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周我们要进行一次辩论赛,主题是,无友不如己。
我们支持的是不交。
我觉得不应该交和自己志向不同的朋友,如果志向不同,兴趣不同,那怎么成为朋友?就算成为了朋友,也没有共同语言,见面说不了几句话,那怎么能算朋友呢?
朋友,就是感情很好,有共同语言而经常交流,相处起来很舒服,双方有时间就相约在一起而聚一聚。除情人或亲属之外彼此有交情的人,其最高境界是知己。
既然有共同语言,那就只有相同的志向。
就像俞伯牙与钟子期是一对千古传诵的至交典范。伯牙善于演奏,钟子期善于欣赏。这就是“知音”一词的由来。后钟子期因病亡故,伯牙悲痛万分,认为世上再无知音,天下再不会有人像钟子期一样能体会他演奏的意境。所以就“破琴绝弦”,把自己最心爱的琴摔碎,终生不再弹琴了。
钟子期和俞伯牙之所以可以成为知音,就是因为他们同样喜欢音乐,如果钟子期不喜欢音律,那怎么会倾听俞伯牙的琴声。
如果两个志向不同,兴趣不同的人做朋友,他们见面只能寒暄几句,聊聊生活,其他话题也聊不出来。
相反,志向相同,兴趣相同的人在一起做朋友,反而有许多共同话题,可以一起探讨这个兴趣上的问题,一起研究这个兴趣,在他们一起进行活动的过程中,也同样可以增加他们的友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