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层面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专项工作机制会议8月20日在京召开。会议强调,要加强学习宣传,教育引导各级领导干部转变工作理念和方式,教育引导基层干部深刻认识“减负”不是“减责任”、“减担当”,更加积极主动开拓进取、真抓实干。要完善配套制度机制,进一步细化要求、明晰流程、厘清责任。加强工作督促指导,压实主体责任,常态化做好典型问题核查通报,推动从“解决一个问题”向“解决一类问题”延伸。
在当今的社会治理与组织运行中,督查检查考核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它是确保各项政策有效落实、工作顺利推进的关键手段。然而,随着时代的发展,督查检查考核工作也面临着一系列的挑战与问题,如过频过繁、形式主义等,这不仅给基层带来了沉重负担,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工作的实际成效。因此,统筹规范督查检查考核显得尤为迫切与重要。
统筹规范督查检查考核,首先要在制度建设上下功夫。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督查检查考核制度,明确督查的目的、范围、内容、方式以及频率等,使督查工作有章可循。通过制度的约束,避免出现随意督查、多头督查的乱象,确保督查检查考核的严肃性与权威性。例如,规定各类督查检查考核的开展必须经过严格的审批流程,对于未按规定进行的督查要予以问责。
在指标设置方面,要坚持瘦身提质,突出重点。摒弃那些“套娃式”指标和“千分制”考评等过于繁琐复杂的体系,聚焦“考大事、考要事”。根据不同地区、不同部门的实际情况和发展需求,紧扣核心任务与关键环节,合理设置具有针对性和差异化的指标。比如,对于经济发展重点区域,可侧重考核经济指标和项目建设成果;对于生态保护区,则重点考核生态环境指标的达成情况。这样既能给予基层明确的工作导向,又能避免眉毛胡子一把抓,让基层干部能够集中精力干实事。
考核方式的优化也是统筹规范的关键环节。要充分利用信息化、智能化手段,减少不必要的实地考核和纸质材料报送,实现考核数据“线上跑”、考核评价“云上办”。同时,拓宽评价维度,不仅仅依赖于书面材料和数据报表,更要结合日常工作表现、考察调研实际情况以及民主测评等多方面的信息,深入倾听民意、察实情、看实效,用鲜活的案例和真实的数据来支撑考核结果,真正做到从“痕迹管理”转变为“实绩说话”。
此外,必须强化考核结果的运用。考核的生命力在于结果的运用,只有将奖优罚劣有机结合,才能充分发挥考核的激励与约束作用。对于考核成绩优秀的单位和个人,要给予相应的奖励和荣誉,包括资源资金的倾斜、晋升机会的优先考虑等;对于考核不达标的,则要通过细化意见反馈,帮助其正视不足、找出差距,并督促其及时整改。同时,全面规范“一票否决”、签订责任状等事项,避免责任推卸和激励扭曲,打破政绩“大锅饭”,探索实绩到人机制,让真正有能力、有作为的干部能够脱颖而出。
统筹规范督查检查考核,并非是要削弱督查检查考核的作用,而是要通过科学合理的统筹与规范,使其更加精准、高效、务实,从而更好地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激发基层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营造风清气正、真抓实干的干事创业环境。让我们共同努力,推动督查检查考核工作不断优化完善,为实现国家的高质量发展和长治久安提供坚实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