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鲜明提出“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二十字好干部标准。作为新时代的公安队伍,要让队伍常态化保持健康向上发展,要始终严把选人用人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坚决匡正选人用人风气,推动选人用人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一、严把选人用人政治关。公安机关是人民政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的行政机关,同时它又担负着刑事案件的侦查任务,依法管理社会治安,行使国家的行政权。如果我们在选人用人上不严格把关,将会导致人民政府形象受损,刑事行政案件侦查失去公平正义,很可能导致人民群众利益得不到保障,影响政府甚至是国家的公信力。所以,公安机关选拔任何一名领导干部必须政治过硬、理想坚定,始终紧紧围绕在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
二、严把选人用人能力关。公安机关是党和人民手中的“刀把子”,人民警察是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工具,是武装性质的国家治安行政力量和刑事司法力量。国家安危,公安系于一半。如果在选人用人方面不注重能力把关,将可能导致一个片区的总体工作方向走偏,国家和人民群众的安危得不到有效保障,社会基层治理成效不好,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实现不了。所以,公安机关选拔任何一名领导干部必须能力过硬,能够时刻站在群众的大后方,带领全体公安干警严厉打击违法犯罪、切实服务人民群众,保障国家安全、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三、严把选人用人作风关。公安机关是一支纪律部队,特别是基层派出所,是与群众联系的“最后一公里”,直接面对面服务群众。如果在选人用人上不注重作风把关,将会出现凡是需要用群众“针线”解决问题,贪污腐败现象将会持续滋生,并愈演愈烈,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现象将会越来越凸显,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将不复存在。所以,公安机关选拔任何一名领导干部都必须作风过硬,能够经得住投机取巧分子的诱惑,能够站稳清正廉洁的立场,脚踏实地为人民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