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说关于我的故事

图片来自新浪微博                 文 / Emma  Yoo

第一篇文章,不知道要说些什么。我讲几个关于我的故事吧。

【一】

2016年4月某天晚上,不在意路人投来的怪异的目光,从图书馆一路飞奔进宿舍,放书包、拿手机、连WIFi,点开《太阳的后裔》,一气呵成。当新更新的一集片头亮起时,连眉眼都染上笑意。

柳时镇独自去解救他心爱的姜慕烟医生。他亲手处置了阿古斯,回到军营后,一个人坐在黑夜中,看着手中被烧掉的和阿古斯的合影,哭的像个伤心的孩子。我想,男性特别能理解这种感情吧。阿古斯一直是柳时镇心中的一个榜样、一个前进的方向,曾经一起并肩作战,也曾经不惜一切去营救阿古斯。当发现阿古斯背叛国家背叛自己的那一刻,他心目中的神坍塌了。

他用一把火,烧掉了对心中的偶像的感情。他哭了,很伤心。我的心脏也跟着绞痛着。我能理解这种感情,因为我经历过。思绪又飘回到了2012年和2013年,这是我人生中最黑暗的两年,它刺痛我,折磨我,和柳时镇一样,我心中的榜样、精神支柱“背叛”了我,这两年,世界于我来说,是崩塌的。

【二】

2012年是我参加高考的那一年,我把所有的力气都用在了和昔日榜样的互相折磨上,无疑落榜。

2012年9月,把认知拆分重组之后,我怀着对这个黑暗世界的冷漠,踏进了复读的学校。当时就觉得,复读好,每个月都被关在学校里,就我一个人,谁都不用见。

因为绝望而变得异常独立,天天顶着一张冷漠脸,却偏偏遇见了阿狸。他很温暖,治好了我所有的偏执。我渐渐地接受了父母离异、再婚的现实,理解了他们对我的爱,停止了这场互相折磨的游戏。但对他们还是恨着的,只是觉得你们过你们的日子去吧,反正我有人爱护着,也有爱护的人。

毫不夸张的说,那时候,阿狸比我妈妈还像妈妈,每天衣食住行,照顾的无微不至。我们的大学,一个在南方,一个在北方,我坚信距离和时间对我们来说不是问题。但我低估了距离对爱情造成的风险。分手那天才意识到,我和他,也不过是大部分异地恋中那平凡的一对而已。

【三】

2014年1月4日,我顶着一张冷漠脸,安静的坐在床上消化着这条分手的消息。同宿舍的妹子们路过,都被我零下几十度的气场吓到,很自觉地的没有打扰我。

这是我第一次这么依赖一个人,结局却这么悲惨。

十分钟后,我拿起了课本复习,下午拿着学生证和一支笔就去参加了期末考试,回到宿舍后开始安排日程、整理行李。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心中的小世界坍塌过一次,所以对这个级别的伤害已经免疫了。最起码我按部就班做着自己的事情,不哭不闹,接受了它。哦,对了,这场考试我考得特别好,还拿了两个奖状和一等奖学金,不过这都是后话了。

回到家后有一段时间我用来治愈我的情伤。我出不了门,这座共同的城市里到处都有我和他的回忆。时间长了发现也不能总在家憋着呀,于是,我默默地躲进了书店,每天天亮来报道,天黑回家。

我站在畅销榜前挑选今天的读物,一张漂亮的脸让我移不开视线。我爱江山,更爱美女,书名也有点儿意思,恩,今天就读这本了。

一口气读完,合上书的那一刹那,我心中的震撼无以名状。我特么的那么多年都白活了。一股新鲜的血液注入了我的身体,我知道了,原来还有这样一个世界,存在着这样一群人,原来我还可以这样活。

没错,这天,我“遇见”了王潇,我读的这本书是《女人明白要趁早》,我新认识的这群人名字叫“趁早党”(当时还不叫趁早星人)。

【四】

当时的潇洒姐对于我来说是一个榜样、一股新能量,指引着我前进的方向。是趁早点醒了我,无论你遭遇了什么,要有自己的追求,要强大,要变美,要独立,要掌控自己的人生。

因为王潇,知道了趁早读书会,便了解到冯蕊。

两年前的她,在我的认知里,是厦门趁早读书会的主心骨,具体任务我不清楚。但是,同样的平凡。冯蕊真的很活跃,每次刷趁早或行动派的消息,总是会时不时的“遇见”她。冯蕊发起写作一百天的时候,我是知道的,老实说,当时我并没有放在心上。当她发到九十多篇的时候,我意识到了这个女孩儿的进步,她用她的努力和坚持,正一步步的强大起来。

从这时候开始,我开始欣赏和喜欢冯蕊。我更羡慕她的成长。反思自己的成长,我认识趁早也已经两年,却没有看到自己大的变化和进步。我没有她的刻苦、坚持、积极活跃和勇敢。

我总觉得自己书读得不够多,阅历不够丰富,知识面不够广,见解不够独到……觉得自己还不配拥有话语权,不敢用自己那些朦胧的想法去祸害人家,所以很多事儿我选择默默写在日记本里。

冯蕊的成长让我跃跃欲试,我真的太羡慕她的成长了,觉得能真真切切看到自己成长是一件很幸福的事情。这也是我参加自由写作空间的初衷吧,希望通过一件事情,看到自己成长。

2012——2016年,我这四年多发生的故事就在这里。

但,故事在继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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