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天大家都被一条新闻震惊了:长沙2岁女童被一位男孩故意抱上电梯,乘至18楼后她走了出去,坠楼身亡。大概事件是两名的五岁男孩和一个两岁小女孩同乘电梯,男孩恶作剧按了最高层,当电梯停在9楼大家一起出来时候,男孩竟然把两岁小女孩抱进电梯让她独自一人呆着,随后当电梯升到没有护栏的18楼,懵懂未知的小女孩脚一伸踏进了万丈深渊,失去了年幼的生命。
我也是一个两岁孩子的妈妈,看到那个视频的时候,眼泪都快流下来了。同时看到新闻结尾说五岁男孩的父母已搬离小区人去房空了。我特别愤怒,一个人做了坏事,没有承担责任的勇气,还逃之夭夭,这样的父母真真失去了一个做人的道德!今后他们的孩子会怎样呢?现在5岁的孩子我们只能说他不懂事,不知道事情后果的严重性,这样一句就算完了吗?
男孩会长大等到成为一个民事行为能力人,他犯下错误还会有勇气承担后果吗?许是依照父母曾经的做法,推卸责任仓皇出逃的吧。以后还会犯很多错误、偷盗、抢劫、杀人越货,难道都会有父母来帮你“擦屁股”处理善后吗?长大之后,偷了别人东西,就跑掉消失无影踪,殊不知等待着的是长年逃亡内心的极度恐惧,身心俱疲;打伤了人,还会有更强的团体来报仇弄得两败俱伤,甚至自己人单力薄无力招架,惨死于棍棒底下!这个惨剧折射的是监护人的管教失职,你只懂得教育孩子要保护自己,却不懂得教育他,不能因为一己之私就伤害别人?你只懂得为你的孩子创造优厚的物质条件,却不知道站在同理心角度理解他人。你只知道纵容宠溺自己的孩子,殊不知这样无限制的满足孩子的自私自利,威胁到别家孩子利益甚至危及社会公共安全!
我想起,住我楼上的小女孩,比我宝宝大一岁,看到我宝宝,总喜欢挡住我宝宝的去路,抢走我宝宝手中的苹果,有时候甚至扬手想打我宝宝被我制止的事情,那时候我宝宝才学会走路不久,也就一岁四、五个月,她根本不知道别人是恶意为之,在我宝宝眼里,那个姐姐很活泼开朗,她羡慕她能大声叫唤,毫不害羞。然而,碍于邻居,我是不会说她妈妈的。但是我心里是很不情愿我宝宝跟她孩子玩儿的。这样的孩子自私自利,只顾自己一时高兴,危及到她人利益,我是不齿的。所以我总是带着孩子去跟别人玩儿,如果她这样发展下去,很难说,那个小女孩以后会交到更多朋友吧。也许会有更大的孩子欺负她呢!谁知道?“养不教,父之过”,而作为经常陪伴孩子的妈妈,在一定程度上在教育子女上承担了更大的责任。
再回头说说物业管理处:一栋楼住着上百户人家,危险地带理应安装护栏。我们已经不止一次听到这样的悲剧了。某女子跟中介看房,一脚踩进质量不过关移位的电梯里,坠下身亡;深圳龙岗夫妻带孩子看房,孩子不慎坠楼。我真想说一说这些房地产开发商和物业。几百万、几千万的房屋成本都花了,就这几百块钱的防护栏为什么还要省?物业管理处的安全措施如果做到位悲剧是不会发生的。一个月一户缴纳几百的物业管理费,一座小区里成百上千的住户交的钱都被用于何处了?如果那个失足坠楼的孩子是你家孩子又作何感想呢?如果长沙那个小区里,18楼是有防护措施的,即使小女孩害怕得哭泣肚子饿、也有足够的时间让家长找到她,也不至于丧命啊!
最后我可能要毒舌的说一说小女孩的监护人了。据新闻报道,是奶奶久不寻见孙女才求救管理处的。为什么奶奶会让小孙女脱离自己的视线呢?是跟别人聊天唠嗑去了?还是跳广场舞去了?还是看到是熟识的邻居哥哥跟小女孩一起玩就放心的交给他们了?我不得而知,但是小女孩才两岁,也许连一句完整的话都表达不清楚。为什么要让孩子脱离自己的视线呢?即使让孩子自由活动,也不要心安理得的放任孩子不管不顾的呀。我当然知道老人不远千里,放弃老家的安逸生活,来与儿子、儿媳妇同住,照顾孩子是很辛苦的,但是既然接受了这个任务,就有责任保障孩子的安全呀。不与陌生人说话、不接受陌生人的吃的、玩具,不离开奶奶视线范围内超过5米,不跟会欺负自己的“坏哥哥”一起玩爽,不一个人去危险的地方……这些都要家长从小到大言传身教呀。
人已离去,虽然我只是个看客,但是除了难过还是很难过。愿那个小小的灵魂在天堂安好!天堂再也没有欺负你的恶作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