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物有本末,事有终始,知所先后,则近道矣。
释义:
任何东西物品都有前端和末尾,任何事情事件也都有起因和结局,当你知道了这一切发生的前后顺序、因果关系时,你就接近掌握真理了。
海讲:
其实这一句应该和上一篇连上,上一篇说有了志向人就能心定,心定下来以后才能安静,安静就能聚焦于当下,聚焦之后就能心无旁骛深思熟虑,经过深思熟虑去做事成功率就大了。所以说做人做事的成功是有先后顺序的,不能乱了先后顺序,颠倒了本末。每件物体都有前后反正,何况每件事情自然有始终因果,掌握住这个规律才是正确的。
单独拆开讲是因为这句话太经典了,通俗易懂,简朴直白,短短一行,却寓意不凡,无论从修辞手法,还是寓教于理,都是中华文化宝库里的一块珍宝,一句金玉良言。
农民讲“种豆得豆,种瓜得瓜”,你说太浅。
佛家讲“善恶有报,因果轮回”,你说太深。
曾子用物件和事情来比喻了因果关系,恰到好处,哪个物体没有反正前后和根本枝末,哪件事情没有起因缘故和结果结局,事物的发生都有因果关系,都有发生发展的轨迹和规律,这种因果规律无处不在。这句话就是教我们要像摆放物品一样做人,堂堂正正,不颠不倒,才能站得稳;始终保持做人一样去做事,有始有终,不偏不移,才能修成正果。
《大学》这本书,整个就是讲事物规律,讲因果逻辑,从大到小,由浅入深,一步一步揭示三纲——“明明德、亲民、止于至善”。
蕅益大师在《大学直指》里是这么解释的说:“《大学》三纲也可以说是一个纲和两个目,明明德是大学的一个总纲,后面两个可以看成目,因为只要做到明明德,后面亲民和止于至善自然就做到了。”
王阳明也说:“明明德、亲民、止于至善,不一定非要是前后顺序,也可以是同时进行的关系,你在亲民的同时完全可以止于至善,在亲民、止于至善的同时更可以明明德,他们是同时兼修的,只是他们的最终目的都是明明德。
以上两位的解释都很精辟,但他们都是在《礼记》原文上注解的。程颐、程皓和朱熹则是改版之后的注解,他们说这个不能乱,如果你不能明明德,就不可能去做到亲民,不亲民如何能止于至善呢?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也是一样,不从基本点一步一步做扎实,不按照事物进化规律,岂能达到最终目的,那就成了投机倒把走捷径,有可能但不具有普世性。
大家知道此处有两种解释即可,我不可能驳倒四位圣人,我也不可能再创造出一种新解,我只是知识的搬运工,告诉大家一个知识点,自己如何理解,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去灵活运用吧!
从流传广度和深度而言,我在海说《大学》时选择了朱熹版本,就遵从了朱熹的意思,我还是偏向于顺序、规律、逻辑一说的,理由很简单,古人的经典,每一个字都能被人解读出无限意思,在不明就里的时候我们选择常识性推理。
一屋不扫何以扫天下;九层之台,起于垒土;千里之行,始于足下;万丈高楼平地起;不积蛙步无以成千里……这些都是常识,勿急勿躁,脚踏实地,一步一步修,天上不会掉馅饼,这就是我的海说原理。
既然孔子说“吾道一以贯之”;既然老子说“道生一、一生二 、二生三 、三生万物。”;既然孟子说“得道者多助,失道者寡助,寡助之至,亲戚畔之,多助之至,天下顺之。”;那曾子说“物有本末,事有终始,知所先后,则近道矣!”也是成立的,符合道的本质,朱熹这样讲更接近道德本身。
做人做事最怕本末倒置,始乱终弃,儒家讲伦常,特别强调尊卑长幼有序,那就更符合这一论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