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是凌晨时分,睡意姗姗来迟。最近作息极其不规律,有些小小的心烦意乱。倒是睡在我旁边的这个小人儿,最近表现甚好,每每念及于此,又欣欣然。
凌晨时候,世界已经睡得香甜。四下里一片难得的清静。这个时候,最宜做的事,也许就是写字了。
此刻,想起了零零散散的美食。
首先,说道说道烧茄子。这道菜据说东北吗旮瘩的人做得最地道。待小小的茄子配上红彤彤的西红柿,绿葱葱的鲜辣椒,在别处闪亮登场时,味道,最纯最正的味道,多少还是缺失了一些。
最早一次吃烧茄子,大概是在十一二年前。去亲戚家留宿。晚饭就是烧茄子。第一次与烧茄子亲密接触,却也没有留下刻骨铭心的记忆。
后来的好多年,不曾再吃。
工作后,偶尔和同事友人小聚。必点的菜肴里,一定有烧茄子。见得多了就面熟,吃得多了就喜欢。
潜移默化之间,爱上了这道普普通通的家常菜:烧茄子。
但总不能每一次都在馆子里寄托对烧茄子的无限思念。于是乎,成家之后,自己开始尝试着做这道菜。
生活在有事没事问度娘,大事小事问度娘的时代,学做烧茄子,自然问度娘是必经之路。第一次手生,茄子过油不理想。第二次初识,汤汁剂量不均匀。直到第三次,终于有了一点可观的模样,可品的味道。
后来,这烧茄子就成了餐桌上的常客。
在他乡生活,最不能熬的,就是对故乡美食的想念。
想念那一碗热气腾腾的羊杂汤。写到这,想起从前读的一篇马德老师的作品《就风吃羊杂》。羊杂碎在家乡,是倍受亲睐的美食。
相比猪杂碎,牛杂碎的巨大,相比鸡杂碎,鸭杂碎的渺小,羊杂碎则居于二者之间,中庸之道,成就美味。
羊杂汤就着千层饼,那是一绝。配着米饭果腹,亦是不错的选择。天气寒凉时喝羊杂汤,发热取暖。天气炎热时喝羊杂汤,发汗生凉。也就意味着,无论什么时候喝羊杂汤,都是极美的,极畅快的享受。
在我的家乡,除了喝羊杂汤,常常还会把羊肝单独拿出来吃。心灵手巧的妇人,把羊肝煮到六七分熟,捞出来凉着。然后切成丁,在热油锅里爆炒。加入鲜红的干辣椒提味。真是不赖。
炒好的羊肝,可以拌着米饭吃,可以拌着面条吃,当然最好的,是拌着酿皮吃。他俩才是最佳组合,珠联璧合,天造地设的一对儿。
除了这些,最爱吃的就是排骨焖面了。有肉有菜,管饱挡饿,经济实惠,味道杠杠滴。
民以食为天。舌尖上的美味,不仅满足了味蕾,更抚慰了心灵。
在他乡的日日夜夜,举目无亲的孤独,工作压力的巨大,生活里万千的不称意,常常就是充当不速之客的讨厌角色。只有美食,能让其稳稳妥妥地离开,且毫无愠怒之色。
如果说,阅读书籍能够充实人的大脑,出去旅行能够开阔人的眼界,那制作美食,品尝美食就能够为人的生活营造出温暖的烟火氛围。在锅碗瓢盆的叮叮当当里,在煎炒烹炸的噼里啪啦里,在摘洗切剁摆的忙忙碌碌里,人才能够接地气地活着,才能用心灵的触角,感知到日子熨帖的温度。
爱生活,从爱自己开始。
爱自己,从爱厨房开始。
爱厨房,从爱一粥一饭的酸甜苦辣开始。
用最接地气的方式,活出色香味俱全,才算得上是生命的赢家。
(2017/8/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