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失恋了,初恋,在光棍节当天,七年的感情就这样灰飞烟灭。
其实在两个月以前我就知道是这个结局,只是我的一直不死心和死缠烂打才一拖再拖,我不相信当年一心要与我在一起、承诺要给我一生幸福的TA怎么会这么绝情,我不死心。当我问起究竟是为何下定决心要与我分开的时候,我的前任这样告诉我说,“这个世界上,除了我和你,还有太多有趣的事情等着我们呢”。我不知道TA所谓的“有趣的事情”是什么,但我知道TA在经历了几次不顺利的工作跳槽之后终于找到了自己热爱并愿意为之奋斗终生的工作了,我想TA说的“有趣的事情”可能大部分都是关于TA的工作,毕竟自从TA找到这个工作以来就鲜少与我联系了,可能是现在的我真的比工作无趣很多吧。
好看的皮囊千篇一律,有趣的灵魂万里挑一。网上挺流行把这话当成寻找爱情或是友情的某种标准,我不清楚是不是所有人都喜欢有趣的人,但其实我好像很喜欢“无趣”的人,就像欧维那样,就是《一个叫欧维的男人决定去死》里的欧维。
欧维文化程度低下、性格孤僻乖张、脾气执拗倔强,对待工作仔细严谨不耍滑头,对待社区严肃认真谨遵规则,他的不懂人情世故,他的古板和偏执,他的毒舌与傲慢都是人们口中的无聊、无趣、厌烦之人。可就是这样一个人,却与一个满身书卷气自带阳光气的魅力女神索尼娅结合了。他们彼此互相吸引、互相信任、互相融合。虽然当他们一起跳舞时,他显得既笨拙又好笑;虽然当妻子告诉他自己怀孕时,他木讷的脸上也看不出什么惊喜的样子,但妻子却完全能理解欧维,他只是爱得过于深沉罢了。
当妻子意外流产并终究被病魔带走之时,欧维是痛苦的,痛苦到每天都要想办法自杀去陪妻子。欧维说,在她之前,他没有过真正的生活,之后也不再有。即使我不是如索尼娅那般温婉阳光的女子,但仍然喜欢这样无趣的欧维,更羡慕这样的爱情,在别人眼中平凡到无趣的人却在对方心中闪闪发光,这是多么令人心动的一件事啊!
说起来,我跟前任都是相当无趣的人。TA是个学霸,除专业以外的东西基本不感兴趣;TA喜欢社交,但话题从来都是学习于是总惹人厌;TA严于律己,每天按时起床学习睡觉。而我却跟TA完全相反,我是个学弱,对所有的东西都不怎么感兴趣;我不善交际,性格内向到想与世隔绝;我懒散拖沓,每天赖床插科打诨熬半夜。当初我们看透了却发现只有对方能容纳自己于是走到了一起,而如今却因为TA找到了更有趣的事情而不欢而散。我现在想想我们分开其实算是一件好事吧,毕竟任何一件“有趣的事情”都能轻易取代我,如果我们真的结合,那我今后的人生岂不每天都要在与各种“有趣的事情”的斗争中度过?那未免也太悲哀了。
世界那么大,我会去看看的。但我会愿意找一个无趣的人,那种活在自己的领域里的人,那种刻板保守的人,那种只对爱人温柔的人,只有这样真正在外人看来“无趣至极之人”才能冷淡地看待这个世界,才能理解小确丧的人生,才能保留心底最温暖的部分。无趣的人儿呀,如果有幸能找到你,那余生就让我们互相指教、共同享受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