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看到一则消息,2017年5月19日,近60岁的吴某在广州市花都区某山村景区河道旁的杨梅树上采摘杨梅时,由于树枝枯烂断裂,吴某从树上跌落,经送医院救治无效死亡。
吴某的亲属认为,该山村景区作为国家3A级旅游景区,在核心区域的河堤两旁种植了不少于50株杨梅树。由于杨梅树嫁接处较低,极易攀爬,每到杨梅成熟之际,都有大量观景人员攀爬杨梅树、采摘树上的杨梅,甚至进行哄抢,景区从未采取安全疏导或管理等安全风险防范措施。吴某的亲属将该山村景区告上法庭,索赔60余万。
法院认定被告作为杨梅树的所有人及景区的管理者,应当意识到景区内有游客或者村民上树采摘杨梅,存在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情况,但其没有对采摘杨梅及攀爬杨梅树的危险性作出一定的警示告知,存在一定的过错。
最终花都法院酌情认定被告存在一定过错,承担5%的责任,某山村村委会向吴某的亲属赔偿45096.17元。
看完之后,我有点小小的感慨。春暖花开的时候,我还想过,为什么景区和道路两旁的绿化树不栽种一些果树呢?比如樱桃啊,杏子啊什么的,开花好看,结果好吃,岂不是一举多得?今天看到这则消息,终于是恍然大悟!果真栽上了果树,那相关部门还不知道要赔多少钱呢!
不由又想到了小区里的两棵杏树 。长在小区主路边,枝繁叶茂,每到春天,满树粉红的杏花一簇簇的,煞是好看。花落之后枝头就缀满了杏子,我每天从它身边数次走过,眼瞅着小杏子由小变大,由绿变黄,发红,可数量也一天天减少。经常见到一些人走到树下就伸手摘下一个,酸的咧着嘴巴扔掉了。直到一天下午下班后,竟然发现杏子都不翼而飞了!回家后听老公说,两个老太太用袋子背走了!
啊哟,这两个老太太真是厉害!高的矮的都能够的着!唉,住在这里十多年了,一个杏子也没到嘴里,也不知道这杏子好吃不好吃,估计味道不错。不过我又很庆幸,庆幸摘杏子的人平平安安的摘完,背回家,这万一扭伤胳膊摔断腿的,还不定谁跟着倒霉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