搭伙过日子可能是有些人规避二婚带来的财产儿女问题的一种方式,但是不受法律保护,最终受害的还是自己。
我的父亲在母亲走后,匆匆安排我和弟弟结婚,就开始了他搭伙过日子的快活生活,有性格不合过了两年分手的,有因为女方花钱大手大脚分手的,有因为我爸爸占地下来的钱都给了我弟弟分手的,有因为女方天天打麻将夜不归宿分手的等等。
只有一个是女方得了癌症,我爸爸不给人家治疗,人家儿子给妈妈接走的,当时因为没领证,人家也奈何不了我爸,我爸爸还以为占了大便宜。
我爸爸折腾了二十多年,换了不少女人,为了保护自己那点财产给儿子,又不耽误自己享受生活,不顾夫妻情分,在一起好几年人家得了病不拿钱,这就是搭伙的结果,那个女人可真够倒霉的!
前年最后一个老太太被我爸爸变相挤兑走了,他才不珍惜女人呢,有个人有单身女人资源专门给他介绍,估计我爸爸是又要换新的了,不过事与愿为,报应来的有点迟,他忘了自己老了,那个人给他介绍了好几个,人家都没看上我爸,一直到现在还是凄凄凉凉一个人。
我觉得还是踏踏实实找个条件相当的老伴,婚前把财产安排好,协商好,再领证结婚,婚后两个人互相照顾,彼此依靠,养养生,遛遛弯,在给儿女减轻负担的同时,也能让自己有一个安逸的晚年,别像我爸不太老时候风流倜傥,等老了形影孤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