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上半年我一直在与学生斗智斗勇,我招招出尽,他们招招破。事实的血淋淋的教训告诉我我所坚持的教育理念在现实面前是那么不现实。
我作为一名语文老师,读过许多书,也深谙这世事的道理,我深怀着感化生命,提升每个学生灵魂的神圣使命去进行我的教育工作。
然而我以为我有趣新鲜的教学风格能让学生们喜爱,他们会被我吸引,我像一个明星一样被她们深深的崇拜,她们也会饶有兴趣的学习新的知识,但是,现实毫不客气的打脸,好学生还是会认真听课,而那些调皮的照玩不误,根本不为我所动。
甚至我亲切的作风换来的是某些只会看脸色行事学生的不尊重。说话的态度趾高气扬,完全不把你放在眼里,我气到不行。我做错了什么?
课堂上我一次次的暴怒,而学生仍不痛不痒。是的,他们已经摸透了我不能把他们怎么样,人的本性就是这样,刚开始看脸色行事,本能的反应,学生在还没有养成内化的品德之前,只有看到那种吓人的气势才能被震慑住,才会觉察到事情的厉害。
绝对不能跟学生走得太近,学生心里根本不知轻重,没有尊师重道的强烈概念。所以我开始就错了。
是要带着明星的光环,但明星只是用来崇拜的,不可太接近,因为明星也有他平凡的一面。会让人失望。同样老师要带着明星的光环,但不可太接近学生,因为你会让他心中无敬畏之感。
带着明星的光环,再做一个侠士。
侠士,背着刀剑,英勇无畏,有气势。今天的我做了个侠士。拿着教杆发怒的敲了下桌子,他们竟然被震慑住了,我想确切的说应该是被吓到了。他们果然怕吓,我心里窃喜同时我也反思这样做跟上刑罚的吓唬有什么区别,是不是太残忍了呢?
但再一想,人是有劣根性的,就像人人都有惰性一样,学生更是如此,必须时时鞭策,给予其严厉的警告才可。况且有的学生就像《红楼梦》里的薛蟠一样,他必须受得一回像柳湘莲对其施行的皮肉之苦一般才有悔改,否则真真不知道天高地厚,自己是谁了。
说到底,作为一名教育者,必须一手拿着蜜糖,一手拿着教鞭,要带着明星的光环,做个侠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