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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长尾理论靠谱么?
在互联网圈子里,不管你创业与否,应该都听过所谓的长尾理论。
想当年,长尾理论突然之间,有如天降神兵,一时间全世界都为之沸腾了。N多的互联网创业者,把这个理论奉为圭臬,逢人必谈长尾理论。
所谓长尾理论,是指只要产品种类数量足够大、流通渠道足够多,即使单个产品卖的数量不多,总体上其所占的市场份额和销售额,也会跟那些畅销的产品相匹敌,甚至更大。
换句话说,也就是众多的小市场汇聚起来,可以产生与主流市场相匹敌的市场能量。
这个理论是由《连线》杂志主编Chris Anderson在2004年10月份提出,他研究了亚马逊、Netflix、Google、eBay等互联网零售企业的销售数据,与传统的零售商企业(例如沃尔玛)进行了对比,经过统计分析得出了一套理论。
这个理论诞生于互联网,描述了与传统的市场不同的一套市场情境,乍一看为互联网经济指出了一条不一样的道路。所以,这套理论一出来,且正好赶上互联网经济蓬勃发展的时代,互联网上一片沸腾,似乎这套理论就是真理,指明了一条康庄大道。
然而,十多年过去了,互联网发展愈加迅速,这套理论在实际中运用的如何呢?这套理论在通过统计方法总结出来之后,一直也没有在实际的商业环境中得到真实的验证,更不用说运用了。
于是,人们不禁疑问:长尾理论是正确的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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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长尾理论并不能适应快速迭代的互联网商业环境
互联网时代,原本更应该是长尾理论发挥的时代,因为长尾理论本就是基于一些互联网的现象统计得出的。长尾之所以可能出现,也是以互联网为基础的。
拥有互联网的技术、虚拟化的产品,再多的产品都几乎没有库存成本,产品的管理与查找也极大的方便,才能造成足够多种类的产品,每种产品即使只有很少的购买,日积月累,也形成极大的交易量。
理论上,这是没有错的。可实际商业中,问题就来了:
首先,我们并没有那么多种类的产品,因为即使是数字类产品,每种产品的维护也是需要成本的。至于实体产品,还要涉及流行期、有效期、仓储等因素,成本更高了。
其次,现在产品更新换代很快,即使有那么多种类的产品,其流行半衰期也很短,人们很快就会对它失去兴趣,能产生的购买实在太少太少。
再加上因为产品流通的半衰期短,很难有足够长的时间,让长尾积累起来。现实的情况是,尾巴积累了一点点,马上就断掉了,就好像那断尾的狗狗一样,很突兀的没了。
因为这些原因,即使在互联网这样的原本应该诞生长尾的环境下,长尾也没有长起来,现实只能为长尾理论证伪——这个理论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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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互联网时代,奉行的当是极致化的80/20定律
后来,Anderson自己也不得不承认,长尾理论是不成立的。
长尾之所以能够形成,首先得有个大头,也就是爆款的热门产品,由此吸引巨大流量。在此基础上,才有后面的长尾。
你能想象:一个没有大头的长尾曲线,是怎样的曲线么?这样的曲线,还是长尾么?
在传统市场环境中,有效的理论是80/20定律,也就是我们常说的二八法则。这个定律说,80%的利润,源自20%的产品。所以,把握好这20%的产品,就能够挣的大头的利润了。至于剩下的20%的利润,要挣下来,需要付出的成本就太大了。因此,我们要专注于这20%的产品,赚取80%的利润就足够了。
80/20法则诞生于在流通性不是那么强的传统时代。随着流通性的加强,尤其是在互联网时代,这个法则的效果愈加的明显。现在,很多的市场现象,已经不是80/20的比例,而是64/4(二八法则的2次方)、50/1(二八法则的3次方)了。
也就是说,互联、流通的加速,让4%的产品产生64%的利润,乃至让1%的产品带来50%以上的利润。这个曲线的头部越来越大,利润越来越集中于头部、流量也越来越集中头部,实际上我们只要赌准了1%,做好了这1%,我们就能够获得极大的收益,这些就够了。
这就是在互联网市场环境下,我们经常听到、也经常采用的爆款法则。不管我们有多少产品,我们首先一定要单点突破,找准1%的产品,让这1%的产品爆款,获得极大的流量和收益。而后再考虑利用爆款,引流到其他的产品,那些产品才可能形成长尾,让我们在赚到50%的基础上,再多赚30%。
在现代市场环境下创业,在互联网环境下创业,放弃那该死的长尾理论,拿起并用好我们熟知的80/20法则,做最少的事情,赚最多的钱,这才是正道。
这样的法则,才是真正的法则。所以,有事没事,不要动不动提出什么法则,自然我们也不要随便信奉什么法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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