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完电影,战狼二中的热血逐渐驱散途中的恐惧。做了电灯泡,却收获一个好朋友,儿时我喜欢跟在背后的一个姐姐。她现在很幸福,这是一个第二人称或第三人称的视角。她现在很幸福,这是第一人称视角。
才25的她,遇到了人生人生中的白马王子,生下了两个可爱的宝宝,自己身材几乎没有变化,脸上少女的色彩仍然闪耀。婆婆没有女儿,于是将所有心思花在了带大孙女上,妈妈心疼女儿,在家里帮忙带小外孙。丈夫性格好,最重要是互补,带着她一起学会吃大排档。有点邓超和孙俪的感觉。她温婉善良,带些刚当妈妈的那种幸福,和妈妈妹妹也生活在一起,工作比较顺心,没有多大烦恼,除了那位和她穿情侣装的男士喜欢嚼槟榔,但她并不想管束,因为个人独立。
而我,依旧不喜欢集体社交的感觉,因为我不知道该怎么做,不知道该怎么说,除了僵硬的笑容和偶尔一些附和。围在一桌的人都是我意义上的好人,可是我还是觉得很难去阐述自己的意见,当一双双眼睛望向我的时候。所以,当老师对我来说并不轻松,只是下面的群众并不是我的长辈或同辈。
我想要放轻松,很难。我知道这个世界跟我关系不大,我的手伸开,阻拦不了空气,我的腿伸直,截断不了喝酒。我只是这个世界的寄生虫。
我很累,我想要做的事情的反面恰恰是我最不想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