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行过许多地方的桥,看过许多次数的云,喝过许多种类的酒,却只爱过一个正当最好年龄的人。——沈从文
最近,正在读沈从文的《湘行散记》。读一个兵荒马乱的年代,看一场风花雪月的爱情,游一遍略感悲情的湘西。沿着沈先生用平淡犀利的文字铺开的路,仿佛路过一个时代,旁观故事里的百态人生,感受人性的劣根与庄重。
沈先生只上过小学,却热爱文学,年少从军,对穷苦百姓的生活深有体会。他的文字平淡中透着一股严谨,却不见本该属于那个年代的沉重压抑,他的笔只是时代的忠实叙述,显得格外冷静,而这份冷静来自沈先生读过的书。
沈先生叫作家,是用笔尖挑动心灵的职业。他们笔下生花,才华横溢,墨汁在笔尖下流出生命,跃然纸上,能拨动人心,亦能刺痛人心。一个作家,想要写出他人认可的作品,就要先学会阅读他人的作品,如蜜蜂一般,飞过百花才得甜蜜,才能写出触动人心的文章,让世人去阅读,去体味。
一张白纸铺满了端庄娟秀的文字后,就演化成了一页小天地。各色各样的人和事,活灵活现的妖魔鬼怪,摄人心魄的山和水,仿佛这世界上的一切,有的没的,实的虚的都被收入这小小的纸中,比仙人手中的乾坤袋还神奇,一次阅读就好比一场心灵的出窍,没有到不了的地方。
一直都有读后写观后感的习惯,读一篇文章一本书若没有感想,那就是白读,和傻子无异。写的观后感就随性了,感慨主人公的悲苦,心疼文中的如花美眷,有时想起哪家的孩子今天又闯祸了,谁家的婆媳又吵开了锅就一并写下。凡是能被文字表达出来的,都能跃然纸上,不胜华章却别有风情,读起来比鸡汤文强多了。
阅读好比一场方寸的人生。人,一生要学要做要经历的很多,遇见的所有种种,都被简简单单的字眼囊括,但到头来你还是一撇一捺,只是有的墨淡迹浅,有的墨浓迹重,而连起来读就是一场浓墨重彩的人生。如文字一般,不管多少种写法多少种字体,还是那个字,只在写的字多了,凝了韵有了神,阅读起来便成为了不得的文章。
阅读是值得坚持并付出时间的,更好不是一种行为,而是一种习惯。世上没有事情是一蹴而就的,阅读是心的流浪,没有经历足够的旅途,是没法发现更好的自己的。人们说三分长相七分打扮,可一个花枝招展的女子却永远比不上一个有气质的女子,气质从何而来,不外乎家教、学识、品格,凡此种种都离不开阅读,目不识丁又何来气质?阅读本身并不是什么了不起的事,而是阅读这个行为意味着你还没有完全认同这个现实和现世,你还有不同的声音,还有追求,还在奋斗!
朗读者中有句开场白是这样说的,“阅读,是为了让你遇到更好的自己!”可不是嘛,至今我也不懂为什么要读那么多书,识那么多字,可遇见一个更好的自己,这便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