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上跑步,忽然想起今天七夕,于是停下匆匆的脚步,在马路边摘一束狗尾巴花,急急回家献给媳妇。我知道我送出去的是纯真,收获的是浪漫。
小时候在田野间疯跑,看惯了草生草枯,见惯了花开花落,听惯了蛙鼓蝉鸣,唯有狗尾巴花深深印在脑海中,沉淀成秋日永恒不变的风景。
幼时顽皮,看见鲜花盛开,总是忍不住摘下一两朵,偷偷地揣进怀里,见着流着鼻涕的“小心上人”,便作为礼物献上去,常常得到的是翻滚的白眼。
朵朵花儿都有主,春夏秋冬招摇在风里。偷采一朵被逮住,必会招来叫骂甚至皮肉之苦。
狗尾巴草泼皮,田头沟边随意生长,绿的、紫的、黄的,肆无忌惮地点缀乡野的风景。
四年级时对一个姓左的女孩有好感。她的外表一般,但她能同时用左右手写字,而且运用自如,字迹工整清秀,不分左右,于是喜欢。
于是夏天过去,秋天到来。我在夏秋夹缝里去摘狗尾巴花,趁小伙伴不注意偷偷放进她的书包里。许多回我总会在教室的墙角发现熟悉的、早已蔫吧的狗尾巴花。
我失败了,很伤心。后来那个姓左的女孩转到县城就读,从此再也没有见过,但丢弃在墙角的那些狗尾巴花却一直长在我的梦里。
我反复总结失败的原因,得出结论:因为我送的狗尾巴花缺乏艺术美感,别人送的狗尾巴花都是可爱的小动物,只有我的做工粗糙,不成体统。
于是苦练,用了一个夏天和整个秋天。等到草儿枯了,花儿谢了,我的手艺也终于练成了。
又是一年芳草碧,又是一年百花开。我和小伙伴们游弋在田野,挖野菜、割猪草、捡柴禾、摸鱼虾、唱儿歌,跳“忠”舞,任意挥霍浪漫的童年。
这一年,我充分调动一切可以调动的艺术细胞,使出吃奶的力气,用摘来的狗尾巴花扎小猫、编小狗、制小兔,蓝天白云下,清清河水边,我编的小猫小狗小兔们就成为了小伙伴们最喜爱的宠物。
这一年,我收到了三封“情书”,一封是画,一只小狗眼泪汪汪地跟着小猫回家,画的旁边歪歪扭扭地写着一行字:长大了我带你回家。
另一封也是一幅画,上面一只发呆的小兔,旁边同样歪歪扭扭地写着一行字:我想让你帮我变嫦娥。
第三封是纯文字:我的爸爸妈妈都死了。等我长大了,你要取(娶)我,我要你用你的手艺羊(养)我一辈子。
三封“情书”都让我去厕所没纸应急了。此后我们便一天天长大,这件事也就渐渐地淡忘了。
许多年后,传达室老王大爷说有人找我,我见了,她手里搀着一个孩子,怀里抱着一个孩子,两个孩子手里都攥着狗尾巴花编制的小动物。
那妇女皮肤黝黑,穿一身粗布衣裳,一双花布鞋,头发短而凌乱,随意搭在肩上。
见我不认识她了,就自我介绍她叫柴秀容,三年前外出打工,认识了一个小伙子,两个人就住到了一起,还生下了两个孩子。
后来他男朋友在一家建筑工地干活时从十六楼坠落,摔死了。因为没领证,她只得到了很少的补偿金就带着两个孩子回到了农村老家。
又过两年,柴秀容认识了一个做牛羊生意的男子,两个人搭伙过了半年,那男子就突然消失了。
柴秀容就带着两个孩子到处寻找,茫茫人海何处寻?花光了盘缠也没见到人影。听说我在这城里,就找上门来,希望我能帮上忙。
我想起三封“情书”里的确有个叫柴秀容的小学同学,于是安顿她们住下,又发动所有的朋友进行“人肉”,这才找到了她要寻找的人。
临别时,我给她买了车票,给孩子买了些水果,又给她两百块钱路上零花。
柴秀容激动得不知说什么,泪水在她的眼眶里打转。
汽车启动那一瞬间,柴秀容突然将手伸出窗外,将孩子手中那两只狗尾巴花编的小猫和小狗丢到了我的怀里,十分羞愧地说:
“实在对不起,我没有钱,不知道该怎么感谢你,这两个小动物就给你留个纪念吧。”
汽车开远了,我呆立良久。童年往事袭上心头,特别是那些狗尾巴花,异常生动地生长在乡村那些田野沟边,而那三封“情书”,还有那首儿歌深深地印在我的记忆里,成为我今生难忘的一段回忆。
“好想采一束狗尾巴花,
让你为我编个娃娃。
哪怕踏破铁鞋,
一同和你闯天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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