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权,真是个有意思的东西,在以前版权意思没有普及的时候,盗版泛滥,现在呢,又各种因为版权吵来吵去的
什么图案图片版权,时隔好久,向一大堆人说侵权,要求赔偿
什么糅合人家的歌说是二创,双方吵架
我感觉版权可能,我是说可能,超过一个度了
一个成语 过犹不及, 经常看到各种因为版权吵来吵去,弄得乌烟瘴气
神仙打架,咱也不敢插嘴,就浅说一下自己的看法
对事情不了解,也没关注,也不就事说,只是单纯说下自己对于现在版权问题的看法
还是四个字 过犹不及
可能是社会太浮躁了,大家会因为维护自己喜欢的在意的,在网络这个发酵场上吵来吵去
有没有一种可能,大家都是枪子而已
好好合作有那么困难么,说到底可能都在争利益吧
现在常常发生事后版权问题,用人家的东西为啥不提前沟通,好好合作不就好了,保护版权,可以,但事实也有拿版权去碰瓷的,就那什么那图片去告人家侵权,现在网络很发达,人们不可能什么都请求,拿百度搜个词条,都可能出现各种各样的东西,来源难以确定,这也引起了各自碰瓷式的维权
我认为文娱作品本身都是需要再次创作解读的,每个人的喜好,对于艺术文化作品的解读都是不同,正是这种不同带来了丰富多彩的灵感,创意,作品,
不开放版权,不合作,恶意用版权碰瓷,都是对文娱的损失
任何事要有度,保护版权可以,大家好好合作,互相理解,不拒绝合作,不恶意碰瓷, 害,归根接地,还是资本牵扯太多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