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自己周围一些小小的调研,我发现,现在的年轻劳动者对于劳动合同的重视要更多一些,一些年纪偏大的劳动者对于劳动合同,却没有那么重视。比如我一个亲戚,在一个工厂里上班一年,但工厂并未与她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购买五险一金;当我问到她为什么不向当地仲裁委申请仲裁维权时,她的反应是不理解的,她认为:我在工厂上班,工厂每个月按时发我工资,包吃包住,好好的为什么去告工厂呢?
也许很多人都抱着跟她一样的想法,认为没有必要去进行维权,只要按时发工资,哪怕不签劳动合同也没有关系,极度缺乏对自身权益受损的敏感度和法律意识,也不明白劳动合同的作用和意义。
对于劳动者而言,劳动合同的签订是证明存在劳动关系最有利的证据,也是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权利义务的最好规范。大家千万不要小看了劳动关系证明,如果无法证明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当用人单位出现拖欠工资、无故辞退、强制性调岗或搬迁等损害劳动者自身权益的情况时,劳动者想要维权,那就是难上加难。同时有无签订劳动合同,也是劳动者工伤认定的必要条件之一。
未签劳动合同工伤案例
就在上月,我们陪着当事人前往某个社保站办理工伤认定时,遇到一位女士,她是在工作时不小心被传送带上的机器压到了左手,导致一根手指骨折,一根手指截肢;听她描述,她在公司上班时间不长,而公司自从将她送医后,就再也没有管过她,她自己来申请认定,却除了医疗诊断材料其他什么材料也没有,经工作人员询问,才知道公司不仅没有跟她签劳动合同,社保也没有买,就连工资都是通过现金发放的。虽然很同情她的遭遇,却也没有办法,因为没有劳动关系证明,社保站就没有办法受理。
看了上面的例子,你知道劳动合同的作用和意义是什么了吗?
劳动合同是市场经济体制下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进行双向选择,确定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是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基本依据。
签订劳动合同对于维护劳动者本人的合法权益起到很大的作用。为避免和减少劳动纠纷,应要求用人单位及时和自己签署书面的劳动合同,约定工资报酬、岗位、期限、工时制等主要条款,注意了,合同一定要看清楚后再签订,否则一旦用人单位改变约定的条件并且将不利条件写入劳动合同中以后,劳动者就处于不利地位了。
对于用人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将面临“双倍工资”的处罚,劳动者可以未签订劳动合同为由解除合同并要求双倍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