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我们来看一个伪命题:
所有在教室里的人都打开了书
小明在教室里
所以小明打开了书。
请指出其中的逻辑错误。
有没有觉得一定是本文的作者傻掉了,这分明就是个很正确的命题嘛,而且还是运用了超经典的三段论耶!
错!
这就是个伪命题。
这样的逻辑错误生活中随处可见,经常混淆大众的视听,因为大部分的人们是不会深入思考其中的真相的。如何判断一个人的逻辑水准究竟如何,最简单的方法就是听一个人的讲话,不用多,三到五句足矣。
不废话,聊聊逻辑学的一些认识。
首先这是一门严肃又严谨的学科,所以在接触的时候,需要全神贯注,一些错误结论的产生往往源于我们自身的注意力不集中。粗心大意的人可以洗洗睡了。
其次,我们的逻辑产生于客观事实,以及我们对客观事实的主观认识,所以必须要确认客观事实,同时留意我们自身观念的本源。Eg:我们讲猫是一种会“喵喵”叫、毛茸茸的动物,首先我们需要一只猫,然后我们通过“喵喵”叫的、毛茸茸确立关于猫的主观认识,最后我们可以建立“汪汪”叫的、毛茸茸的动物这个简单的逻辑。
第三,为我们的观念匹配恰当的语言,使得观念能忠实地表达出客观事实的本来面貌。
关于逻辑学不得不说的四大原理:
1.同一律:即要求在同一思维过程中(同一思考、同一表述、同一交谈、同一辩论)中,在什么意义上使用某个概念,就自始自终地在这个唯一确定的意义上使用这个概念,不能偷换概念,特别是有多义和歧义的地方。
2.排中律:即对任何事物在一定条件下的判断都要有明确的“是”或者“非”,不存在中间状态。Eg:电视机放在桌子上。这句话要么真,要么假,不可能有中间状态。
3.充足理由律:即任何事物都有其存在的充足理由,即一个事物之所以被称为另一个事物,是因为:1.它解释了为什么另一个事物存在;2.他解释了为什么另一个事物以这种或者那种特定的方式存在。Eg:疾病是医生存在的原因,没有各种各样的疾病,就不会有医生的产生,不会有内科、外科、儿科等各种各样的医生。
4.矛盾律:即在同一时刻,某个事物不可能在同一方面既使这样,又不是这样,这个定律可以被看作是同一律的延伸。Eg:小明不可能在今晚八点钟,身体既在浙江,又在深圳。
艾玛!写得跟教科书一样。写了一堆废话!逻辑学最迷人的地方在于从演绎和归纳中探索出真相,真相是我们所有努力的意义所在。具体实战篇当然首推《福尔摩斯探案集》,比如福尔摩斯为什么第一次和华生见面就知道他是个军医,而且曾经到过阿富汗?依据如下:首先他是从华生的手腕上看出来的,他的手腕黑白分明,显然是晒黑的,而不是他原本的肤色,他的言行举止以及“物是人非了”那句话,他走路瘸得很厉害,但宁愿站着也不愿意坐着,显然是一个军医,那么,是军医,又是受过伤的,并且皮肤被晒黑的,显然在阿富汗带过。
逻辑学真正的目的在于发现真相。生活中的迷雾太多,走丢的时候,静下心来,用点逻辑学,好好洗洗脑子。
来,这位兄台,我敬你是位有逻辑的勇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