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而不得是怎样的一种感受?大概是喜欢到了极致,却不能拥有的绝望吧。我不知道这样形容是否正确,但我确实是这样的感受。
其实,确定及表达心意是一件非常需要勇气的事情。在经过漫长的自我否认之后,“我这么差劲,他怎么可能会喜欢我”“他那么花心,肯定不是真心的”,却还是觉得“我好喜欢你”。然后便不管不顾地向对方表达着自己的心意,即使,对方已经不喜欢你了。
一向骄傲的自己,在这一刻,向对方弯下了自己的腰杆,匍匐在对方的脚下,卑微到了尘埃。
亲爱的你们,是否也曾爱过一个人,极度卑微地,去爱着那个“ta”,是否已经放下了,又或者仍旧爱着?不管如何,我希望你们能够在爱着“ta”的同时,也爱惜一下自己。
愿你们都能够爱而能得,愿你们都能够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