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hiplash》有三个译名:《鼓动真我、《进击的鼓手》、《爆裂鼓手》,我最喜欢后者,因为爆裂两个字够直接,够冲击力。
很多人很喜欢这部片子,因为看得很过瘾,荡气回肠般地励志。有些人认为这是一部十足的烂片,压抑、充斥语言暴力,更不能接受有人把它定义为励志片。
你怎么看?
如果想挑部电影配红酒,请跳过这部电影。我是皱着眉头看完的,因为节奏太快,气氛紧张又压抑,但是看到最后有种柳暗花明的惊艳感,紧绷的神经一下子放松了,嘴角轻轻上扬:是一部好电影!
主角是一个热爱爵士鼓的少年Andrew,他觉得成功的人生就是成为一名顶级的鼓手。
当餐桌上,家人们谈论起各自生活里可喜的进步时,对于自己在音乐方面的成就和喜悦稍微被怀疑的时候,Andrew负气地打压了兄弟,并直接地道出了自己的心声:
“我觉得成为20世纪最伟大的音乐家在谁看来都算成功。“
“我宁愿酗酒吸毒,34岁就家破人亡,成为人们餐桌上的话题,也不愿意腰缠万贯满面红光地活到90岁,但是没人记得我。”
成功是什么?
对于刚刚进入全球顶尖的音乐学院,还进入了最负盛名的乐队,成了乐队里年龄最小的核心鼓手Andrew来说,成功就是成为最伟大的鼓手,那就是我生为人的意义。成名趁早,默默无闻,平庸的人生是可悲的。
纯粹得可敬,又有点单薄,至少在家人眼里,这种除了音乐之外,其他成就不足一谈的偏执是一种幼稚的自负,让用餐的气氛变得极为尴尬。但是,屏幕外的我们已经隐隐感受到Andrew不小的口气和大大的野心。
哪个天才没有成为极致的念头呢?不想当将军的兵不是好兵。
所以这个小伙子有多努力?不疯魔不成活,为了成为伟大的鼓手,命都可以不要。
练到虎口起泡流血,创可贴,冰桶都用上了,只是为了能够继续超高强度练习,那个画面可以用一句话来形容:我活着就是为了打爵士鼓。
为了不分散自己练鼓的时间,跟女朋友分手,分手理由是谈恋爱约会会影响自己练习,为了把握自己成为核心鼓手的机会,就算遭遇车祸,额头还在渗血,双手发抖,也要坐在属于自己的位子上表演,虽然结局就是毁了那一场比赛。但是这种这是我争取来的机会,只要没死,我都要坐在我的位子上表演的偏执,有一种悲壮的美感:因为这是我用血汗赢得的机会,绝不放弃!
导演当然没有按照正常套路拍,如果这个少年就算遭遇车祸,依然坚持参加完比赛并赢得成功,那么这部片子就太平淡无奇了。所以在比赛现场,Andrew的鼓打得凌乱,甚至连鼓锤都掉了。
最后,他推翻鼓架,愤怒地与导师Fletcher扭打在一起。可能是因为Fletcher冷漠愤怒地宣布自己彻底出局了,也可能是因为他正准备跟评委道歉弃赛,更主要的原因大概是因为近乎疯狂的努力竟然毫无意义,这对于一个血气方刚,生命里只有一个目标的少年来说,确实只能用愤怒来表达这种失落和不甘。
比赛结束后,他真的放弃了成为伟大鼓手的梦想,他把乐器移出自己的房间,撕掉了偶像的海报。
每个人都曾经为梦想奋斗过,遇到打击和挫折,有些人就会放弃,失去斗志。平心而论,在Fletcher的高压下,遭遇了这么大挫折下,丧失斗志,竟然显得可以理解。
JK西蒙斯在电影中饰演魔鬼导师Terence Fletcher,并因此而拿到奥斯卡金像奖的最佳男配角奖。不得不说他在里边的演技,爆发力十足,偶尔温柔大部分时候严厉、暴戾甚至腹黑,魔鬼导师的形象演得淋漓尽致。
“英语中,没有哪两个词比“good job”更毁人的了。”
这是他的经典台词。
当然,他因为自己的执教风格而失去教职,他也猜出是Andrew背后举证了他执教的严苛、暴戾。以他腹黑的性格,这事不会翻篇,不过他跟Andrew再次相遇后的一段独白却是发自肺腑的孤独与失落:
“事实上,我觉得人们根本不知道我在shaffer学院做什么,我不是去当指挥的,弱智也会摇摇胳膊控制节奏。我是去逼他们突破自己的极限。我认为这是想要成功不可或缺的,不然只会浪费掉下一个路易·阿姆斯特朗、下一个查理·帕克。”
有天赋的人大有人在,然而成为伟大的人只有那么屈指可数的几个。如何成为伟大,必须不断地挑战自己,突破自己的极限,成为极致,才可能变得伟大。而Fletcher做的就是这一种事情,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
如果失败了,怎么办?应该得到温柔的鼓励吗?
Fletcher总是喜欢拿查理帕克的成功来跟学生表明他的执教理念。如果当初查理帕克演砸了后,他的导师跟他说没关系,以后还有机会,那么查理帕克是否会成为天才音乐家,不得而知。查理帕克在演砸了之后,他的导师差点用凳子在他的脑袋上砸了个洞。而查理帕克哭着睡着了,醒来后,他可以选择放弃也可以选择休息,但是他选择了继续练习。
影片的高潮出现在最后。
Andrew接受Fletcher的邀约,准备重拾鼓锤。可是当他坐在台上才发现要演奏的曲子,自己压根没练过。那一刻,弗莱彻脸上闪过的阴冷的笑,他才明白Fletcher不过是要再次摧毁他罢了,完美的复仇。
于是他失魂落魄地走下舞台…如果他不再走回舞台,他就真的毁了。可是他没有,他要控制全场,他是王者。
所以他冲回了舞台,开始独段solo,强势到让其他乐手配合他,听他的节奏来配合演奏他的曲子。
他完美地证明了自己的价值。当然,也成功地降服了不可一世的魔鬼导师Fletcher,结尾两人会心的一笑,泯恩仇。
千里马和伯乐,相虐相杀到相爱。
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信念,或者说梦想。很多人会为之努力,努力是一种状态,竭尽全力是另一种状态,而拼了命着了魔地努力,想必又是另一种旁人无法体会的状态。涅槃了自己,震撼了他人,也许到最后也不一定能落花结果,但于个人的精神和意志而言,过程已然是一种无言的嘉奖。
由这部电影引发了不少关于成功和励志的争议,我的观点想借用吴晓波在《把生命浪费在美好的事物上》的一段话来表达:首先,我们必须承认每一件与众不同的绝世好东西,其实都是以无比寂寞的勤奋为前提的,要么是血,要么是汗,要么是大把大把的曼妙青春好时光。而所谓的成功,只是一个结果,它也许水到渠成,也许永无来日。
最后,这部电影制作成本仅330万美元,上映以来,获得全球各大电影奖项提名12次,一共拿下包括奥斯卡金像奖、美国金球奖等9项大奖。
这是一部向极致致敬的电影,愿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