楔子
兴致上来和方知晴通了个电话,我耳里是操场上凌冽的风,她身边是寝室干燥的暖气。
进了大学,有的人很久才联系一次,可是听到声音,一切都好像回到从前。絮絮叨叨聊着最琐碎的日常,就像在当初,在每一条挽手回寝室的路上,在每一个嬉笑吃晚餐的下午。
而她,就是让我有这种感觉的人。
或许,让我那么轻易就回到从前的不只是习惯了的她的声音,而是那段她真真切切旁观过的,属于我的青春。
一、<夏至> 以前,我从来不相信真的会因为一首歌喜欢上一个人
夏至的天气遵从着滚瓜烂熟的地理常识。太阳像大部分贵州人一样,虽然就若有若无地挂在那里,却热烈非常。深刻的闷热钳制住每个毛孔,在校服的包裹下,营造着丝毫不逊色于四大火炉的炙烤。
而这样的天气里,最令人害怕的,莫过于千篇一律的繁琐。
繁琐的校园恰恰需要有一些调剂,作为茶余饭后的闲侃,作为青春。
忍着一身臭汗,被朋友拉着去看所谓出产男神女神的歌手大赛。其实我并不十分不情愿,有时被趋之若鹜的事情反而引不起人太大兴趣。尤其是我不得不承认,这种时候不太能安静得下,陶冶情操仔细欣赏美声或者民歌。
我随便找了个位置坐下,拿起节目单随意审视。A4纸大小的双面,草草看过,算得上听过并且感觉还不错的或许也只有那首歌,《北京一夜》。
即使呆在空调房里,舒适的温度也不能安抚焦躁的情绪。学校里音响嘈杂得恼人,前面的歌曲听罢,淡淡鼓掌却没什么印象,直到恍惚听见下一首歌名,和那个足矣让我铭记的名字。
我懒洋洋地抬起头,对上聚光灯下的身影。
那个场景我永远不会忘记,我曾无数次想象自己站在那样的舞台上。可是,这一次,舞台上的主角是他,以至后来,我的那段猖狂的青春里,主角都是他。
一束白色追光下,他穿着简单的帆布鞋和格子衬衫,很清新,很干净。
第一声假音出来,我的整个世界哑然无声。京剧腔真的很美,浅浅的华丽,后面的中音部分也无懈可击。我没有什么专业的素养能描绘出来他的声音,但至少我心知肚明的是,那短短的几分钟,竟让我相信了一见钟情,更确切的说,应该叫做一听钟情。
之前对于一见钟情的说法,或者因为一首歌喜欢上一个人的烂俗故事,谈不上嗤之以鼻,但也是抱着玩笑的态度听听。而没想到有一天,我竟然以这样简单到有些残酷的方式,放弃了偏见。
二、<一阴生> 我想看到他,我不敢看他。
比赛结束,我疯狂地、反反复复地让那首歌烂熟于心,然而什么版本都没有他那样,让人一字一句,声声倾心。
买了封面简洁的笔记本,从人潮涌动的超市挤出来。像一个孩子一样认真的把歌词抄下,比我抄写任何文言文都要认真。笔画描绘过的每个地方,仿佛都还想得起他纯纯的调子。
那天之后,他干脆利落地闯入了我的生活。不,应该是我把他放进了我的生活,因为他或许从来不曾知道我的存在。
谁会知道也许不经意的咬字,都变成熟悉一个人的方式。
颜色单一却密集得眼花的放学路上,散发着各种生熟味道的食堂,方便面和关东煮充斥的超市,晚自习后夜风微凉辰星闪耀的大操场。
生活太小,而人太多。
时间地点或者汹涌的人堆,已经是我太熟悉穿越的海潮。只要他有可能出现,我便举目四望,期待寻到想念的影子。
跟着他进食堂,排着队忍不住听他远远地声音,任性地告诉打饭的阿姨,要和他一样的饭菜。
跟着他进超市,在对面躲着,悄悄透过货架的缝隙,端详他选东西时认真的一举一动。
跟着他到所有的活动现场,听每一首歌曲,抄每一句歌词。
时常突然间反应过来,已在哼他的曲子。得到唱歌的契机,自然也是他的歌布满神经。
我想看到他,我不敢看他。
擒获我曾经不以为然的羞怯,仅仅满足于看他的背影。当目光相撞时,总是会迅速低下头。我并不知在畏惧什么,本来尚不相识,也许他只当寻常一个瞥见,绝不会记挂,绝不会怀疑。
或许当时的我应该迎着目光上去,自然地笑,告诉他:“你好,你不认识我。还好,我认识你。”
三、<块然> 爱是夸张了的喜欢
我对他的痴狂从来不讳莫如深,被开玩笑也习以为常。
每次考完试,我也会正大光明地去看他的成绩,只言片语,揣度他的梦想。
我时常追溯这一段水到渠成的经过。或许一开始仅仅是欣赏他的歌,就像生活中有了一个明星,一个真实与虚幻完美结合的寄托。可是,渐渐地,玩笑成真。我感到的不是麻木和习惯,而是自欺欺人。
很多时候我觉得我是真的喜欢他了,我后来他们说,那叫爱。
他们说,你可以加他的QQ和微博,于是我加了。天南海北,云里雾里。
他们说,你可以买他的唱片、向他要签名,于是我去了。断章取义,见故如新。
他们说了很多,于是我都照做。
我的勇气、我的羞耻、我的理智都抵不过,如他们所说的,我爱上了他。
所谓爱,最肤浅让人捧腹,最钻心让人刻骨。
不敢在午夜问路,怕走到了百花深处。
四、<悠悠> 我没想过拥有,我只要你幸福。
离高考还有一百天的时候,焦虑和梦想碰撞交织。大家都兴致勃勃地在教学楼楼下的心愿墙上贴上自己的愿望。
我贴了两张,一张是要考一所满意的大学,一张是希望他好好唱歌。
而我熟悉的字体,他的心愿,写着“好好唱歌,考一所不错的音乐专业院校”。趁着旁人不注意,我悄悄把那张便签撕下,紧紧攥在手里,像一个小偷一样逃走。小心的展开,铺平,背面的字刺灼着我的双眼:“高考后,和她在一起。”
她?她!我不知道她是谁,反正不是我是谁都一样。心里没有隐隐作痛,就觉得想哭,然后眼泪就没有意识地流下了。我不避讳脆弱,只是不想和别人啰嗦。
冲出教室,到田径场跑了两圈,平时800m考试都算是避之不及,而我跑得失去知觉,直到分不清,是泪水还是汗水在滋润着我。我可以瘫倒,却谈不上忘掉。
把自己抱成一团,防备到要和整个世界隔离。
傻瓜,他又不认识你,你为什么要为他流那么多眼泪。
其实一开始就没想过要拥有,其实一开始就注定自己远远旁观就好。从来没有先知的一开始,原本说笑的剧本,我独角戏谈笑风生,而他,作为唯一的男主,不知所云。
幸福就好,无论和谁。
五、<坐惜> 谢谢你,陪我走过那段孤独岁月
高考考完英语后,伴随着犹如12年光阴的戛然而止。难过比喜悦要多得多,关于不忍触碰的分离,关于他乡。太多人会拥有各自新的朋友圈,或多或少,很难再回去那段嬉笑打闹,疯狂纯真的时光。
全班人晚上一起去唱歌,临走前,鼓起勇气,点了《开到荼蘼》。
这是我听他唱过的最后一首歌。高三时,逃了自习,专门守在他表演的场地前,用力地挥舞手臂,尖叫。我知道是最后一次了,没有其他的方式作结,我挥挥手就当告别。
“每一个人,碰见所爱的人,都心有余悸。”
唱到最后一句,我终于没有忍住,拿着话筒大声喊:“翟伟成,谢谢你来过。”
摔门而出,房间里仍然有嘈杂的回响。而他的微博,在那里,不再会说话。
唯有最俗艳的谢谢,过我的沧海桑田,过你的惊鸿一瞥。
谢谢你,在我最伤心痛怀,一个背影给了我一整天的茅塞顿开。
谢谢你,在我最骄傲无知,无意的擦肩给了我无偿的落寞。
谢谢你,在我最孤独成灾,陪我在自导自演的偶像剧里猖狂。
谢谢你,到我生命的一程,忆起青葱,至少不那么苍白。
你是这一段岁月清浅,刻骨铭心的原因。
你是这一路坎坷崎岖,魂牵梦萦的风景。
你不是最好,不是人生的必要,不是未来的意义,而是重复在我平凡世界里带给我悲喜的那个,我一厢情愿,我费尽心血,画的签。
六、<时节变> 我喜欢的是那个不喜欢我的你,和那个喜欢你的我
再一次想起他,已经是一年后的现在。戴上耳机,企图从歌声里窥探他现在的生活。微博上,之前少有音讯,现在却开始回复。我知道他有了她,过得很幸福。看到他甜蜜的笑时,我竟然心照不宣。
或许我就是不明真心,太过入戏。我喜欢的他,只是那个在我最需要的时候,赫然出现,并让我无法拥有,一直想去接近的人。
而一直没有走出来,或许也正是因为我喜欢那个喜欢他的我。
方知晴说,她想把我写成一个故事。我说,我可以自己写。
拿起笔,却不知道从什么地方开始抒情。关于他,如梦临场,什么都没有带给我,可总是让我经不住回想。
我们未曾有过交集,我站在河对岸,沿着他的轨迹平行移动。我希望前面有座桥,可以跋山涉水。可是,走着走着,前方没有了路,而他已不见踪影。
我纵身入水,如鱼翩游,赫然醒悟,这次才是原本的我。
回首旧路,彼岸桃花鲜美。我涉水而归,在他人走茶凉之处驻足知返。等待那个真的属于我的人把我带走。
而他,给过我那一川烟草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