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实基层监督护航乡村振兴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强调,要充分发挥监督在基层治理中的作用,推动监督落地。镇级纪检是基层监督的重要力量,必须紧密结合乡镇发展特点,推动监督下沉落地,让基层监督切实发挥实效,真正起到为乡村振兴保驾护航的作用。
让基层监督在乡村振兴中发挥作用要从基层治理“主体责任”上下功夫。乡村要振兴必须压实镇村两级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推动上级重大决策部署在基层落地,是落实基层监督的着力点。镇纪委书记要担起“监督员”的重任,重点监督涉农部门、村干部在落实惠农政策、集体“三资”管理和群众诉求等方面的作风和廉洁情况,保障推动高质量发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等部署要求不折不扣落实到位。
让基层监督在乡村振兴中发挥作用要从“关键少数”上下功夫。盯牢镇党委“一把手”和村两委班子成员,推进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镇党委要切实担起责来,紧盯群众身边的“微腐败”问题线索,对挪用、截留“惠农资金”的违纪行为,坚决做到“零容忍”,充分释放执纪必严、违规必究的强烈信号。
让基层监督在乡村振兴中发挥作用要从“日常监管”上下功夫。乡村要振兴不是一朝一夕轻而易举实现的,要让“日常监督”工作深入到乡村治理的各个神经末梢,要充分发挥村务监督委员的监督作用,让白条列支、账证不符和记账不及时不再成为乡村治理中普遍存在的共性问题。严格执行“四议两公开”的议事程序,严禁“一言堂”。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强化对村干部的日常监管,坚决防止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滋生蔓延。
做深做实村级监督,为乡村振兴保驾护航。不管是解决群众反映突出的实际困难,还是协助党委服务经济发展,作为镇纪委都应该始终坚持走到群众身边,主动倾听。从找准风险“点”、拉紧延伸“线”、拓宽监督“面”,让各种违规违纪行为无处遁形,乡村振兴的发展之路才能更为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