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楼》之大旨谈情

《红楼梦》首回即云:“本书大旨谈情。”无论是作者使了障眼法,或是为了躲避“文字狱”,从文本的角度看,说本书“大旨谈情”的确符合事实,“人情世故”亦是“情”。至于如若作者当年是真的不想谈政治只想为闺阁之人立传,还是想要苦苦遮掩的,害怕招致祸害,后人何苦深挖不放呢?都说真事隐去了!

白先勇先生说他在美国教授《红楼梦》一书时,就一个“情字”很难翻译,所有的词汇用遍也找不到一个全然吻合的字眼,细细想来,“情”这个字的确是“郁结着一段缠绵不尽之意”,很难描述清楚,西方的“发情”过于生猛,而所谓“情调”又是为了“调情”用的。与中国人的“情,不知所起一往情深,生者可以死,死可以生……”大不相同。类似《罗密欧和朱丽叶》的故事也是有的,和宝黛一样也是青少年,纯情至死。

根据现代生物学的理论,所谓的“一见钟情”或者说“一见钟形”、“一见钟脸”,往往是基因和基因的契合所导致,这就很能解释“情人眼里出西施”了,基因间因为繁衍优势所产生的自动吸引,如果在原始社会估计这就是唯一的考量标准了,现代社会里当然又加了很多衡量的条件。

试整理这本“大旨谈情”的天书里的各种“情”:

首先是不通人事的宝玉被“情天情海幻情身”的秦可卿引入“太虚幻境”遇见“司人间之风情月债,掌尘世之女痴男怨“的警幻仙姑,正在“孽海情天”中对一干“风流冤孽”“核查机会、布散相思”,宝玉因看见“厚地高天堪叹古今情不尽,痴男怨女可怜风月债难偿”的对联,思考“何为古今之情,何为风月之债,邪魔召入膏肓”,反成了“情痴”、“情种”和“多情公子”,与荣宁二府的先祖预设的“以情欲声色等事,警其痴顽,或能使彼跳出迷人圈子,然后入于正路”的预设恰恰相反。其实顽石早在女娲补天之时已呆在青梗峰下,所谓“情根一生是无穷债”,早已成了“情根”、“情种”,虽然无才不堪入选补天,却要去补那“孽海情天”,……后四十回里的“甄宝玉”倒是“修成了正果”,真真假假、虚虚实实的再次对弈“贾宝玉”的出世和“甄宝玉”的入世……

“警幻仙姑”身边的“钟情大士”应该还将“情”种在了秦钟身上——“情种”也!偏偏那么孟浪猴急!亦种在了蒋玉菡的身上,蒋玉菡在后四十回里唱的一出《占花魁》的戏中所饰演的角色亦叫秦钟,意指“情种”,“伺吐”一折,秦小官原本是积蓄了一年的卖油钱想嫖宿花魁女,却因花魁女酒醉动了怜香惜玉之心,不仅没有乘人之危,反而伺候宿醉的花魁女,甚至用自己的新衣服接花魁女的呕吐之秽物,最终赢得芳心……此种格调倒和宝玉的一贯的“体贴温存、作小伏低”如出一辙。《红楼梦》“十二支曲第一首引子”首言即是“开辟鸿蒙,谁为情种?”试问谁为情种,各位看官自行判断!

宝玉自是个“多情”的,非“皮肤滥淫之蠢物”,而是“天分中生成一段痴情”,警幻称之为“意淫”。事实上宝玉不过是和袭人偷试了一回“云雨情”,青少年的好奇无可厚非,至于其他,除与宝钗婚后正常敦伦外是绝无仅有的。如果说贾赦、贾珍、贾琏、贾蓉、薛蟠、孙绍祖之流是“皮肤滥淫之蠢物”的话,宝玉的确与他们大相径庭,前者多兽性,宝玉多神性,更多的是对各种女性的体贴和怜惜,是个“绛洞花王”,白先勇先生称之为“大观园内的护花使者”。

宝玉之于黛玉是“弱水三千,我只取一瓢饮”,知己般的钦慕和爱恋,虽偶尔也有孟浪的言语失当,但总能及时修整,“作小伏低”的本质是尊重和爱慕。类似于柏拉图式的爱情,即爱上了对方的“头脑”、“心灵”或者“灵魂”,也许是因为“契合”,也许是因为“互补”。试想宝黛之间如果有肌肤之亲应该也是小心翼翼的,是从灵到肉的融合,和肌肤滥淫之辈大不同,哪怕和秦钟亦是不同的。前者注重“神交”,有肌肤之亲是锦上添花,没有亦无妨,而大多男子或直接勾引,或间接调情之目的均在于愉悦肉体而已,沦为警幻口中的“皮肤滥淫之蠢物。”

周汝昌先生在评点十一、二回时说道:“症结总在情欲之分,耽于欲者常寡于情,深于情者多淡于欲。……”所谓“情”——神性也,所谓“欲”——兽性也。前者是人性的升华,后者是动物的本性,无可指摘,只是悲悯,叔本华称之为被“生殖意志”所控制的人类。

当然还有另一说,子曰“发乎情,止乎礼”。情——“生物人”的本能——“发情”也;是否能够“止乎礼”用来衡量是否达到“君子”的标准,英国人的绅士风度、欧洲人的骑士精神,包括基督教颂扬的神性和禁欲,本质上都要求人更高尚,脱离低级趣味。只是真正能做到的人少之又少,故而世上多了那么多“伪君子”。所以警幻没有忘记那些“淫物纨绔”、“轻薄浪子”,以“好色不淫”、“情而不淫”为自己掩饰,并指出“好色即淫”,“知情更淫”,“情迹相逢必主淫”,撕下无数“伪君子”的面具,实在是大快人心。

纵然如此,宝黛“柏拉图式”的爱情亦不能为当时的社会伦理所包容,所谓“私情”也,更何况还有“私相授受”,“传递信物”,抄检大观园抄得不正是这个吗?对于这样的“私定终身”贾母早有评判:“书香门第”“绝代佳人”“见了个清俊男子”,“便想起了终生大事”,“父母也忘了”,“诗书也忘了”,“人不成人”、“鬼不成鬼”;“满腹诗书作出这些事来,也算不得是佳人。”无论这番话和现代文明多么天壤之别,毕竟是当时贵族的伦理道德。婚姻就是“家长之命”、“媒妁之言”,是“家族联姻”,是“繁衍子嗣”,掀起盖头的那一刻起就注定只能“白头到老”、“相敬如宾”,“举案齐眉”,“相濡以沫”,如同基督徒在上帝面前致的结婚誓言。

于是作者就为宝黛的“私情”穿上了一层神话的外衣——吃着蜜青果的绛珠仙草,自然有了“秘情”,而一块不堪入选补天的顽石,怎么会有志于追求功名利禄?仙人总是洒脱些也别致些,有着自由的灵魂,无须拘泥于繁文缛节中,也无法被礼教规范所束缚,而人们对仙人总也更宽容些,如天上的兼美,人间的可卿,哪怕”淫丧天香楼“也打动无数看客。希腊神话中那么多天神亦是为所欲为,人们也只好听之任之,倒是英雄身上时刻背负着道德的十字架……如此看来,无论东西方,神仙总是无拘无束的。只是世人都晓神仙好,还是有无数忘不了……

有“多情”的自然就有“无情”的,第十四支曲尾声中“无情的,分明照应”,注意是“照应”不是“报应”!周汝昌先生认为指得是妙玉,蔡义江先生认为是泛指,我认为妙玉不能算是无情的,如果真无情不至于修炼至走火入魔,梦到王孙公子来抢她,六根还是不够清净。白先勇先生说宝玉和妙玉间没有儿女私情,妙玉是钦慕宝玉可以成佛……我觉得宝玉对于妙玉是尊重,无儿女的缘分,所以他既不接其杯,生日回帖也只从门缝里塞进去,唯一一次“乞红梅”亦是被罚无奈前往:而妙玉则反其道而行之,有意无意的刻意接近,判词里还要叹“王孙公子无缘”!如果果真是佛缘,何必点明“王孙公子”呢?

说讨厌妙玉无情,恨不得她遭报应的人不在少数,我倒觉得还好,因为理解,所以宽容,大多恨她的人都被类似这类人伤过,而怜惜者大多心底也或多或少隐藏着妙玉的特质吧!

第二个“无情”的,文本中所现,宝钗占花名,占到牡丹,诗赋“任是无情也动人”。此无情非冷酷也,“喜怒哀乐之未发为无情,喜怒哀乐之已发为之情。”宝钗是儒家道统里的楷模,自然是“喜怒哀乐之未发”的,此“无情”也。另一层解,是从宝玉对她的角度而言的,虽然宝玉对其没有儿女私情、知音之情,但偶然也打动宝玉,如“薛宝钗羞笼麝香串”一回。如果是指宝钗的话,后四个字“分明照应。”的确宝钗在宝玉出家后照应了贾家之后,也说得通。

第三个无情的,应该是惜春。这个小妮子一出场就不简单,和姑子一起玩,说剃了头无处戴花;接着再出场比较突出的是画大观园了,要向诗社请假,可见她也是个不喜聚的;再后来就是“抄检大观园”后辞入画和狠狠的挤兑尤氏,尤氏显然不是对手……真真是个无情冷酷的小妮子,(小乘佛教的教义就是修自己,不存在褒贬)后四个字“分明照应”,指能分清明辨什么才是真正的照应……顺便说后四十回说其是因为看管家务不利才想出家,还带发修行,住在笼翠庵,实在是难于让人信服,惜春本是个决绝的,出家的心始终若隐若现,是否肯承担看家一说还两说,又及妙玉带发修行说明其六根不净,而惜春有尤三姐般的决绝,必然是要削去三千烦恼丝的,自己都已经先绞了头发的,还带什么发,修什么行?蔡义江先生亦说,如果住在笼翠庵,还有紫娟服侍着,那不算是薄命了,应该算好命才对,深以为是。

和“无情的分明照应”对应的另三句“有恩的死里逃生”——巧姐;“欠命的命已还”——熙凤(真是欠了不少命);“欠泪的泪已尽”——黛玉;独这一句泛指又不像,就文本提到的“无情”只有宝钗了,和黛玉正好对照,另外一对母女,这样的设计也算合理。

又及,目前市面上的各种版本里多为“分明报应”四个字,“分明照应”仅出现在《脂砚斋评周汝昌校订批点本石头记》中,假使是“分明报应”也好理解,如果说“无情”并非贬义词,那“报应”也未必是“坏的报应”,宝玉对宝钗原无儿女私情,无论宝钗是否愿意,她都假借黛玉之名,趁宝玉神智不清嫁给宝玉,那么最后宝玉顿悟后出家,她独守空房未尝不是报应……幸而宝钗有一种志向叫“好风凭借力,送我上青云”,有一份开悟叫“也难绾系也难寄”,更有一分悟性叫“任他随聚随散”……

(类似的问题还出现在元春省亲回家时说过的“见不得人的地方”,目前存世的50年的作家出版社的陈乙本为“不得见人的地方”那种说法合适,看官自明。)

但是又一桩,第五十八回“杏子阴假凤泣虚凰”中藕官祭奠药官的公案,藕官对于新补的蕊官也是一样体贴温存,他自己解释道“比如男子丧了妻,或有必当续弦者,也必要续弦为是。但只是不把死的丢开不提,便是情深意重了。……”感觉很像雪芹的灰蛇草线,伏线于千里之外的后四十回中,宝玉和宝钗婚后也有过恩爱的日子,那一句宝玉嘱咐丫头传递给宝钗的那句话“如要来,就快点来,如不就来,也不要在风口里吹着。”像极了宝玉的口吻,无情乎?亦不像。

(另外凤姐在老太太和姨太太、太太面前说笑话打趣宝玉和宝钗的婚后生活也像极了凤姐的口气,若说后四十回统统是高鹗写的,我同意白先勇先生的说法,那高鹗也是太厉害了。后四十回的总体感受是精彩时太精彩,无趣时太无趣,大概是狗尾貂尾夹杂着吧)

更有一个“从不将儿女私情略萦心上”的湘云,有些是“分明有情”,有些是“刻意无情”,都不及此来的坦荡、天真、无拘无束的好。只可惜还是栖宿于“薄命司”,终难逃“湘江水逝楚云飞”的结局。为湘云一哭!

还有一种情——是不留后路的决绝之情,或知义多情、或烈女子、痴男儿,如偷偷自缢的张金哥和投河而死的守备之子;如一头碰死的司棋和为之殉葬的潘又安;又如剑吻了的尤三姐和冷遁了的柳湘莲……总之,无论是有情的、无情的、多情的,忘情的,风情的,善人情的,不善人情的……都无法逃脱“薄命司”——“宿孽总因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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