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仲马是写武侠的,故事看起来很好看,犹如我们在看金庸或者古龙的作品一样。他擅长的角度金庸一样,喜欢将历史当做故事挂靠的钉子,从历史里汲取营养,但是却不会被历史牵绊住,但是人物描写却又有几分古龙风气。
在《三个火枪手》里,大仲马完全颠覆了黎塞留和白金汉在历史里本身的地位,将他们的性格和故事进行了巧妙改写,真真假假虚虚实实,煞是好看。米莱迪作为一个超级大反派,总是让我想到林仙儿或者上官小仙一类人物,外表清纯,内在阴狠,不珍惜爱自己的人,一路对自己的美貌和才智过分自信,被名利蒙蔽,最后的结局都满可悲的。
不过,话说回来,《三个火枪手》虽然为大仲马赚了名气,我却觉得写的不够好,至少不如《基督山伯爵》,主要输在情节和人物塑造。
达达尼昂作为一个英雄,获得了三个火枪手的友谊,但是故事中间却几次暴露出他打算以三个朋友的能力来帮助自己获得前途的野心,最后他的确获得了火枪手副队长的职务,年纪轻轻荣登高位,但是我却在这样的结尾看见了麦克斯的身影。
在电影《美国故事》里,面条带着几个兄弟混社会,偶然邂逅了麦克斯,为他的才智倾倒,最后奉麦克斯为老大,小兄弟们死散,面条丢失了爱人,隐姓埋名,最后发现一切真相的源头,是麦克斯爱上了自己的女友,出卖了自己的兄弟,还陷害了自己。
大仲马的达达尼昂就像是麦克斯,阿多斯则是可怜的面条。
然而在电影里,我们在结尾可以很清楚地看到真正的反派嘴脸。可是在大仲马笔下,只有似乎成功了的火枪手。而这个火枪手最后因为一席位置,开开心心地归顺了自己一直反对的红衣主教。这个结果真是让人难以接受。比巴尔扎克让伏冷脱归顺当警察还难受。
超级大反派米莱迪终于被刽子手砍了头,脑袋咕噜噜滚在地上,刽子手将她的头和身体包起来,然后丢进河里,结束了她勇武又可怜的一生。我觉得非常不公平,因为米莱迪身上的百合花烙印是被人强行打上的,这意味着从第一次被阿多斯执行死刑开始,米莱迪就一直处在误解的牺牲品地位上,最后真相大白之后,大家仍然一致执行了死刑,还恬不知耻地用上帝的名义原谅了米莱迪。
我觉得是大家的误解,把米莱迪一路逼上了不归路,当然她本身也有性格弱点,嫉妒和报复心害了她。没有人认为她杀害那位娇小的夫人应该,人人似乎愤怒她诱惑欺骗了海军上尉,在宗教信仰的名义下,让那位上尉杀害了白金汉。
不过,既然白金汉在故事里,不过是一个可以为了女人挑起国家战争的男人,被人民刺杀也是应有之结果。而杀掉一个情敌,在武侠里也是再简单不过的情节需求。
与贵族们明知米莱迪身上的百合花烙印真相后,仍然虚伪地给米莱迪处了私刑比起来,我认为,米莱迪的行为虽然不够光明,但是至少明白清楚,她只是按照自己的本性做了自己想要做的事。
凡是有关计谋的事情,女人的危险不知比男人大多少倍,要承担的误解也不知要深多少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