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的父母都是凡人,他们对孩子或多或少的都会有两种天差地别的感觉-接纳或者不接纳。现实中的父母通常会有这样的感觉,有时候对于孩子行为能够接纳,有时候则坚决不接纳。
行为的概念是指孩子说和做的,绝对不是你对那个行为的评价。举个例子,孩子出门忘穿外套啦;我们就说孩子“丢三落四”“邋遢”,则是对这个行为的典型评价。
事实上,孩子的一些行为我们可以欣然接受,也有一些行为则无法接纳。孩子的行为可以分为“可接纳行为”和“不可接纳行为”。当然了,这个可接纳和不可接纳是针对父母来讲的。
父母对于孩子行为的接纳程度因人而异,有一类父母天生容忍能力就非常强,他们不仅会对孩子表现出更多的包容和接纳,而且还会对其他人也表示出更多的接纳。
但也有一类父母就是喜欢挑刺,总是在鸡蛋里挑骨头。我们很难理解,明明在我们看来这一行为就是可接纳的,但在他们眼里就是那样的不可忍受。
接纳程度除了和天性和基因有关,孩子也是一个很关键的因素。对于一些孩子,确实都感到难以接纳。这些孩子高攻击性或者多动,行为表现出来的很不讨喜。例如,一个生来多病的孩子,一个爱哭的孩子等等。
大多数育儿经验和教育类书籍都有这样一个观点:对于家中的任意一个孩子都必须表现出一如既往的接纳,必须同等的看待。但其实,这个观点让父母们在不同孩子的接纳度不同时产生了一系列的罪恶感。这个观点的错误性我们在《父母的接纳_下》的时候再继续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