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半夜十二点起来追《猎场》,这部戏没什么特别的,就是喜欢了胡歌十年,习惯了看他的戏。
片中的郑秋冬在二十岁和三十岁只干了一件大事,那就是坐牢。可以说监狱是一个神奇的地方,它既创造了《肖申克的救赎》里的安迪,也可以成为纳粹最邪恶的杀手。
出狱后的郑秋冬身上充满了牢狱里的叮咬感,迷茫,无助,还有歧视。有时候人的冷漠和漠视无意间就会造成别人的犯罪。我们背着过去的负罪前行,那不是零,是负数。我们在现实中徘徊,是赌还是赌?
做假覃飞的时候,胡歌其实演的很到位。有人说他看起来显得很怂,可是一个刚刚出狱的人,用另一个身份去重新开始,他时刻害怕暴露,时刻在与自己的心理斗争,这样的人能显得不可一世吗?他只有忍气吞声,只有做一个“假自己”,步步为营生活才可能有转机。
罗伊人说,“刚认识你那会儿你还没什么野心”。郑秋冬回答道,“正是因为那样,我丢掉的太多了,所以我不想再那样活了”。
大多数人总说自己总想做个普通人,没有忧愁,可是,只有越牛逼的人才有真正的朋友圈。
有一个过去很可怕,它不会凭空消失,他会跟着你一辈子,但那绝不是你堕落的理由。
1954年密西西比河的小镇上,她作为一个私生子被父母抛弃,和外祖母生活。9岁被堂兄强奸,14岁的她外貌丑陋,脾气古怪,和男朋友生了一个夭折的孩子,吸烟喝酒,吸毒投钱,她就是一颗社会的毒瘤。
你说这样的人生还有什么意义?
15岁的她和严厉的父亲住在一起,积累知识,开始演讲。她开始告别少年的不羁,洋溢着激情张大嘴巴为自己打拼天下。同样的30岁,她已经成为人们心中无可争议的“脱口秀女皇”。2013年,她登上福布斯名人之首,身价十亿美金。她就是奥普拉·温弗瑞。
天生拿一手好牌的人,打的好没什么惊讶,而把手中一副烂牌打的如此精彩的人,才真正值得佩服。
还记得《风雨哈佛路》里那个从贫民窟走向哈佛的女孩吗?还记得《当幸福来敲门》里从生活困窘最终成为百万富翁的黑人克里斯·加纳吗?贫穷的生活不是我们平凡的理由,我们那么拼命只是不想沦为普通。
一个人的过去很可怕,可是当你拼命努力后才会明白,成功会让你的错误都显的合情合理。
这让我想起十年前的胡歌——那个看起来浪荡的李逍遥,一场车祸似乎改变了所有过去的辉煌。十年后,胡歌用“梅长苏”这个角色告诉我们这十年他的成长。这世上没有不劳而获,大家都知道,可人们总是不承认。之前有个作者写了一篇文章很火——《我知道这有可能失败,但人总得给自己一个交代》,我很喜欢。
大二的自己,读着不知名的大学,普通的不能再普通——这就是现在的我。可是家里过得艰难,我还是喜欢旅游,怎么也改变不了“行万里路”的梦想。我报了导游考试,整整一个学期没有周末,大部分晚上都在背导游词,用极不标准的普通话背到寝室熄灯。我还要学习专业课,拿到助学金奖学金来改变眼前。我承认努力的太晚了,上完课以后复习导游的时间只有最后一个月,昨天看到还有一周考试,我在图书馆整理了整整三个小时的笔记,才发现自己记住的实在太少。
我确实很紧张,甚至有点临时抱佛脚,但我不想付出了一个学期最后还是等于0。我知道这有可能失败,但我总得给自己一个交代。我有一个普通大学生的身份,没有任何特别的长处,我只知道喜欢一件东西,就要用全力去争取。
当然,千里马常有,而伯乐不常有。转回来说,郑秋冬遇见了刘量体就是他此生的幸运,奥普拉·温弗瑞的伯乐就是他父亲。有人说,影响一个人最深的就是家庭教育,曾经邓纳姆被称为妓女,多年之后她培养了两届美国总统,成为世界上最伟大的母亲。我们都知道孟母三迁,家庭教育最直接的改变了一个人的将来。
过去的错误不是堕落的借口,而是前行的指明灯。很多人吐槽《猎场》太普通,不用猜郑秋冬就注定会成功。我想说,这不是套路,而是过去的万般挫折磨练一个如今的“盖茨比”的必然结果,谁也无法改变这种可能。
没有谁没有过去,那你是选择负重前行还是就此打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