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上给女儿梳头发。睡了一晚的长发,在各种翻身的摩擦后,细软的发丝无奈地纠缠在一起,带着些许怨气。我先用宽齿的木梳轻轻将它们一一抚平,然后再用密齿的檀香木梳仔细地,把已变得温柔舒畅的发丝梳理成两个麻花辫。
今天早上时间充裕,我不焦躁,女儿也愉快安静,一边享受着轻柔的头皮按摩,一边玩着那把深褐色的宽齿木梳。
我说:“这把梳子比暖暖还大呢”。
“那她几岁了呀?”
“嗯... 快十岁了吧,没有你的时候妈妈就在用它了。”
“哇,它都这么大了!怎么我们家的好多东西都比我大啊!”
“真是这样呢。”我看了眼自己身上,马上要出门的装束:20年前目录邮购的毛衣,9年前网购的半裙,以及门口那双8年前在永旺买的长靴,不禁笑了起来。
女儿抬头看着镜子中的我,有点诧异,然后闪亮着眼睛很真诚地说:“妈妈,我看你像只有31岁”。
“WOW!”顿时,心花怒放,开在对面镜子里那张笑颜上,下面还有一张红扑扑的小笑脸^_^
去年爱上了“断舍离”和整理房间,也许是因为物极必反吧。在每天都被网购的纸箱堆满门口而习以为常时,某一天突然惊觉,再大再多的储物空间都无法塞下这样“买买买”下来的衣物和各种用具。
打开衣橱,满满的,但日常穿到的也就那么几件。那些快被遗忘的,在角落里发出幽怨的叹息。于是斩钉截铁地,嘁哩喀喳,该扔的扔掉,能送人的送掉。大刀阔斧后,每个类别里仅留下真爱的几件,看着清爽整洁的衣橱,就像刚搬入新居一样欢喜。
也很感谢自己,挑选衣物饰品的标准多少年了都没变,简洁简单,过多少年都不会过时。旧物展新颜,不但没有“历史感”,却唤回了年轻的气息,正如女儿看到的一样。
也不由得佩服起pig来。他这个IT技术男,每天都沉浸在代码世界里的人,尤其对穿什么最不在意。他曾建议对某一件穿着舒适的衣服,“买上十件”,就不用每天浪费时间考虑穿什么了。那时我还笑话他,现在才知道原来这就是极简生活的意义,比如乔布斯和扎克伯格。
收拾停当,出门前我在手腕上喷了两下15年前买的雅顿灿动(只要存放得当,香水是没有保质期的,相信我^o^)。
走在早春的阳光里,感觉哪里都像小朋友的眼睛,亮晶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