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前,朝廷里的风流翰林,兵器谱上排名第三的探花郎黯然出关,展开自我放逐生涯。十年后,流放者归来。
这本书在台湾出版时,分为上下两部《风云第一刀》和《铁胆大侠魂》。上部写歼灭梅花盗,下部叙与上官金虹争雄。上部极写“冬”,李寻欢十年后从关外回家,不管眼见何物,都将他迅速带入十年前的情境,带出李寻欢对林诗音的苦恋,寒气逼人;下部极写“秋”,兵器谱上的名角纷纷出场,几乎每一场决战都足以载入武侠史册,带出阿飞对林仙儿的痴恋,风雨萧瑟。
小说的两个部分,味道节奏泾渭分明。上部抒情、舒缓,下部铿锵、紧凑。把它们像珍珠般串在一起的,是李寻欢的回忆。
追忆
《多情》倾尽了古龙的热情和心血,这是一部用他的生命书写的失败之书。作品里头,找不到一个真正的赢家。
从李寻欢入关,到阿飞远行,淡淡的忧伤笼罩全书。和其它武侠人物不同的是,李寻欢并不生活在此时此地,他真正为之沉醉的,只有自己的回忆:
十年前,他放弃了他所有的一切,黯然出关去的时候,也曾路过这里,那时正是春暖花开的时候。
他记得这附近有个小小的酒家,远远就可以看到那高挑的青帘,所以他也曾停下车来,去喝了几斤酒。
酒虽不佳,但那地方面对青山,襟带绿水,春日里的游人很多,他望着那些欢笑着的红男绿女,一杯杯喝着自己的苦酒,准备从此向这十丈软红告别,这印像令他永远也不能忘记。
现在,他想不到自己又回到这里,经过了十年的岁月,人面想必已全非,昔日的垂髫幼女,如今也许已嫁作人妇,昔日的恩爱夫妻,如今也许已归于黄土,就连昔日的桃花,如今已被掩埋在冰雪里。
可是他希望那小小的酒家仍在。
……
冰雪中的世界,虽然和春风中大不相同,但他经过这条路时,心里仍不禁隐隐感觉到一阵阵刺痛。
财富、权势、名誉和地位,都比较容易舍弃,只是那些回忆,那些辛酸多于甜蜜的回忆,却像是沉重的枷锁,是永远也抛不开,甩不脱的。
李寻欢自怀中摸出个扁扁的酒瓶,将瓶中的酒全灌进喉咙,等咳嗽停止之后,才再往前走。
他果然看到了那小小的酒家。
那是建筑在山脚下的几间敞轩,屋外四面都有宽阔的走廊,朱红的栏杆,配上碧绿的纱窗。
他记得春日里这里四面都开遍了一种不知名的山花,缤纷馥郁,倚着朱红的栏杆赏花饮酒,淡酒也变成了佳酿。
如今栏杆上的红漆已剥落,红花也被白雪代替,白雪上车辙马蹄纵横,还可以听到屋后有马嘶声随风传出。
李寻欢一走进门,又一脚踏入十年前的回忆里。
这屋子里的一切竟都和十年前没有丝毫变化,一桌一几,也依旧全都安放在十年前的位置,甚至连桌上的笔墨书籍,都没有丝毫变动,若不是在雪夜,那窗前明月,屋角斜阳,想必也都依旧无恙。
李寻欢仿佛骤然又回到十年前,时光若倒退十年,他也许刚陪林诗音数过梅花,也许正想回来取一件狐裘为她披上,也许是回来将他们方自吟出的佳句记下,免得以后遗忘。
但现在李寻欢想去遗忘时,才知道那件事是永远无法遗忘的,早知如此,那时他又何苦去用笔墨记下?
雪,又在落了。
雪花轻轻地洒在窗子上,宛如情人的细语。
……
李寻欢在一张宽大的、铺着虎皮的紫檀木椅上坐了下来,这张椅子,只怕比他的年纪还要大些。
他记得自己很小的时候,总是喜欢爬到这张椅子上来为他的父亲磨墨,他只希望能快些长高,能坐到椅子上,那时他心里总有一种奇妙的想法,总是怕椅子也会和人一样,也会渐渐长高。
终于有一天,他能坐到椅子上了,他也已知道椅子绝不长高,那时他又不禁暗暗为这张椅子悲哀,觉得它很可怜。
但现在,他只希望自己能和这张椅子一样,永不长大,也永远没有悲伤,只可惜现在椅子仍依旧,人却已老了。
《多情》最大的魅力,也许就在于对逝去时光的追忆和感伤。往者不可留,逝者不可追。李寻欢的肉身驻留在“此时”,他的灵魂却一次次地回到十年前的“彼日”。失去的东西是最宝贵的,因为我们无法改变历史,而记忆仿佛一个过滤器,把悲惨和不幸逐渐筛选剔尽,最后只剩下甜蜜的回忆。所以李寻欢永远郁郁寡欢,就算林诗音重回他的怀抱,也无法让他停止感伤。
王国维《人间词话》有言:“不知一切景语,皆情语也。”冰雪、酒家、梅花,特别是充当李寻欢记忆载体的“小楼”,这些富于视觉冲击力的意象,凝结着李寻欢的痴情和苦恋。小楼虽近在咫尺,又远在天外。李寻欢在孙驼子的酒家里一呆三年,既是守候小楼,也是守候自己记忆和情感的故乡。
空间不变,而时间在“十年前”和“十年后”不断切换,只为了传达一个讯息:故园还是十年前的故园,人却已不是十年前的人了。人面不知何处去,桃花依旧笑春风……这不仅仅是李寻欢一个人的悲欢,也是全人类共有的悲欢。古龙借助李寻欢不断回忆的遭遇过往,准确击中了每个读者的软肋。
按照接受美学的理论,文学史是读者阅读的效应史,一本好书应该由作者和读者共同创作。从这个角度看来,古龙无疑深得其中三昧,他的反覆吟咏一唱三叹,充分调动起读者隐藏(甚至已忘却)的记忆,李寻欢的情义两难、无以为家,也与他们的期待视野暗合。正如一千个人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一样,每个人都可以有自己心中的《多情》。
求道
《多情》一书,没有完全的反面角色。赵正义之流的卑鄙小人,只是江湖里的渣滓和边角料,不值一提。活跃在《多情》舞台上的主要角色,无不超越了狭隘的道德立场,他们的矛盾与冲突,皆来源于对“道”的索求。
1999年,作家李弘发表了不大为人注意的中篇小说《春江花月夜》,把禅宗引入声色犬马的城市生活。主人公“我”花钱包了一个歌舞团的三流舞星,给她念吕洞宾的诗和禅宗的偈子,最终使她凤凰涅磐,跳出惊天一舞。在此之前,“我”只是压抑自己的欲望,因为在求得“道”之前,必须经历苦行。“我”追求的,是舞之道。
刀之锋刃,渡之者稀。能够摆脱红尘束缚,最终得道的,自然是江湖的宠儿,武林中的成功人士。
《多情剑客无情剑》里的各色人等呢?
李寻欢追求情之道,郭嵩阳追求武之道,林仙儿追求欲之道,上官金虹追求权之道……他们忠实于自己的追求,除此之外别无其它。有趣的是,当他们背叛自己追求的“道”时,不论出发点是否向善,他们都遭到了“道”的无情嘲弄。
李寻欢极痴于情,却把林诗音拱手相让,换来了十年的郁郁寡欢。郭嵩阳从未将对手放在眼里,独与李寻欢惺惺相惜,结果败于后者之手,以醇酒美人打发时日。林仙儿肉身布施永无真情,她爱上阿飞的一刻,就是她彻底崩溃的一刻。上官金虹为了权力活着,在最后关头却以身试刀,这一刹那间他似乎忘记了权力——代价就是他的生命。
小说里出现了如此之多的痴于“道”的角色,他们不为活着本身活着,也懒得去追寻生命的意义,因为他们已经把自己的一切都奉献于“道”。这是一条苦行僧之路,倘若出轨,万劫不复。“道”就是他们的枷锁,锁住了他们的肉体和灵魂。
小说外的人呢?《多情》是古龙颠峰期的开始,也是古龙破旧立新、斩断前缘的标志性作品,他痴迷的“道”,就是创作。当他发现自己已无力为武侠小说再开新局的时候,死神就攫取了他的生命。
十年后,古龙在《英雄无泪》里说:
歌女的歌,舞者的舞,剑客的剑,文人的笔,英雄的斗志,只要是不死,就不能放弃。
情道
李寻欢的诗人气质注定了他的孤独。他肯定同意里尔克的一句话:
爱你的寂寞,负担那它以悠扬的怨诉给你引来的痛苦。
他最后选择了孙小红,这个选择实在缺乏说服力。与孙小红在一起的时候,李寻欢游刃有余,在林诗音面前,他却手足无措:
李寻欢刚踏上小楼,就骤然呆住。
漫长的十年,似已在这一刹那间忽然消逝,他似已又回到十年前,望着那静垂着的珠帘,他的心忽然急促地跳了起来,跳得就像是个正坠入初恋的少年——十年前的温柔、十年前的旧梦……
再来看看李寻欢和林诗音的初次相遇:
李寻欢第一次看到林诗音的时候,他也还是个孩子。
那天正在下雪。
庭园中的梅花开得正好,梅树下的雪也仿佛分外洁白。
那天李寻欢正在梅树下堆雪人,他找了两块最黑最亮的煤,正准备为这雪人嵌上一双明亮的眼睛。
这是他最愉快的时候。
他并不十分喜欢堆雪人,他堆雪人,只不过是为了要享受这一刹那间的愉快——每当他将“眼睛”嵌上去的时候,这臃肿而愚蠢的雪人就像是忽然变得有了生命。每当这一刹那间,他总会感觉到说不出的满足和愉快。
他一向喜欢建设,憎恶破坏。
他热爱着生命。
他总是一个人偷偷地跑来堆雪人,因为他不愿任何人来分享他这种秘密的欢愉,那时他还不知道欢愉是绝不会因为分给别人而减少的。
后来他才懂得,欢乐就像是个聚宝盆,你分给别人的越多,自己所得的也越多。
痛苦也一样。
你若想要别人来分担你的痛苦,反而会痛苦得更深。
雪人的脸是圆的。
他正考虑着该在什么地方嵌上这双眼睛,他多病的母亲忽然破例走入了庭园,身旁还带着个披着红氅的女孩子。
猩红的风氅,比梅花还鲜艳。
但这女孩子的脸却是苍白的,比雪更白。
红和白永远是他最喜爱的颜色,因为“白”象征纯洁,“红”象征热情。
他第一眼看到她,就对她生出了一种说不出的同情和怜惜,几乎忍不住要去拉住她的手,免得她被寒风吹倒。
他母亲告诉他:“这是你姨妈的女儿,你姨妈到很远很远的地方去了,所以她从今天开始,就要住在我们家里。”
“你总是埋怨自己没有妹妹,现在我替你找了个妹妹来了,你一定要对她好些,绝不能让她生气。”
可是他几乎没有听到他母亲在说些什么。
因为这小女孩已走了过来,走到他身边,看着他的雪人。
“他为什么没有眼睛?”她忽然问。
“你喜不喜欢替他装上对眼睛?”
她喜欢,她点头。
他将手里那双黑亮的“眼睛”送了过去。
他第一次让别人分享了他的欢愉。
自从这一次后,他无论有什么,都要和她一齐分享,甚至连别人给他一块小小的金橘饼,他也会藏起来,等到见着她时,分给她一半。
只要看到她的眼睛里露出一丝光亮,他就会觉得前所未有的愉快,永远没有任何能代替的愉快。
他甚至不惜和她分享自己的生命。
“她也一样。”他知道,他确信。
甚至当他们分离的时候,在他心底深处,他还是认为只有他才能分享她的痛苦,她的欢乐,她的秘密,她的一切。
他确信如此,直到现在……
引用的部分很长,但我实在割舍不下——单拈出此一章节,已是很优美的一篇关于初恋的散文。可惜,十年之后,李寻欢和林诗音的每一次会面,空气里仿佛都有佛家三苦萦绕。
怨憎会。龙啸云被李寻欢一手赐予的幸福生活,在他入关后被打得粉碎。像龙啸云这样意图染指江湖统治权的野心家,绝对无法忍受别人的施舍,哪怕这种施舍仅仅出于善意的友情。林诗音识破了他的真面目,却又离不开他。
爱别离。李寻欢佯装放荡疏浪,逼着林诗音另投怀抱,随后就是十年的别离。重逢后的李寻欢对她有两种面孔,一种友善亲切,仿佛古井不波,总是保持着适当距离;一种是尖锐的讥刺,继续扮演无行浪子的角色。林诗音看穿了他的真心,却又见不得他。
求不得。最爱的情人和最好的朋友,这样的一个两难选择,对于真正的浪子而言,恐怕根本不是问题。遗憾的是李寻欢骨子里是名士,而不是浪子。他是科举考试的胜利者,也曾站在百官行列中向天子跪拜。他遵守世俗的规矩和准则,由此丧失了与林诗音复合的可能性。他的理智一直强有力地控制着他的感情,只有通过酒精和雕刻才能发泄一二。
拒绝爱情成全了李寻欢。他成为堕落于红尘中的王子,他的飞刀技艺从未衰退,因为他一定要维护他的秘密与他的骄傲。李寻欢绝不热爱漂泊无依的生活,不喜欢逢迎酬酢,在日复一日的孤独里,依靠与生俱来的优越感,他的内心淬练得愈加强大。上官金虹第一次看到这个落拓沧桑的刀客,就以敏感的锐识洞穿了他的内心,知道自己遇到了一生中最可怕的对手。
古龙在散文《却让幽兰枯萎》里说:
有时候我也会想,在我那一阵终日忙着去灌溉野生的蔷薇时,是不是也曾有幽兰为我枯萎。
这就是浪子的秘密。与他们一起厮混的,是豪爽、活泼、出身市井、不让须眉的风四娘和孙小红,但他们内心里向往的,却是文静、高贵、书卷气浓的沈璧君和林诗音。
最后的“蛇足”,古龙很慷慨地给了李寻欢和孙小红一个美好的结局,林诗音也哀哀地对孙小红说:“你比我更适合他。”这很像是有人痛揍了你一顿,然后用力把你的嘴角掰开,希望你脸上能够露出一丝类似笑容的东西。当然了,对他的好意,我们很感激。有了这个蛇足,古龙才成其为古龙,躺在黑暗泥沼中仰望星空的古龙。
欲道
如果要推选武侠小说里的荡妇代表,林仙儿当仁不让,舍我其谁。她不是在床上,就是在去床上的路上。
古龙对待爱情的态度消极无力。他小说里的男人往往是感情上的被动角色,如楚留香、陆小凤之类的风流浪子,也大多有女孩子主动投怀送抱,他们只要视乎情况,加以选择。《多情》里出现的就是两种典型范式:邻家少女对中年男子的出击(孙小红对李寻欢),性感尤物对青涩少年的诱惑(林仙儿对阿飞)。
这种设计,当然有男权主义的影子在,但是究其根底,是不是也有作家本人自卑的灵魂作祟呢?
情欲对男人为人处事所产生的影响,很少有人能比出入欢场如家常便饭的古龙更清楚。所以他把荷尔蒙的味道注入作品,直接迈过武侠小说的童真年代,一手提升了武侠小说的成熟维度。早在《护花铃》,古龙已经开始描写在理智和情感之间摇摆沉沦的情欲焚身的少年人。那些行过处花香细生,坐下时淹然百媚的性感少妇,是古龙小说里的美杜莎,身上释放出无孔不入的致命诱惑。
对这类女人的恐惧,东西方竟然有不约而同的认识。一战后,美国硬汉派小说和好莱坞黑色电影充斥着蛇蝎心肠的金发美女,男人若是拜倒在石榴裙下,等待他们的很可能就是绞架。而中国《水浒传》式的江湖传统逻辑更是为人熟悉:能够视美女如粪土的,才是真正的英雄好汉。
初出茅庐的阿飞遇上了林仙儿,这是江湖赐予他最严厉的一次考验。他的困境正如浮士德所言:
有两种精神居住在我的心胸,一个要沉溺在迷离的爱欲之中,另一个是猛烈地要离尘凡向崇高的灵的境界飞驰。
不是沉沦苦海,就是欲火重生,其间没有第二种选择。
阿飞最终“忽然想通了”,他完成了不亚于李寻欢战胜上官金虹一般的壮举,完成了从武艺到精神的一次飞跃。到了《边城浪子》,已是千帆过尽的阿飞坐在小铺里慢慢吃面,面对傅红雪的快刀,内心完全平静。
在欲场的决斗里,林仙儿一败涂地。她的失败在之前已经埋下了种子,第一次,她想挑拨阿飞与李寻欢的关系:
在这一瞬间,林仙儿才知道自己错了。
她本来一直以为自己已完全控制住了阿飞,现在才知道这想法错得多么厉害。
阿飞的确是爱她的,爱得很深。
但在一个男人的生命中,却还有很多很多比“爱”更重要的事——比生命都重要的事。
……
阿飞道:“我要你明白,李寻欢是我的朋友,我不许任何人侮辱我的朋友……任何人!”
最致命的打击是在第二次,阿飞坦然应承杀死了上官金虹的儿子,林仙儿觉察到自己的心动:
他随随便便就将这句话说了出来,连眼睛都没有眨,简直就像是完全不知道这句话能引起什么样的后果。
屋子里的少女们都吓呆了。
就连林仙儿都吓了一跳,在这刹那间,她心里忽然有了种很奇异的情感,竟仿佛有些悲哀,有些怜惜。
她不知道自己怎会对阿飞有这种感情。
这很可能是她一生中唯一一次为别人的真情感动。情感迷惑了她的判断,让她走出大俗手,孤注一掷,把所有的筹码都押在了上官金虹身上。
上官金虹是什么人?予智予雄,人皆工具,一切为我所用。林仙儿的悲惨结局就此注定。
权道
当魅力四射的枭雄们想在江湖建立等级秩序的时候,他们遭到了无政府主义者的强烈抵抗。
金庸的《笑傲江湖》,任我行、岳不群、左冷禅等人都想成为江湖霸主,于是阴谋诡计钩心斗角无所不为。金庸写的是寓言,官场政治的寓言。
古龙笔下的权力角逐者与他们大异其趣。快活王、上官金虹、老刀把子等人不屑搞暗地里的腌臜勾当,他们依靠的是自己的强人魅力。古龙对官场文化毫无兴趣,他关心的始终是张扬着强烈生命力的个人——或正或邪,生要精彩,死要灿烂。古龙写的是童话,世道人心的童话。
上官金虹摒弃了一切享乐,他办公的地方甚至没有一张椅子,因为他和写作时的海明威一样,随时随地都要站着,保持清醒冷静的头脑。上官金虹为什么要对李寻欢除之而后快?在《多情》的个体江湖里,李寻欢只是一个独立于江湖秩序之外的逍遥派,上官金虹完全可以对他不管不顾,追求自己的王图霸业。他刮起了席卷武林的风暴,何必在意一粒尘埃?
克尔凯郭尔说:每一种事情都变得非常容易之际,人类就只有一种需要了——需要困难。
所以快活王在明知沈浪并不可靠的情况下,还是收他当了心腹;所以老刀把子计划成功,完全压倒陆小凤的一刻,依然和后者奋力一搏,要让对手力尽下跪;所以上官金虹单独与李寻欢决战,甚至手下留情,只为了接一次传说中例不虚发的小李飞刀。
在征服了一切,包括权力的时候,他们又对自己提出了更高的目标。他们不仅要超越他人,还要超越自己,超越恐惧和一切未知的事物。
这是古龙式的浪漫主义,你可以邪恶,但你不能猥琐。你追求权力,但你内心里始终有比权力更重要的东西在。若不是如此,你不仅没资格成为大侠,甚至没资格成为大盗。
传统武侠小说的游戏规则是,主人公战胜仇人之后,马上娇妻美妾左拥右抱,当上武林盟主,从此过着幸福快乐的日子。古龙的小说呢?他多次描写主角胜利后说不出的疲倦和无奈。因为他们击败的是值得尊敬的对手,有些对手,在精神境界上甚至比他们更强大。
有何胜利可言?挺住即是一切。
武道
每个社会都有阶级。划分阶级的标准,可能是金钱,可能是出身,可能是权力,可能是才华,当然也可能是武艺。
如果把江湖看成现实社会的缩影,那么在竞技场上角逐的武林高手们,相当于如今占据各个行业、争夺资源分配权的大佬。福布斯百富排行榜何尝不是商业社会的兵器谱?
武侠武侠,侠不可缺,武也万万不可缺,否则小说立成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失去了它的隐喻价值。
古龙的小说里,兵器和武艺往往是侠客本人气质的投射,使用不同的武器,人品心性可能判然分明。用拳脚者,多是人情练达、左右逢源的快乐侠客,如沈浪、楚留香、陆小凤、卜鹰;用剑者,多是沉迷于武道的武坛艺术家,如白衣人、郭嵩阳、西门吹雪、燕十三;用刀者,多流连市井,食人间烟火,内心中往往有不为人知的隐痛,如李寻欢、萧十一郎、傅红雪。
古龙似乎认为,剑客与其它的侠客不同,他们来自一个没有感情的世界,剑就是他们的信仰和神氏,他们必须抛弃十丈软红,在追索剑道的过程中淬练生命。正如郭嵩阳所说:“郭某此生已献与武道,哪有余力再交朋友?”
他选择了与李寻欢为敌,并与后者携手上演了一场新派武侠史上的经典之战。他在决斗中落败,却赢回了一个朋友。
郭嵩阳是《多情》里最纯粹的武人,他没有丝毫的私心杂念,用剑捍卫自己的尊严,毕生为攀登武道颠峰而活着,不对任何人和事动情。直到他遇到李寻欢。
荒木飞吕彦的《乔乔奇妙冒险》第二部,反派卡滋败于主角之手,不仅毫无怨尤,反而在即将死亡的一刻,说了这么一句话:
我流浪了一万年,可能是为了遇到你……
技艺已达常人无法想望的平台,高处不胜寒。若有谁能够了解他们的内心世界,便是肝胆相照的知己仇敌。所以郭嵩阳为李寻欢慨然赴死,吕凤先为李寻欢佯败给阿飞,甚至上官金虹也破例与李寻欢干杯。
在这个社会里,武艺低微的人是没有发言权的,只有被同情和被拯救的价值。当然也有例外,比如铁传甲。
义道
《多情》一书,人物有各种千奇百怪的死法,小配角如游龙生之流,死亡场面也大有可观。但最让我动容的,还不是郭嵩阳的舍生取义,而是铁传甲和中原八义在地下室里的火拼:
铁传甲忽然笑了,此时此刻,谁也不知道他为何而笑。
他笑得实在有些令人毛骨悚然,大笑道:“原来你们只不过想亲手杀了我,这容易……”
他反手一拳,击退了面前的黄衣人,身体突然向公孙雨冲了过去——对准公孙雨的刀锋冲了过去。
公孙雨一惊,短刀已刺入了铁传甲的胸膛!
铁传甲胸膛还在往前挺,牛一般喘息着,道:“现在……我的债总可还清了吧!你们还不走?”
公孙雨的脸在扭曲,忽然狂吼一声,拔出了刀。
鲜血雨点般溅在他胸膛上。
他的吼声突然中断,扑地倒下,背脊上插着柄三尺花枪。
枪头的红缨还在不停地颤抖。
铁传甲也已倒下,还在重复着那句话。
“我的债总算还清了……你们为何还不走?”
公孙雨突又狂吼一声,扑在他身上,哽声道:“我们一定错了,他绝不是……”
声音又中断。
公孙雨背上又多了柄花枪,枪!双枪!
……
易明堂那已瞎了几十年的眼睛里,竟慢慢地流出了两滴眼泪。
李寻欢在看着,看得很清楚。
他第一次知道瞎子原来也会流泪。
他自己又何尝不是早已热泪盈眶?
热泪就滴在铁传甲已逐渐发冷的脸上,他俯下身,用衣角轻轻擦拭铁传甲脸上的血和汗。
在礼崩乐坏的年代,以李寻欢跟班面目出现的铁传甲,阐释了义薄云天四个字的含义。在这一瞬间,他让李寻欢黯然失色。
做李寻欢的朋友,实在是一件很危险的事情——李寻欢介入朋友的生活,他们无不偏离自己的行动轨道,然后或疾或徐陨灭。到了最后,我们惊奇地发现,最年轻、最不成熟的阿飞,反而是李寻欢身边唯一一个存活的朋友。
李寻欢和阿飞的相交,从第一章“飞刀与快剑”开始,到最后一章“蛇足”结束,贯穿了整部《多情》。阿飞为李寻欢冒充梅花盗,李寻欢为阿飞束手就缚,两人之间的情义纠缠,是《多情》交响乐中最响亮的音符。
但他们的感情并不是纯粹的友情,反而更像是亦师亦友的父子之情。父亲一方面可以为儿子牺牲,另一方面又希望儿子可以沿着他布置好的道路走下去,却不知儿子早在不知不觉间已走出了他的视线范围。阿飞后来对李寻欢的痛责,定有着反抗父权般的心理因素存在。
幸运的是,李寻欢施加给阿飞的影响是绝对正面的。他以自己的温情和坚持,慢慢同化了这个秉持“不成名,只有死”原则的孤傲少年:
李寻欢道:“你就算将他们全都杀了也没有用,还是没有人会承认你杀了梅花盗,这道理你难道还不明白么?”
阿飞发亮的眼睛渐渐变成灰色,缓缓道:“不错,我明白了,我明白了……”
李寻欢笑了笑道:“你若想成名,最好先明白这道理,否则你就会像我一样,迟早还是要变成梅花盗。”
阿飞道:“你的意思是说,我若想成名,最好先学会听话,是么?”
李寻欢笑道:“一点也不错,只要你肯将出风头的事都让给这些大侠们,这些大侠们就会认为你‘少年老成’,是个‘可造之才’,再过个十年二十年,等到这些大侠们都进了棺材,就会轮到你成名了。”
阿飞沉默了半晌,忽然笑了笑。
这笑容看来是那么潇洒,却又是那么寂寞。
他微笑着道:“如此看来,我只怕是永远也不会成名的了。”
这是阿飞在《多情》里最潇洒的瞬间,和他最后甩脱林仙儿的段落不相伯仲。义之所在,虽千万人吾往矣。
两人的友情使得《多情》拥有了武侠小说中少见的双线结构,齐头并进,一边是阿飞成熟化的成长故事,一边是李寻欢世俗化的回归故事,时进时退,形成了奇妙的对比。
文道
纵观古龙六十八部小说,《多情剑客无情剑》无疑是其中最重要、也最有代表性的一部。作家的才华至此爆发,进入了真正意义上的“古龙写作”。
武侠小说的文体革命正式掀起,以诗为文,一句一段,长短句交错,字里行间又有内在的逻辑,形成强烈的张力。文字之外,古龙在人性的冲突和矛盾中提炼出残酷的诗意,熔冶成文,充沛饱满的感情几乎要溢出书外。
场景蒙太奇的切换技巧,已经完全成熟。李寻欢和上官金虹以禅论战探索武学颠峰的同时,阿飞正在绝望的沉沦和堕落。一页之中已是两重天地,古龙精确控制着读者的情绪,欲大起时大起,欲大落时大落,行于所当行,止于不可不止。
存在主义思想的引入、极端人性的刻画、对武学的新定义、兵器谱概念的提出……很难想象,一部小说可以同时取得这么多方面的成就。
《多情》是动人心弦的悲剧,李寻欢身边虽有一友一女,但他孤星入命的形象,已经印在每一个读者心中。
瓦莱里说:美的定义是容易的:它是让人绝望的东西。
不管古龙本人是否承认,也许悲剧真的比喜剧更动人心魄。
最后一章“蛇足”,古龙强颜欢笑,他写了一对青年男女在长亭依依惜别,男子希望自己能成为下一个上官金虹、李寻欢,是不是暗示着江湖即将开始新一轮的轮回?
无论如何,那都是之后的故事了。我们所能做的,就是感谢古龙带来这样的杰作,沸腾了四海少年的热血,又让他们低回不已的杰作。
最后,让我引用一句对菲茨杰拉德的评语来结束本文,这句话安在古龙身上一样合适:
终其一生,他都只是在作品里描写自己……但他写的是如此出色,以至于我们在他的作品里看到了整个世界。
读罢【多情剑客无情剑】,畅快淋漓的快感之后,心中感触颇多。感动亦或无奈,正如窗外萧瑟的秋意。然读罢此评,方才读懂此书。才知晓境界不同,风景各异。仰之弥高,钻之弥坚。遂摘录至此。
摘自 豆瓣 | 边城不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