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加工资是工人阶级的普遍要求,工人流行通过罢工为自己争取利益。马克思希望国际工人协会认真思考、仔细分析这一问题,因为这是“极为重要的问题”。
一、生产和工资
工人的是可以加工资的,工人对降低工资的反抗是正确的,工人应当在一定条件下联合起来,为增加工资而斗争。马克思反对韦斯顿通过把产品的总产量和工资总额认定为常数的方式,得出为工人加工资就会影响产品生产的错误结论,他指出在实践中,劳动生产力在提高,国民产品在增加,流通中的货币量在增加,产量和工资都是变数。因此,不能认为增加工人工资必然会对产品的产量造成影响;更不能认为会带来反作用。
二、生产、工资和利润
影响商品价格的仅仅是这种商品的供求关系。工人阶级不得不把收入大部分用在购买日用必需品上,因此,提高工人工资,必然增大日用必需品的购买量,提高日用必需品的价格;对生产日用必需品的资本家来说,工人工资增加虽然降低了利润率,但是能够从提高的价格中获得补偿。然而,那些生产奢侈品的资本家,由于提高工人工资,并不能增加奢侈品的购买量,反而引起利润率下降,只能降低商品的价格。
资本和劳动会从获利较低的部门转移到获利较高的部门中去,一直到一些部门增长的供给量等于增长的需求量而另一些部门下降的供给量等于下降的需求量为止。从长期来看,因工资提高引起的利润率下降会成为普遍现象。
三、工资和货币
流通中的货币数量是变动的,但有一定的规律可循,货币的流通能够在货币发行总量不变的情况下增加货币的数量,两种方法可以用来增加流通中的货币数量:一是加快流通速度,二是用更方便、更快捷的代币券、银行票据。货币的数量与工人工资之间一定的联系,如马克思分析的“货币工资提高50%,至多只需要100万索维林的补充货币加入流通。”但这只是流通本身需要的成本,是可以从技术上解决的问题。因而因为增加工资导致货币量减少的说法是荒诞的。
四、需求和供给
工资只是劳动的价格,它受到劳动力市场供求的影响,一般来说,劳动力供大于求时,工资降低;供不应求时,工资提高。但是供求理论只能解释价格本身,回答为什么有时价格高于价值而有时低于价值的问题,它无法解释什么决定了劳动的价值,无法回答“为什么一定量的劳动要用一定量的货币来支付”的提问。
五和六、工资和价格以及价值和劳动
商品具有价值因为它是社会劳动的结晶。商品价值的大小取决于凝结在其中的劳动量,因此,可以说,商品之间价值的关系取决于凝结在商品中的劳动量的关系。这个劳动量是社会必要劳动的量。在计算一个商品的价值(交换价值)时,必须把预先为生产这个商品所需要的原料、装配等等的劳动量全部加到最后阶段所费的劳动量上去。生产商品的劳动量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变化而变化,具体概括为“商品的价值与生产商品的劳动时间成正比,而与劳动生产力成反比”。劳动生产力的大小取决于两个方面:一是劳动的自然条件。二是劳动社会力量的改进。(大规模的生产,资本的集中,劳动的联合,分工,机器,生产方法的改良,化学及其他自然因素的应用,时间和空间的缩短,以及其他各种发明。)
价格只是价值的货币表现,市场价格又表现为平均生产条件下为供给市场一定数量的产品所必需的平均社会劳动量。市场价格有时高于或低于价值,这是供给和需求变动的结果;一旦供给和需求平衡,那么商品的市场价格就相当于它的价值,也就是生产它们所需的劳动量(劳动时间)。
七、劳动力
商品的价值源于生产它的劳动量,劳动的价值又是什么呢?马克思指出,其实劳动的价值是不存在的,有的只是劳动力的价值。所以他得出结论:工人出卖的不是他的劳动,而是他暂时交给资本家支配的他的劳动力。这里就引申出一个问题:劳动力何时成为了商品?
劳动力成为商品是从原始积累(原始剥削)开始的。原始积累破坏了劳动者和生产资料统一的状态,并持续推动这种状态的不断扩大。一部分人因为占有生产资料而成为劳动力的购买者,他们的目的是把生产资料和劳动力结合获取利润;其余大部分人成为劳动力的出卖者,他们除了双手之外一无所有,他们的目的只有生存。马克思指出,要消灭劳动者和生产资料脱离的现象,只有通过革命产生新的生产方式,恢复原有统一的状态。
劳动力的价值也是由他的劳动量决定的。劳动力的劳动量来源于三个方面:一是维持劳动者基本生活,二是满足劳动者养育后代的需要,三是劳动者提高劳动技能的需要。由此,可以看出,不同劳动部门的劳动力的价值是不一样的,因此它们的价格也不一样,平等工资的提法是错误的。马克思把劳动力的价值来源高度精炼归纳为:劳动力的价值,是由生产、发展、维持和延续劳动力所必需的生活资料的价值来决定的。
八、剩余价值的生产
资产阶级生产或雇佣劳动制度的基础是资本和劳动力的交换。劳动力的价值取决于生产它(促使劳动力再生)所需的劳动量。资本家购买了劳动力的同时,就拥有了支配劳动者劳动时间和劳动成果的权利;如果资本家按照劳动的价值支付劳动者报酬,那么他将无利可图,除非追求超出生产劳动价值的劳动量的剩余劳动,这个剩余劳动体现在剩余价值和剩余产品上。由此,马克思天才地总结出了剩余价值率这一政治经济学经典概念,即剩余价值率是工人再生产劳动力价值必须的劳动时间与专门为资本家服务的剩余劳动时间的比。简而言之就是为工人自己劳动的时间与无偿为资本家劳动时间的比。马克思还发现,剩余价值率的大小取决于剩余劳动的时间。因而,他深刻指出:“(资本主义生产)经常使工人作为工人再生产出来,使资本家作为资本家再生产出来。”
九、劳动的价值
讲劳动的价值就是将劳动力的价值。劳动力的价值由再生产劳动力的劳动量决定,由生产这种劳动力所必需的商品的价值来测量。劳动力的价格是其价值的外在表现;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具有一定的欺骗性,资本家利用在工人工作一段时间之后支付报酬的形式,掩盖了对工人无偿劳动的占有,这些无偿的劳动构成了剩余价值或是利润的基础。但从表面看,全部劳动仿佛都是有偿的。所以,马克思说:“这种虚假的外观,就是雇佣劳动和其他历史形态的劳动不同的地方。”
十、利润的获得
马克思认为,利润是在按商品价值出卖商品时获得的。商品的价值源于生产商品所需的劳动量,资本家按照商品的实际价值出售商品,但是这个商品中只有部分劳动得到了支付,剩余的劳动被无偿占有了,形成了利润。因此利润是按正常价值出售商品得来的,而不是按超出商品价值出售得来的。
十一、剩余价值的各部分
剩余价值也叫利润,表现为商品价值中工人无偿劳动生产的价值。利润由企业资本家直接取得,但是只有一部分归企业资本家所有,这一部分叫做产业资本,剩余的利润一部分作为地租归土地垄断者所有,一部分作为利息归放债资本家所有。当然,无论是产业资本还是地租、利息,都是剩余价值的表现形式,他们都出自同一源泉。而商品中代表原料和机器价值的那部分价值,只能部视为一种补偿资本(对工人的工资,对他们的无偿劳动),而不能被视为工人的收入。
计算剥削程度的唯一方式是劳动工资收入与剩余价值数额的比。而用总产值扣除原料、机器成本的方式计算利润率,则有掩盖资本主义成产本质的意图。
十二、利润、工资和价格之间的一般关系
除去商品中代表之前的劳动的价值(原料等成本),留下的价值就是代生产商品的劳动量。剩余价值就在其中产生。而商品的价值最终取决于他所包含的劳动总量,与有偿劳动和无偿劳动在其中的分配无关。因此工资的普遍提高只能引起剩余价值率的下降,不会引起商品价值的变化。至于商品价格,它仅仅是商品价值的表现形式(指数),受到劳动生产力的影响。
十三、争取工资提高和反对工资降低的一些重要场合
无论劳动生产力提高还是降低,提高工人工资都是必须选项。当劳动生产力降低时,工人劳动的价值——生活资料的价值也就是生产工人所必须的生活资料的劳动增加了,工人必须提高工资,否则他们的生活水平就要下降。当劳动生产力提高时,原有的劳动时间内工人将生产更多的价值,他们的无偿劳动将增多,资本家的利润将提高,工人增加工资是为了补偿自己无偿劳动增多(劳动生产总额)而应得的部分。
货币作为一般等价物它的价值变动影响着作为生活资料的商品的价值,进而对劳动的价值产生影响。特别是在货币增多出现贬值时,为了不让生活水平下降,工人一定会要求增加工资。
追求自我增值是资本的根本目的。所以它经常极力地把工作日延长到体力的极限,以求最大限度取得利润。用马克思的话说:(资本)把工作日延长的越长,它占有的他人的劳动就越多。
工人出卖自己的劳动供资本家消费,目的不是为了消灭劳动而是为了保护劳动。所以必须在一定的限定范围内消费劳动。工人要求提高工资或者缩短劳动时间,最根本的出发点就在这里。因此就不难理解工人为缩短工作日或者提高工资而奋勇斗争的原因,他们无非是为了:一是使得工资和从他们身上榨取的剩余价值成比例。二是防止过度劳动。马克思深刻地指出:时间是人类发展的空间。如果工人没有一分钟的休息时间,如果他们的工作就是一刻不停地为资本家服务,那么他们就连猪狗都不如。如果不对资本加以限制,那么它就会毫不留情地将工人逼到绝境。
马克思还发现,资本家可以通过在不增加劳动时间而提高单位劳动时间内的劳动强度或者是增加工资单迫使工人提供总工资内更多劳动力的方法,继续扩大对剩余劳动的占有。因此,工人又必须开始斗争,为的是把工资提高到与劳动强度相匹配的程度。
劳动也是一种商品,也受到供求关系的影响。工人在经济繁荣时期要求提高工资,是对在经济衰退期间工资减低时的一种补偿。
总之,马克思总结认为:提高工资的斗争只不过是跟随先前的变化而来的,是由于生产的规模、劳动的生产力、劳动的价值、货币的价值、被榨取的劳动长度或强度、为供给和需求的升降所决定并与工业周期的各阶段相适应的市场价格涨落等方面发生变化所必然产生的结果。他说:这一切斗争都是劳动对资本先前行为的反抗。
十四、资本和劳动之间的斗争及其结果
马克思劳动价值理论有三条重要原理,他们为:一是劳动也是商品,它的价格受到供关系的制约。二是工资的提高会降低利润率水平,但并不会影响商品价格。三是资本主义生产的总趋势不是引起工资增加而是引起工资的降低。
劳动是商品,它的价值由劳动者所必需的生活资料的价值决定。然而劳动这种商品又有他的特殊性,表现为他的价值由2种要素构成:一是纯生理要素。即维持劳动者生存、繁衍的必需生活资料,也是劳动价值的最低限度。二是社会要素。即劳动价值取决于一国的传统生活水平。用马克思的话说,就是:“这种生活水平不仅包括满足生理上的需要,而且包括满足由人们赖以生息教养的那些社会条件所产生的一定需要。”马克思认为,社会要素对劳动价值的影响可能扩大缩小,甚至可以消失不计。(此时,生理要素成为劳动价值的唯一决定因素)因此,劳动的价值指数,也就是劳动的价格是个变量,进而导致生产的利润率也是个变量,由劳资双方的斗争,也就是双方的实力大小决定。同时,马克思也清醒地认识到资本的力量,他说:“资本在其纯粹经济的行动上是比较强有力的一方”,“资本家经常力图把工资降低到生理上所能容许的最低限度,把工作日延长到生理上所能容许的最高限度,而工人则经常在相反的方向上进行抵抗。”
在劳资双方不断地斗争中,资本家通过扩大生产、提高劳动生产力的方法减少对工人的雇佣,造成劳动力相对过剩的局面,以此降低劳动的价格。大规模使用机器就是其中的做法之一。马克思指出,资本通过利用市场规则降低工资的方法不止使用机器一种,“使熟练劳动简单化,因而也就使其价值降低。”
从资本构成角度来看待上述问题,马克思发现同样是提高生产自动化程度,不变资本的增长速度始终大于可变资本,资本积累永远快于工资增长。
因此马克思毫不讳言的指出:现代工业的发展最有利于资本家而非工人,最有利于资本积累而非增加工人的工资。资本主义生产制度本身有害于工人的。同时,马克思也告诉工人,现代制度造成对社会进行经济改造所必需的种种物质条件和社会形式。他希望工人应当摒弃“做一天公平的工作,得一天公平的工资!”这种保守的想法,用革命的方法消灭雇佣劳动制度,改变自身的命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