欺凌这两个大字,在有些人看上去会有一些可怕。那我就先讲一件我的经历吧。就是我自身性格比较内向、自卑、胆小,不敢和同学们交流、沟通,导致还经常被同学们欺负。 刚上初一时,我被分到了一名女同学当同桌。 刚开始我们的关系就非常不太融洽,因为我不太爱说话,她呢也就给我起外号叫 “淡定哥 ” 当然了我也觉得淡定哥也挺符合我的,第一次我没有理会她 ,行!我忍了。可到军训结束开始上课了,他更加变本加厉了,不仅在上课说话 ,有时还在上课的时候打我。虽然她是女孩,但最后我也打了她 ,后来我们也都受到了处罚。第二次我也忍了。 由于我小升初放暑假的时候就顾得玩了 ,所以小升初之间的衔接就没做好。其实这也就是我为贪玩、懒找的借口。导致我上初一时压力大,紧张、变得焦虑。又经常的熬夜,使之我肠胃功能下降,慢慢出现了问题,在上课时不断的放屁 。我倒是庆幸旁边的人倒是没说什么,可是却在这种状况下我的同桌却要说出来,而且每次说都要说出来,不是每天说一两次,而是每节课都说,这更是加重了我的病情。不仅上课没听好,还被他天天数落,再加之有些同学的风言风语。我就觉得很无助,很焦虑。尽管我知道一些人说的话我可以选择不听,沉默,但是呢我没办法,我心里没办法不想。然后就这样持续了一段时间 。后来我终于鼓起勇气去老师办公室说的这件事,班主任也同意了可以给我换座位 。就这样这这事情结束了。最后总归是我的问题,我要是不那么胆小懦弱,就不会给那些天不怕地不怕的人有可趁之机 。
那么大家看完我的这个经历之后,我觉得我这件事情就有点属于校园欺凌。当然了也有可能和校园欺凌挂不上钩。你们觉得呢?
据最高法的调研报告首先说明,校园暴力在我国时有发生,但是情况复杂,违法与犯罪交织,且多数事件未进入司法程序追究法律责任,加上目前缺少统一的事件报告、统计制度,导致难以了解我国校园暴力发生的真实情况。去年5月,最高人民法院从2013-2015年各级法院审结生效的校园暴力刑事案件中抽取100多件典型案件样本进行了梳理,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此类犯罪的特点,最高法刑一庭审判长冉容介绍,校园暴力犯罪案件涉及的罪名相对集中。针对人身的暴力伤害比例最高,其中,故意伤害罪占57%,故意杀人罪占6%。 校园暴力涉及的罪名还包括寻衅滋事罪占10%;性侵、侵财犯罪各占12%,还有很小比例的聚众斗殴罪与绑架罪。 报告统计数据显示,抽查样本涉及的159名未成年被告人中,已满十四不满十六周岁的被告人占 35%;已满十六不满十八周岁的被告人占65%。 虽然我国规定,十四岁是可以承担刑事责任的年龄,但是,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被告人只对八类严重暴力犯罪承担刑事责任,所以,未满十六周岁的放在比较轻微的校园暴力行为,没有进入我们刑事犯罪处罚的程序,所以相对来看,这一百多件案件中,处罚的高中生及职业高中的未成年人占比较高。 2017年12月,经国家教育体制改革领导小组会议审议通过,教育部等11部门印发《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方案》。方案明确定义,中小学生欺凌是发生在校园(包括中小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内外、学生之间,一方(个体或群体)单次或多次蓄意或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负、侮辱,造成另一方(个体或群体)身体伤害、财产损失或精神损害等的事件。这样的界定明确了三个要点:一是明确了学生欺凌的范围,是发生在校园内外、学生之间事件;二是明确了学生欺凌的构成要素,包括发生的单次或者多次、主观上的故意、表现的多种形式、损害的多个方面等四个要素;三是强调学生欺凌与学生之间打闹 嬉戏的区别。 据上述网上的这些关于法律的说法。无论是校园欺凌、校园暴力在我国法律中未成年人犯罪率还是占比比较高的,而且定罪也是比较严的。所以说未成年人还是极其需要老师家长应到教育的。否者更会对家庭酿成大祸。并且如果我们遭受了校园欺凌,我们更要勇敢的纳西法律武器维护自生的合法权益。
在我看来无论是校园欺凌还是你校园暴力都是由那些以大欺小、天不怕地不怕、霸道不讲理强势的人所为。专门欺负内向的人的。当然我也知道我这样也不对。我确实也该改改了,比如在平时我要多交一些好朋友、变得不再腼腆,要自信等等。并且我更要好好改变!陆离是自己改变的更好。努力、坚持、奋斗、是我以后人生路上的最重要更是必须要做到的。
关于校园欺凌大家又有什么看法,希望大家积极讨论。写的不太好,不喜勿喷!
(备注:我这篇文章其中有一些资料和所有图片是来源与网络上的)
2018年5月—6月文章戊戌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