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批全国特色小镇前几天公布了,数量比第一批多了一倍(276个),但评审标准却在悄然发生着变化。主要体现在:
第一,房地产化小镇被一票否决。这是针对过去特色小镇建设中存在的过度房地产化、房企打着特色小镇旗号“圈地”现象而推出的。在申报环节即被拒之门外。
第二,没有产业支撑的小镇多半没戏。各地还大量存在着“找不到产业”的小镇困惑:没有系统规划,没有产业支撑、没有特定要素、不能形成价值链条。
第三,控制旅游文化产业类特色小镇申报数量,更加注重文化建设,环境评估要求更加量化,但基础设施不再高标准严要求,相当于降低了门槛儿。
此前住建部、发改委、财政部发通知称,2020年培育1000个左右各具特色、富有活力的休闲旅游、商贸物流、现代制造、教育科技、传统文化、美丽宜居等特色小镇。
能够理解三部委中首当其冲的住建部“大义灭亲”般拿房地产开刀的勇气。但细想下来,自从“特色小镇”这一时尚概念从地方上的发明创造上升到国家政策层面的大面积推广之后,房地产就一直没能脱离干系。
不过,我猜想一半是主动请缨,宏观调控“十月围城”不见松动,逼迫房地产商急需开辟新的发展和利润空间;另一半是被动接招,地方政府太想搞特色小镇拉动经济GDP了,可拿着放大镜照遍辖内的一亩三分,还是觉得房地产商能成大事儿。又有钱又能出力,做开路先锋最适合不过。而地方政府除了可以大笔一挥拿各种性质的土地交易之外,竟然身无长物。从这个角度上说,任何一种产业主导的特色小镇都无法与房地产完全切割。就算是最开始的三通一平或七通一平,不一样要开发商进场吗?只可惜房企被黑替政府背了锅。
接下来,单单抓住三部委通知中那句话的最后一项“美丽宜居”说事儿。
勾起这个话题的,不是我,是中国城市和小城镇改革发展中心的理事长李铁。30日,在首届特色小镇发展高峰论坛上,谈到大城市病,李铁给出的思路是:在特大城市郊区,发展以房地产为主导的特色小镇,或能起到疏解“大城市病”的效果。也就是说,特色小镇能“治疗”特大城市的“大城市病”。
这是迄今为止我所能看到的对于特色小镇与房地产之间关系最正向的表述,不容易。
李铁说,以前我们反对房地产项目向特色小镇蔓延,去新的廉价空间。但是在北京、上海这种城市房价严重上升,已经成为了城市病的地方,我们是不是要寻找廉价的住房空间呢?北京的非首都功能可以疏解,优质资源疏解是有一定困难的。优质资源集聚在北京,房价就还是会上涨,人还不断往大城市聚集,这批人如何买房子呢?
在北京周边提供更充足的廉价住房的空间,或能解决上述问题。
在大城市郊区这种特色小镇,最重要是以房地产为主导的特色小镇,30公里是合适的距离。如果以轨道交通为主点的话,两三公里一个站点,30公里是一个小时到一个半小时的通行距离。在北京这种特大城市,30公里(对于以房地产为主导的特色小镇)这是最佳空间。
李铁说的以房地产为主导的特色小镇,其实并不是新生事物。通俗地说,可以叫睡城,卧城,卫星城,生活区,副中心,组合城市等等。这里丝毫没有半点贬意。相反,这些并非政府刻意为之、更多是房地产商“无序”发展起来的远郊大型社区,有意无意地承担着主城区无法提供的重要功能。
这些小区,或者叫房地产特色小镇,不需要配置完整的独特的闭环的产业链条,只需承接或分流特大城市主城区因高房价所外溢出来的居住功能。这些小镇能够生存下来的条件,是只需要具备多元化的通勤条件。而现在,高铁,城轨,地铁,等等形成的立体交通网络,使得一小时生活圈是完全可能的实现的。以居住为核心,同样可以外溢出与上班族出行动向刚好相反或互不干扰的养老或养生需求。
在城市群和湾区竞争的时代,特大城市不再可能是一个孤零零的存在,必须与周边的中小城市或城镇形成互补确型发展。但首要前提是必须是人口净流入的特大城市的周边。不具备这一条件的三四线城市,不能以房地产为主导,不能把实体经济搞没了。
如果这样,那是否可以理解,三部委的通知中最后一个“美丽宜居”是为李铁的想法预留一个想象的空间呢?
【本文由“房天使”发布,2017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