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生命被冠以匍匐的名义爬行时,我想我永远也爬不出来你给我设的圈套。像是诅咒一般,命运的操盘手稳操方向盘疾驰前进,应是鞋子遗落在了起点,所以当前进的步伐稳步抵达终点,我选择了留步。
漫天的羽毛缓缓落下,我看着你挽着新娘的手走过地毯,花童扬洒的玫瑰花瓣漫出一条血路,似乎是是我在心间遗落的液体,蜿蜒了一地。
我闭上了双眼,离开了婚礼现场,没有回头去寻找那遗落在起点的鞋子,而是学着独立行走。
乔说自己第一次看到我的时候,是在下过雨的傍晚,雾蒙蒙的水汽覆盖在整个天空上,连路边人家种的花草因为着迷蒙蒙的雨后清凉格外的清晰水亮,而他就是在这个水做的世界里遇到我从对面走来。
“那天,你穿着一件黑色的风衣,有点泛黄的发梢微微卷起,脸色一阵落寞,像是被抛弃了的小猫一般。”乔说。
彼时才是是我们认识的第三天,我们在街边大排档喝酒。酒过三巡,我抬头回问他:“你不知道路边的野花不要采?”说完,继续低头吃我的肉串。
“不采白不采!”
我回以一记白眼。
然而,那时的我似乎都忘了未来很长,眼前要走的路是一条长长的、蜿蜒在生命长河里的一小段湍流。
我们连续吃了三天得烧烤,我因此上火嘴巴周围起了一圈的痘痘,当我第三天顶着一嘴巴痘痘来到那个烧烤摊的时候,和昨天一样,乔已经在了,只是没有点我喜欢吃的肉串,而是带了一个保温桶。
那天晚上,我被感动的稀里哗啦。
是百合莲子粥,打开盖子,百合花瓣略微带着清苦的味道渐渐飘了出来,应该是等了有一会了,温度刚刚好,入口香嫩。
大把的眼泪像是秋天的落叶遇到大风吹过,呼啦啦落了一地。我甚至能听到自己的心骤然释放的痛快感觉,放肆有沉寂,全部落入碗中。
到最后,乔拍了拍我的头,我知道他想安慰我。只是他什么都没说,看着我喝完了保温桶里的百合莲子粥。送我到楼下的时候,他从手上提的盒子里拿出一件风衣,披在我的肩上,在微弱的路灯下,泛着暗红的颜色。
我再也没去大排档,不是因为别的,而是怕自己在想要舔伤口的时候,借着别人的怀抱疗伤,最终在这个怀抱里安然沉睡,像是被人打劫了一般。
然而,存在在我衣柜里唯一鲜红的颜色深刻的提醒着那个出现在我生命中的男人,那个在路边采花的男人。
生活按部就班的继续着,那位走过玫瑰红毯,带着我走过蜿蜒,却终究牵着别人的手的男人,又一次出现在我的生命轨迹里。
已经是入秋了,傍晚时分空气中已经没有原来的热度,从楼下走过也会偶尔吹起一阵小清风。当我踏着步子提着购物袋正要进门的时候,他就站在门口。
我邪恶的以为他现在过的不好,想要回心转意,就在我暗下决心好马不吃回头草的时候,他问了一句我过的好不好?
或许是莲子汤赚走了我所有的眼泪,又或许是已经在别的地方得到过安慰,我突然一点也不觉得伤心,只是看着他说:“我一直都很好!”
“你没发现我屋子里没有因你而改变?”认识我的人都知道我有这个习惯,如果内心改变,会将自己屋子的陈设全部改变,可以说是打破重组,重新来过。
他看着我,眼神带着看不懂的颜色。
我不知道乔是怎么知道他来了,等到他刚走乔就来了。
“是因为他吧!”我没有回答,算是默认。
他张了张口,似乎想要说什么,却又咽了回去,手臂抬了起来,又放下却不知道放在那里,尴尬的端起了桌上的水杯,大口喝了起来。
他终究是什么都没说,起身走了,留下一个空的水杯。
正好公司有个客户是A市的,我第二天就打包东西走了,也忘记了那天晚上发生的事,等我一个月回来,刚回来就听对面的沙沙说这一个月一直有人找我,本来想给你打电话,不过有一个是我前男友,所以……
回来已经是下午六点,本来想跟着他们一起第二天回来,却忍不住订了机票自己先回来了,安置好东西,洗个热水澡,就在我正要睡觉的时候,有人来敲门。
是乔!
我的第一反应竟然是他怎么知道我家在这,并且知道我回来了?
“是我,开开门!”
我开了门,第一句话问的是:“你去哪了?”
“我出差了,怎么了,有什么事?”我喝了一口水。
场景似曾相识,却忘记了在哪里见过。他听到我的回答,只是呆了一下,没有说话,起身走了。
现在的天气似乎真的要穿风衣了,风吹在人的身上,偶尔还能惊起一身的鸡皮疙瘩,这个的客户很顺利签了合约,公司内部举行了一个庆祝会,去的时候我顺手带上了那件红色的风衣,鲜红明亮,似乎一下子盖住了白裙子存在的意义。
那天我忽略了同事异样的眼光,忽略了坐在我旁边的乔,甚至忽略了那个坐在我对面的人,那个让我学会独立行走的男人。
因为这次的合约成功,他顺利当上了总监的位置,而我却一点也不羡慕。
三天后,我地上了辞呈。
他看了看我,背后是一片落地光,白茫茫一片,我甚至看不清他的脸色,“是因为我吗?”
我摇了摇头,的确不是,因为这一个月我已经想的很明白了,不管爱不爱,已经没有必要了,我们已经是陌路人了,没有什么是割舍不下,痛了自然就放下了,纠缠到最后只是做最后的无畏挣扎,得到的也只是一地同情的目光。
如果选择了放下,就痛痛快快的割开,等伤疤结痂,过一段时日自然就会好了。我们需要向前看,一直沉迷在过去的泥坑里只会渐渐窒息死亡,成为连自己都鄙视的可怜虫。
之后的日子,乔一直在我身边,只是我们从来都没有确定过彼此的身份,又或者我在逃避去承认某些东西。
直到最后沙沙来蹭饭,不怕胖的她一边吃着我做的红烧肉,一边嘟囔。
“像他们这种世家子弟,根本就不懂人间真情……”
“不过另外一个找你来的那个男的,可真有钱呀!还是正牌的,虽然三个人一起长大,但是最后集继承家产的还是正牌的……”
我认真的在脑子里回味了一圈以后,才觉得自己真实一个可笑的笑话,我忘记了我们的公司名字是乔瑞,而曾经有两个男子坐在眼前的沙发上告诉我说起的瑞,一直说的是同一个人,一个是她的丈夫,一个是她的哥哥。
他们三个是一块长大的,一起留学回来接管家族企业,而他口中的接管家族企业的男子就是那个我在路边捡到我,并且找到我家,喝了一杯没有水的水,还光明正大出现在聚会上的人。
到后来,我忘记了沙沙最后说了什么……,我只是觉得自己特别累,看着那满目的红色风衣一样,长长的出了一口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