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年意味着什么?瞬间还是一生?
老妈的生日那天,下班时低头走在路上,并不想打电话。过两天再打吧,我就当自己忘了。
姥姥也忘了她的生日,只记得是二月带个七,去世前几年不知道她是真想起来了还是内疚,告诉我们说我妈生日是二月十七。
我时常想起那个爱我的姥姥——不止在我妈生日的时候。我也爱她,爱她的节俭爱她的小气爱她的温柔,爱她爱到在全班同学面前朗读《爸爸的花儿落了》时不顾几十人目光也要哭个痛快。
我爱老妈要少一点。
前天姐姐突然说爸爸妈妈去了太原,过年时我给的微薄收入并没有给他们安全感,以后用钱的缺口是补不完的。
或许——肯定是为了我,他们才做出这样的选择。
那天她出门,安排老爸把家里的两只狗卖了。姐姐打电话的时候,她唠起家常的语气,仍是埋怨家里发霉的馒头还没喂完,仍是两只才卖了200元钱太少了的遗憾。
那为什么不等把发霉的馒头喂完呢?那为什么不直接开价两万卖不掉呢?那为什么不去想想15年的狗还有几年活头呢?
并不是疑问。有些东西终究是无法守护的。
小时家里养了一只老黑,老黑不省事,刚长了个儿就把家里的欺负过它的鸡鸭咬死了几只,肚子还吃得滚圆,老妈把它拴起来打半死。后来它变得很听话,哪怕是吃进嘴里的东西,只要老妈说一声“别吃”,它都会吐出来。
但我从来不责怪它,因为家禽也欺负我,它为我出了一口恶气。
老黑养了两年,新房子建成之际,某个傍晚,老黑突然从外面跑向正蹲在门口看书的我,大概还有三米的距离,倒了下去。头还挣扎着伸向我,想要靠近,哪怕一厘米也要争取,眼睛睁着仿佛要把眼前人印到脑海里去。
它再也没起来过。我跳过去把它抱到我的腿上,它在流泪,我知道它舍不得我。我也舍不得它,可惜两年生命终究是画上了句号。这幅画面成为了我永远的记忆。
在此一个月前,它生了6只狗崽,4只被盖房的工人要了去。剩一只个头最大的,也是几乎全身黑没有一根白毛的,我妈谁都不舍得给,还有一只个头最小,吃奶都抢不到奶头被人嫌弃喂不活没人要的。
搬进新房的前一天,突然下起了大雨,从黄昏延续到第二天清晨。那一夜狗的叫声特别凄惨,老爸还想把它们抱进屋来,但怎么都没找到那只个头最大的。
或许是它自己跑了出去,白天还会跑回来吧。不会有人冒这么大雨偷一只狗吧。
最终那只被人嫌弃喂不活的小家伙却长成了她母亲的样子。胸口一撮白毛,爪尖也有些微白。
不知不觉我们一起度过了15年。
别人一叫我的名字,她都要汪汪两声做回应;家里的车出门刚进村她就要从窝里跳出来叫个不停;来一次的亲戚跟家人说上两句话她就不再吵嚷;每个没有朋友的周末,她卧在我的脚边做最忠实的朋友;初中三四个周回家一次,刚进大门,脖子里的链子勒的她喘不过气还要欢喜地朝我蹦跶;只要摘下她的颈圈,她就像疯了一样在小小的院子东南西北一圈圈跑,跑到屁股漂移摔倒几次才罢休;家里因为各种事情,所有人都不在的夜晚,她会让我安静地抱着脖子听几句傻了吧唧的话;偷偷喂她一个馒头她都高兴地尾巴摇上好几天;只要一摆手说“上”,她就会竖起脑袋观察周围动静,等待逮捕一切可疑人物和牲畜;年纪大了,被老黄欺负的时候也会躲着生生闷气;她要把扔过来的食物甩干净泥土再吃,从不一口下咽;她会跟人握手,她舔手心只舔一下,她比我要听老妈的话。她是她母亲临走时留下来最好的礼物,我最好的伙伴。
但至此之后,这个世界不会再有谁那么强烈地表达对我的想念了,而撒欢也成为记忆中遥远的东西。
有个词是永失我爱。顾城说执者失之。
电影台词讲,孤独是人生中遇到的最大困难。
姐说,老妈把它卖了,都不和我们商量一下。其实没什么好商量的,任何条件和理由我都不会妥协。但在老妈看来,这不需要我妥协。她不在乎。
小时养过一对鸽子,被她卖掉然后骗我说被邻居的猫偷吃;更小更小的时候为一只陪我长大的得病死去的小猫立碑,被骂的狗血喷头。
我辜负了那些伙伴,也被挚爱辜负。
她不需要在乎。她并没有错。或许贫穷是最大的罪恶。我时常这么认为。
一个月前,爷爷去世。我出生之前,家庭矛盾已经激化,所以我从来没有体会过爷爷奶奶的爱,没有温暖的记忆。爷爷去世后的头七,和家里通话,跟老爸聊些有的没的,他突然叫了一下我的名字。
皓伟。
我说,嗯。
他说,你爷老了。
我说我知道。
他说,就在一个星期前。
我说嗯,省得受罪了(省得受罪了大概是人这一生说的最蠢的话)。
他说是啊,不受罪了。
我说,我爷爷大名叫什么来着。手机传来嘈杂的信号,和听不清的话语。
我又问了一遍。
他的声音变得非常大,崔显志!
我没记错。这是个值得记住的名字,哪怕他从来没有向我传递过片刻亲情。
他去世那天,我在高速上堵了28个小时。我在笔记本上写下:那是我生命中最为平常的一天。
几天之后,我坐了一辆小黑车回家,车厢内酒味特别浓,我和车上其他几个人都怀疑司机大爷是酒驾,他竟然也自称喝了半斤白酒。车上的人强烈要求他停车,过红灯时坐在门口的我已经把车门打开,而他还是猛踩油门一路向前不允许任何一个人下去,并大声喊着些方言,夹杂我没有喝酒的言论。直到迫于压力跑了几百米后他才停下来要每个人都闻下他的口气,确认他是否喝酒才作罢。他说,我再也不开车了,把你们送回去我就回家。这个年纪已经不允许开车上路了。为了一个人五块钱,能在不关门的情况下狂飙,转弯不减速,说他不是穷怕了,我都不信。回到家之后我脑海里一直是爷爷的样子。类似这样没脑子愚蠢的事他也做过很多。
富人尽力体验短暂人生的美好生活,穷人只想如何艰难地生存,度过这漫长的一生。向来如此。
“他们到底是为何而活?难道只是这样默默等死吗?就算他们死了,恐怕也不会有任何人察觉,更不会有任何人难过吧。”
在那几天里,我脑海里只有那首诗。那首在他活着就准备当做仪式发出来的诗。
打我记事开始,爷爷就是个老头
他那么老,好像从来不曾年轻过。
他那么老,好像生来只为了做我的爷爷
可我从未认真想过他有一天会死
我总以为,一个人再老,总可以再活一年吧 然而有一天他还是死了,
就像土垛的院墙
风雨多了,总有一天会塌下来
没了。
完了。
他的一生我也知道得很少
他说过一些,我记不大起来
就像他爱我很多,
我只是喊他爷爷。
我忘了母亲的生日,但我却记得那个明媚的上午,父亲搬来满是尘土的木梯,问我找来毛笔和臭臭的墨汁,他要在新楼的东侧墙面上题字,父亲的字写得工整是出了名的,毕竟他是他那个年代整个镇子都少有的几个高中毕业生之一。
从寄宿屋前移来的桃树已经长高,在我将要升入初中时,或许小黑也会在可能开了也可能没开的桃花树下感慨:人类真复杂,为什么总是要做狗都不明白的事情,例如:离开。
说起来生,我总说我们都要选个条件好一点的家庭。对我来说,太久远了。
你来生也许还会回来,我此生,都会记得你的使命。
至今我都会记得父亲一笔一划写下的那几个大字:建于二零零二年肆月。
那时的小黑个头刚长大,她就卧在初春的暖阳中,做着小梦,仿佛新生活已经来到了面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