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22岁的我该叫《读者》一声大叔!趁现在大叔这个称呼还没有变味儿,赶紧多喊几声。
《读者》再次撞入眼帘,是在大年初二的今天。在公交车站等车,手机没电。无聊之际,踱到旁边的报亭。人流匆匆,即使有这么绝佳位置,吸引力还不如手机里几个几分钟的视频。
“老板,有南方周末吗?”
忙着整理桂圆的老板吸了一口烟又吐出来:“早没了,现在没人爱看报纸,都看手机去了。”
报亭摊上左边堆着水果,右边堆着几份报纸还有一摞《读者》和一摞《青年文摘》。
“呵,《读者》啊,高中我几乎每期都买。”
“现在的高中生也在买。不是因为他们,我早就全部做水果生意了。每期订20本,几天就卖完了。”
人们常说“前人栽树,后人乘凉”,这句话显露的尽是前人的勤劳善良。可此时此刻此情此景,我就在想后人竟没有半点功劳吗?
第一次意识到《读者》的存在,是在初一的时候。才上高一的堂姐周六晚上回家,周天上午带着我去家附近的报亭买这本书。
说来也奇怪,那时的堂姐竟也是高中生的身份。
后来,我就发现了那一摞摞放置在堂姐书柜里的《读者》。再后来,我就成了“小偷”,偷书成性。每周我就偷拿两本出来看。
我从没有鲁迅先生那样认真待书的心性,看书前还得将双手写得干干净净。于鲁迅先生而言,书是神圣的;于我吧,书便是朋友。
朋友就要不拘小节。所以,意正浓时,不留神,喝的什么果汁、舔的什么雪糕滴上去也是有的。这一点,我很对不起我那位与鲁迅先生一样的二堂姐。
恐是我做得太过分,有一天我决定不再偷书看了。一是这样实在不地道,二是书柜被上了锁。
再一次意识到《读者》的重要性,又是在初二的时候。我那位跟酸秀才似的语文老师,有一门周末作业固定不变:写一篇文章,体裁不限。每周五语文课他会选一篇优秀的文章当堂诵读并给予表扬。
初二啊,虚荣的时候啊。成为班集体的焦点,多幸福啊!于是乎,总是在周末挠头该写些什么。有时思源枯竭,《读者》上一两篇文章便总能续命。
这可不是抄,是借鉴,如同现下某些作家所声称那般。不过,我比他们正直多了。
“老板多少钱?”
“6块咯。”
不知道什么时候涨的价,唯一确信的是2013年高三毕业时它还是5元。
想想它陪在我们身边也非常不容易,由着物价上涨(小布丁都从1块涨到2块),由着互联网时代冲击传统纸媒,由着我们轻易淡忘,可他还在那里,真不容易。2月下旬,第637期。
大家都嫌现在的青春电影不接地气。是呀,在手机遭封杀或者没有手机、只有书陪伴的高中时代,你怎么就不拿几本杂志当道具了呢?比如,《读者》《青年文摘》《VISTA看天下》《男生女生》《艾格》。
果然,剧组工作人员都如现在的我一样,高中一毕业,那些书同那些回忆一同束之高阁,任它堆灰了?等想要用时,杜撰些回忆便了事。
方才问了堂姐可还记得那几摞她曾经视作珍宝的《读者》。
“不。”她回道。
四十不惑,愿这位比我年长15岁的大叔(或者大妈)能继续培养祖国下一代的情操,让三观不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