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月三日,晴。我掰着手指数到了来成都的第三百六十三天。气温三十四度,盛夏的风给每个人的脸颊上一通热吻。
我坐在公司楼下的球场边发呆,满脑子都是自己曾经叱咤风云的样子,每次有空的我都会去球场,球场的天是蓝色的,渐变的蓝,就像第一次在成都的酒吧里点的那杯蓝色鸡尾酒,清晰透彻。
我原来是很少去酒吧的,我会在自己圈子里画地为牢,直到我看到一些人,他们互相碰杯,他们勾肩搭背,吉他手接过客人的酒杯一饮而尽,我原以为混乱的地方,才是最简单的地方,我开始赞同王小波说的话:孤独是丑的,令人作呕的,灰色的。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劫难,室友拉上了阳台的推拉门,听着陶喆的歌,香烟一根又一根,我不去劝他,我会陪陪他,拍拍他的肩膀,虽然我知道有些事情终会过去,但是谁的劫难又不会让人心疼。
这一年,我见过深夜十二点还灯火通明的软件园,见过凌晨三点走在天府大道的人们,我不知道人们口中说的大城市机会多是什么意思,我只知道生于忧患,死于安乐,借口也好,说辞也罢,都会去接受。
我觉得我变了,变得跟狡诈的乙方谈笑风生,我又觉得我没变,我还会在球场边认真的拍着篮球,还会在老板介绍小姐姐认识的时脸红的笑,还是自己想要的样子吧。
最近读到海子的一首诗《太阳和野花》,喜欢其中最应景的两句:答应我,忍住你的痛苦,不发一言,穿过这整座城市。
少年,满身盔甲,满身温柔,穿过这整座布满荆棘和鲜花的城市。
写在到成都即将一年的日子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