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久之前就想要读一读哈珀·李的那本《杀死一只知更鸟》,初初读到书名时还是很小的时候,以为书里讲的会是与知更鸟有关的什么故事。读过之后才发现,其实书的内容与知更鸟并没有过多的联系。知更鸟在书里更多的是一种象征。
“象征是文学作品中常见的一种艺术手法,它用自然中的具体事物或形象来传达作家所要表达的思想内容。在文学领域中,象征主义则强调用象征的方法暗示作品的思想,事物的发展和抽象的哲理,尤其是作者内心深处隐蔽的思绪。象征是以特定的具体形象表现或暗示某种观念、哲理,或情感,即言在此而意又不限于此。一个具体意象包孕着远远超过其自身的意义,运用到创作上是一种以言志抒情的艺术表现手法。”
在书中我们可以读到,除了作为父亲的阿迪克斯因年轻时射杀了一只知更鸟而有负罪感,以及他对孩子们说的那句“射多少只冠蓝鸦都没关系,只要你们能打得着,但要记住一点,杀死一只知更鸟就是犯罪”之外,整本小说再无他处提及知更鸟。但我们知道知更鸟是善良的象征,它活泼,爱唱歌,并且不危害人类,所以知更鸟作为贯穿整个故事的线索,代表了那些善良有爱的人,其实一直深入其中。
除去文学上的表现手法外,一本书之所以能获得如此大的成功,历经了50年的磨砺仍能位于前列,实在是要归功于其故事本身就足以令人感动。《杀死一只知更鸟》与《守望之心》是哈珀·李仅著的两本书,在时间上也有其先后顺序。单从小说来看,《知更鸟》是在《守望之心》之前的,但实际上,作者是先写的《守望之心》,之后应编辑的要求,又写的《知更鸟》。稿件反反复复不断打磨修改,到最后出版时,作者自己却还是不太满意,说其实还不够好。但我想,对读者来说,读一本书时最希望看到的无外乎是作者本身对其作品的倾心注入吧。大概也只有当作者真潜心创作了,读者才能真正感受到书中想要传达的情感吧。
同时也因为哈珀·李本身是位观察细致、思考入微的女性作家,所以作品中有女性独有的感性的同时,也有很多女性作家所没有的犀利与深邃,对书中人物形象的也是刚柔并济的。大概是因为身为律师的父亲阿迪克斯早年丧妻,所以在家庭的角色扮演中同时要兼具父、母的双重身份,往往说出口的话十分具有教育意义。也因为女儿斯科特幼年丧母,所以活成了“假小子”的样子,大大咧咧、不拘小节。如此矛盾而又协调的性格上的对立也使故事本身更加具有可读性,这一点上也需要读者来“换位思考”,他们是这样的人,所以他们会做这样的事。于是,有了这样的双重性,书中的很多语句也就同时被赋予了“双重性”的责任,理性的同时又是感性的,令人感同身受的同时也不禁引人深思。
书中的很多句子读来不仅令人为之一振,如果问我最喜欢的是那一句,或许很难回答。但如果你问我哪一句最能总结我看过这两本书的感受的话,那我得告诉你,应该是那句“你永远也不可能真正了解一个人,除非你站在他的角度想问题,除非你钻进他的皮肤里,像他一样走来走去。”
总的来说,哈珀·李的两部书主要讲述的都是在身为律师的父亲解决涉及种族问题的案件时,与孩子一同成长的故事,所以书中的对立层面是必不可少的。我个人是不太懂政治的,更不是很懂几十年前的种族问题,所以我们对此先避而不谈。另一方面,也显示出了一本书的成功并不在于读真正可以读懂的有多少,而是由此及彼,他们能够独处什么。比如,我在读这本书时,并没有读懂种族之间的种种对抗,也不明白所谓的“有色人种协会”究竟是研究什么的。但我知道,可以读到的是,当我处于对立之中时,应当学会换位思考,多站在对方的角度思考问题,虽说这道理人人都懂,可真的很难做到,书中的故事无疑给我增添了继续学习下去的信心和动力。这是我读到的,也就足够了。
最后用书中的一句话来收尾——
他们既然有权利那样想,他们的看法也有权得到充分的尊重。但是,我在接受别人之前,首先要接受自己,有一种东西不能遵循从重原则,那就是人的良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