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飘起了小雨,我漫无目的地游走在大街上,不知怎么就来到了那家成都火锅店门口,徘徊了好久,还是上了楼。已经很长时间没有来过,一切却都还是老样子。
老板前来招呼我,问你怎么没有一起来,我说你不会再来了。我不知道这个回答是纯粹说给老板听,还是说给自己的。老板是个聪明人,便也没有再问下去。
可能是还没到饭点,店里没有什么人,我自行去了3号桌,那是我俩曾经常坐的位置。还记得你当时和我说过,特别喜欢“3”这个数字,因为你总感觉它代表着一家三口。
我要了个小锅,特辣的。点了盘鸡脚,特辣的。再要了杯泡酒,特辣的。甚至当服务员拿来调料的时候,我让她重新给我弄了碗特辣的。因为你以前都是这样,我自然也就习惯了。
你无辣不欢,然后半点不沾辣的我也跟着吃惯了一切辣的东西。可是,教会了我吃辣,你却要准备离开。你走的时候,是我送的你,我没有哭,只是轻轻抱了你,也没有任何的只言片语。或许,此时无声胜有声。
梁实秋在《送行》里说,“你走,我不送你;你来,无论多大的风雨,我要去接你”。但亲爱的,你是了解我的,你走,我可以送你,但你要回来,我想我可能没有办法去接你了。
爱情是个可怕的东西,明明曾经那么相爱的两个人,在转身离开之后,便是天涯海角。那个人分明还住在你心里,却怎么也想不起他的模样了。
我闭上双眼,努力回想你的样子,可如同失忆了一般,我只模糊记得有个人陪我走了很长的路,给过我最美的风景,但我不知道他是谁,在哪里,就像做了一个长长的梦,梦醒了就统统不记得了。
不想,那天整理房间的时候,我翻出了角落里那本布满尘灰的泛黄的小册子,思绪一下子被拉回到很久很久以前,一段段关于你的我的尘封的往事顿时历历在目。
记得,那年夏夜,河畔边,你偷偷轻吻我额前的碎发,涨红了脸。我踮起脚尖,凑近你耳旁,柔声诉情,小鹿乱撞。
记得,那个雨天,我们在山脚躲雨的时候,握拳宣誓,你说今生非我不娶,我说此世非你不嫁。
记得,那回你载着我去兜风,我整个一脱缰的野马,一路狂欢,路上来往的行人都朝我们投来异样的目光,你一慌,没稳住,我俩摔了个狗啃泥,却还能在众目睽睽之下笑得前俯后仰,听到围观人群里有人小声说我俩有病,我们愈加开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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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泪啪啪地滴落下来,小册子上字迹的墨被晕开的时候,我才知道一直故作坚强的我,其实没那么勇敢,我还是会哭,还是放不下。你就像一颗定时炸弹,随时能置我于死地,而我却甘之如饴。我感觉自己已经卑微到尘埃,我讨厌这样的自己,但却不能自已。
为何,这么多年过去了,身边的朋友都陆续执一人之手,择一城终老。只有我,还是孤身一人,到处流浪。
记得三毛说过,“心若没有栖息的地方,走到哪里都是在流浪”。人们都说,我在等你,有些时候,我甚至相信这是真的,但其实我真正等的并不是你,也不是谁,而是我自己。
我知道,感情的事,没人会帮我,也没有人帮得了我,我只能靠自己。
一开始,我想着要跑,但后来发现,有时走会更快、更好、更稳。于是我慢下脚步,一个人翻山越岭,走了一程又一程。
我相信,再过一些时间,再读几本书,再听几番道理,再跑几次步,我就能等来自己,更加美好的那个我。
那时,我依然会爱,也会爱得更久。
我期待着,也努力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