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断一个故事好坏的直观标准是情绪的唤起。当然,如果语句不通得令人发指,可不算一个好故事,哈哈。文艺作品大多以能打动人为目标,比如顾先生评价诗句的时候,就以真情、不隔为标准,总是嫌弃说理、嫌弃矫饰。
想一想,当你看完一部电影,从电影院里出来,朋友问你这部电影好不好的时候,你以什么为标准做出回答?有没有听过这样的评价:这是一部超级暖心的片子?热血、搞笑、温馨、烧脑、恐怖……诸多的形容词中,大部分都是描绘自己的感受。有感而生情,有情而有动于衷。
情绪是唯一标准吗?不。有些故事,比如侦探推理类,它最主要的特质是逻辑推理,从而让读者获得智力上的挑战。不过即便是智趣的故事,最终还是要回到情绪层面上来。如果通过了挑战,会有成就感的欢愉,这就又到了情绪的层面上。如果没有通过挑战,但是被作者的缜密逻辑或见识广博而折服,从而心生赞叹和仰慕,那也是一种情绪。
说到底,人们读故事,都是为了欢愉。即便是悲剧,荡气回肠地伤心一场,感觉内心受到了释放和升华,也是一种欢愉。即,任何情绪的唤起,让读者感到自己情绪的起伏,使其真实地感觉到自己是存在的,是一个有笑有泪活生生的人,这笑泪的情绪想对外去分享、去宣泄,那么故事就带来了欢愉。
并不是吸引注意力的感官刺激都是能唤起情绪的。比如电影里令人眼花缭乱的特技、特效,哪怕一时间刺激了视觉、攫取了观众的注意力,如果不放在合理的逻辑里,只会让人觉得莫名其妙。再比如一篇故事里有非常多的性描写,应该能唤起读者的兴奋,但是,这其中有多少情绪的唤起呢?但如果这个故事讲的是一对恋人,他们的性描写是为了通过人物行为的描写彰显人物的性格、刻画人物的形象,掺杂了人物的想法、情感描绘,这其中的互动就能带动情绪了。于是在读前者的时候,大概兴奋完了就索然无味吧。而后者,会让读者更深切地认识人物。
不过有个问题,情绪是唤起越澎湃、越激烈越好吗?有时候是这样,但我想,大多时候并非如此。尤其是我手头在写的这篇里,回过头来看的时候,经常能把自己看得又哭又笑。但是有时候还是会觉得,未免太用力了,话讲得太透了,就成了煽情。煽情可以,但是煽情多了,就滥情了。感觉故事读着特别沉,就像加多了油盐酱醋的一盘菜,即便美味,未免刻意重口,吃完了总得找水喝。
总有一些轻描淡写的故事,却越读越觉得耐人寻味,这种味才是历久弥新、百读不厌的。符合东方文化的审美传统。但如果有些民族的文化就是热烈奔放,也未尝不可。有人爱秋叶的静美,就有人爱夏花的绚烂。
怎么做才能唤醒情绪呢?上面已经提到了,先有感,后才能生情。所以故事撰写事,要让读者能够仿佛身临其境地感受到人物的感受。人有多少种感官呢?视觉绝对是最倚重、最直观的;嗅觉却是直达大脑的最亲密直接的;读到的内容需要调动听觉时,会突然感觉特别耳目一新;还有味觉、位觉、冷热觉、触觉……不只是人体上的感官传递,还有脑中的思考可以直接唤醒情绪,比如一个人想着想着突然很生气。另外佛家说人与世界交互有“色受想行识”五蕴,大概也可以划为感受的种类吧。
辨明各种感受,描绘它们,即便找不到最合适的形容词,那就用最肖像的比喻句,无限地去贴近自己想要描绘的状态,让读者能有切肤之感,那便是情绪唤起的发端。
远航随笔
远航员阿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