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水煮蛋而言,对我而言,火候十分关键,因为美味的关键,是蛋黄。
我的挚爱是一口咬开蛋黄心儿,金灿灿的蛋液一不小心会顺嘴流的那种,滑入舌尖,撬开味蕾,唇齿间裹满温柔,鼻腔处溢满香甜,而裹在蛋黄外头的蛋白像凝胶一般,弹嫩,细滑。哈,皆是形容美人儿的词儿。可惜美人儿大多性子烈,这层火候煮出来的鸡蛋,准把你肚子给闹腾一番。
七分熟也是美味的,我也不知道七分熟的定义在哪儿,反正就是蛋黄心儿成形了,但里头还能舔出黏稠的蛋液,熟了的蛋黄颜色不好看,灰不拉几的,因此就能衬托出未熟的蛋黄的蓬勃劲儿,是沟渠里的旭日,是枯枝上的芽尖,是……哎呀扯远了,前面那个鸡蛋基本用喝的,火急火燎,生怕弄脏了衣服,这个则是用嚼的,细嚼慢咽,自然能品出更多层次的口感,多一层粘糯,多一层韧性,多一层……风韵,咬开蛋白,蛋黄形状显露,心想坏了,该不是煮过了吧,老气横秋总是不好看的,再咬一口,噢,原来心里美着呢。
全熟的鸡蛋最常吃,早餐摊卖的都是这个,家里煮的大多时候也是这个,这个最不容易吃坏肚子,却也最没意思,水灵灵明晃晃的非要弄成松糕状,嚼在嘴里一点儿伶俐劲儿都没有,好像无数粉末糊在口腔间,干巴巴的,干粮充饥似的,仿佛自己是为了生存才吃的一样。
算是饱腹之后闲着没事的一点点品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