什么叫知道了??

我跟你这么认真的表白,结果你就“阿拉索”??

然后我就问他:“重点是你的头发吗??”

我表白的话里有一句:我第一次见你的时候你还是中分,结果你居然把头发剪了

那时候他已经是齐刘海,也可以分成中分,更像一个正太,还是他那时候中分的时候看上去高冷更帅一点。

他回了说:“不然是你喜欢我吗?”

我跟他说:“我是认真的”

为了表示我的认真我叫了他的名字。

他拒绝我了,他说:“可是我们才见过一次啊,少女”

那时候他总叫我少女,我喜欢他叫我少女,没有别人叫过。

我们是才见过一次,可是我已经偷窥你很久了!

那时候我感觉整个人是崩溃的。

我以为完了,满脑子都是他不喜欢我,他不喜欢我,他不喜欢我。

好吧,我就是玻璃心。

幸好有慧姐跟我说:“人家又没有彻底拒绝你,你看人家现在还关心你。”

我一看手机,果然他qq上说:“你还好吗?”

我吸了吸鼻涕,回:“勉勉强强站得稳”  “我需要冷静一下”

之后一分钟后他问我:“冷静好了吗?”

能不能别总做让我心动的事,这个混蛋。

那天晚上,我和金大男神聊得比以往加起来都多,那应该是我们聊得最走心的一次,甚至胜过之后所有的。

而也是在那天晚上,慧姐被拒绝了,那个男生叫张伟,他对慧姐说:“我以前喜欢你的时候你不说。”

初中的时候成绩不好的女生心里总有一种莫名其妙的自卑,而张伟又是那种很受女生欢迎的男生,那时候他向慧姐表白的时候慧姐拒绝了,就是因为那种自卑。

真的很对不起,自私的我就如同小人得志一样完全没有顾及到慧姐的心情张口闭口金xx,后来我懂得了慧姐当时的感受,金大男神分手和我分手的时候,徐桐刚开始追张文聪,我看着她追张文聪的样子仿佛看到了以前的自己,物也非人也非往事无法追。徐桐每天的话题围绕着男神、张文聪这样的词汇,我顿时明白了当时自己在失意的慧姐面前说那些是有多过分。

那次上海之行的回程上,慧姐在想张伟,我在想金大男神而徐桐还没有遇到张文聪。

故事总是这样,回过头来看一遍,原来如此。

我想不会忘了花坛的蔷薇花和在花架下等过我的他。

我和他认识的在四五月,花坛隔在男女宿舍楼中间,蔷薇花开的正旺。后来我们又形同陌路的时候蔷薇花在接连三天的雨里全部落了,不是小说并非电影,我和他从陌生走到熟悉然后再陌生,那是蔷薇的一个花季。

你可以想象吗?

那个人坐在翠绿的枝藤下轻轻抬头,左边粉色的蔷薇团团簇簇如火如荼,他就真的如同故事里所写的那样眉目如画。

后来好多次,走过花坛我都会朝里望望,他曾坐过的石阶空荡荡的,然后我也空荡荡的。

在南通的时候我经常想那个花坛,有次和慧姐喝大了。我们给丫头打电话,我对着电话喊:“金xx,我给你带猪排饭,你在花坛等我好不好?”

丫头认识金大男神的朋友袁杰,我和金大男神的相遇多亏了她的帮忙,如果不是因为她,袁杰也不会用一顿饭帮我把金大男神骗出来。

被金大男神甩了后,有一次她问我:“后悔吗?”

好多人这么问过我。

我的回答是统一的,后悔。

那时候,薛之谦已经火了。他有一首歌叫《意外》:明知这是场意外,你要不要来?明知是场重伤害,你会不会来?

怎么说,我想过,有很认真的想过。

我后悔,有两件事特后悔,一是去见他,而二是追了他。

其他不后悔,牵他手我不后悔,抱他我不后悔,挽他我不后悔,亲他我也不后悔,对他做过的那些事,对他的好,都不后悔,我认。

只是前面的那两件事是确确实实后悔了,有些事开始就是结束。

与其伤害,不如不爱。

我一直没有问他后不后悔被袁杰的一顿饭骗出来来见我?

其实我很怂,追他的时候天不怕地不怕的样子是装的,他用心点就会发现其实我很怕。

第一次见面时他给我的旺仔牛奶我还留着。

那天微信上聊,他说:“牛奶喝了没?”

我说:“没 我要供起来”

他说:“快点喝 要冷掉的”

他是一个很好的人,只是不喜欢我。

后来,不是后来,是现在,想他的时候我还是经常想到他捉弄我的时候笑起来坏坏的,认真起来好凶,很会关心人,一直很细心……我还是没有办法把他和最后那通电话里的那个人联系到一起。

我的记忆里只有一个爱喝牛奶的暖心男孩。

如果回到最开始的时候,那个普普通通的晚自习,丫头问我:“小白,我能帮你把中分约出来,你去不去?”的时候。我会笑着说:“不了,让袁杰省顿饭吧。”

那样的话就不会有那么多舍不得,就算蔷薇落一地我也最多只是可惜,我还可以没事的时候玩玩自己的长头发,听见少女这个词汇也不会莫名沉默,我不会遇见他,然后顺着这条路走下去,成功避开这次意外,躲过一次重伤害。

可是直到现在我还是无法忘记,某个下雨的晚上,他撑着彩虹的伞,我挽着他的胳膊,我一侧脸就看见他的侧脸,他在我边上唱着“爱你到最后不痛不痒 留言在计较谁爱过一场 我剩下一张没后悔的模样”。

离这个晚上很久的今天,我的个性签名是:怪我没能力跟随你去的方向。

有一天掷骰子我输了,我选真心话,慧姐问我:“他回来你还会不会和他在一起。”

我没多想我就说:“会。”然后觉得不太好,又说:“至少暂时会。”

慧姐扔给我几个字:“我觉得你一直会。”

一直吗?

也许吧。

他唱的那首歌最后几句是这样的:

有一天晚上

梦一场

你白发苍苍

说带我流浪

我还是没犹豫

就随你去天堂

不管怎样

我能陪你到天亮

名字叫《你还要我怎样》

有一段时间我一直不敢听这首歌,因为那段时间我的眼睛一直很红,不可以再掉眼泪。

恩,那段时间他到对面三楼找过那个女孩两次。

好多事情本来不可悲,串到一起后就特别可悲。

那些事情发生了好久了,我敲好每一段都需要停一停,他说过的每一句话,做过的每一件事好像都没有过去很久,我都还记得。

可是很可惜,记得的大概只有我了。

不过我不怪他。毕竟像慧姐说的那样,在我心里无法忘怀的一些事,对他来说可能是拼尽全力都想不起来的。不能怪他没心没肺,谁都记不住一件自己不在乎的事。

今年我十七。

不知道下一次还敢不敢这么拼。

一开始我喜欢金大男神这件事全世界都知道,后来只有懂我的人知道,但是我知道他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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