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梧桐
常言道“酒品如人品”,许多人奉为圭臬,以此劝酒,被劝者倘若推辞不饮,似乎便是酒品不好。
无稽之谈。
酒品之谓,人品体现。酒后吐真言,见真性,动真情。有这么一种人,逢酒贪杯,不醉不欢,借酒卖傻,举止异于平时,那些斯文谦恭,悉数不见,口出狂言,甚至行为乖张。
丑态百出。
事后,要么全无记忆,要么归罪于酒,旁人也常常为其解脱“人是好人,酒不是东西”,果真如此么?
酒何罪之有?不过如放大镜,将人身上特点放大而已。可以是才气,如李白,斗酒诗百篇;可以是胆气,如李广,劲射箭入石;可以是勇气,如武松,醉打蒋门神。诸如此类,不胜枚举。曲解者,却误以为戾气,借酒撒泼,将平日里积聚的不满与怨气尽情释放,肆无忌惮。
酒若试金石,品性皆暴露,言行不遮掩,真情尽张扬。酒品,是人品真实体现,卸下伪装,撕掉面具,将内心赤裸裸呈现,是人是鬼抑或神,酒后现原形。
难怪白蛇传中有此情节,只为隐喻,暗讽贪杯忘形。
酒之乐,无关量,多少不拘,尽兴便好。善饮者,未必来者不拒,却懂绝不强劝,各自随心,宾主尽欢。有节制方能得其乐,不自控只会留笑柄。
由此,凡众人相聚,推辞不饮,却之不恭,便勉为其难,但绝不劝酒,只静静相陪。惟三两知己,推杯换盏;一人独处,举杯小酌。如此,方有饮之欢欣。
一言以蔽之,好花看半开,美酒饮微醉。
编辑:梧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