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先来说一下新闻的大致内容:
山东22岁的于欢,其母苏银霞因经营工厂资金周转困难借贷135万元,约定月息10%。此后陆续归还现金184万,以及一套价值70万的房屋抵债,还剩大约17万余款实在没有资金归还。因此,苏银霞遭受到暴力催债。由10多人的催债队伍多次骚扰苏银霞的工厂,辱骂、殴打。
案发前一天,吴学占在她的已抵押的房子里,指使手下拉屎,然后将苏银霞按进马桶里,要求还钱。当日下午,苏银霞四次拨打110和市长热线,但并没有得到帮助。
第二天,苏银霞和儿子于欢被带到公司接待室,连同一名职工,11名催债人员围堵并控制着他们三人。其间,催债人员用不堪入耳的羞辱性话语辱骂苏银霞,并脱下于欢的鞋子捂在他母亲嘴上;甚至故意将烟灰弹到苏银霞的胸口。
此后,催债人员杜志浩脱下裤子,掏出生殖器,当着她儿子的面往苏银霞脸上蹭。外面路过的工人看到这一幕,才让报警人于秀荣报警。警察接警后到接待室,说了一句“要账可以,但是不能动手打人”,随即离开。
被催债人员控制的于欢看到警察要走,试图往外冲,唤回警察,被催债人员拦住。混乱中,于欢从接待室的桌子上摸到一把水果刀乱捅,致使杜志浩等四名催债人员被捅伤。其中,杜志浩因失血性休克死亡,另两人重伤,一人轻伤。
2017年2月17日,山东省聊城市中级法院一审以故意伤害最判处于欢无期徒刑。
05 如果,你是一名评论员,你会怎么看?
怎么说,从这起案件受到的观众度来看,这是个好的势头。本来只是一起刑事案件,网友如此关注,说明了人们法律意识的增强。
可以说,自从党中央首次专题讨论依法治国以来,国家加大了依法治国的力度,使司法更加地正规。同时,一系列冤假错案的平反,也让人们看到了一个正在全面依法治国的中国。从这起案件来看,人们的自我法律意识增强,对于全面依法治国的策略方针的实施是大有好处的。
另外,对于法律,人们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对这起案件的反应来看,人们变得更加地理性,并希望能通过法律来伸张正义,切实保护人们的权利不受侵害,让有罪者得到严惩。
这起案件,其实,远没有表面上的那么简单。虽说是一起刑事案件,其实,它的背后所反映的是社会问题。古人说过,仓廪实而知礼节,衣食足而知荣辱。马雅可夫斯基也说过,当社会把你逼得走投无路的时候,不要忘了,在你身后还有一条路,那就是犯罪。记住,这并不可耻!即使是狗,逼急了,也会跳墙!更何况是人呢?一个人,只有在走投无路的情况下,才会走上犯罪的歧途。
大家都知道,放高利贷是违法的。但是,这个社会,放高利贷的现象依旧存在。对于于欢母子来说,他们借贷款,为何不去银行呢?很显然,于欢母子也知道高利贷的利害性。可是,他们为何还要走这条道路?这些问题,它的背后,所反映的还是社会制度的问题。
这起案件,如果是普通的一场故意杀人罪,那就无话可说了。比如说,像那些报复社会性质的案件。不过,这次,当事人的身份是不明确的。对于死亡的人,他们是放高利贷的。这一点,在处理时,那就有必要说清楚。
还有,这起案件,也可以说出了警察的无作为。既然,打了110报警,这个事情肯定是相当严重的。在处理时,警察虽说了一句,“要账可以,但是不能动手打人”,随即离开。难道,作为一名警察,他们没察觉到现场的紧迫性?还有,他们明知道会有什么结果,然而,因为怕事,故意离开,免得给自己惹麻烦?另外,据报道,这些放高利贷的人员是有犯罪前科的。很明显,放高利贷的这些人员,他们非法拘禁了于欢母子。还有,加上放高利贷这个事实,他们是违法的。而面对这样的违法行为,警察只是随口撂了一句,虽没有很好地解决问题,实则助长了催债人员的嚣张气焰,最后,导致了于欢的杀人行为。
不过,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对于这起案件,我想,办案人员务必要调查清楚,还原案件的真相。只有真相,才能真正服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