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下班前下起了磅礴大雨,和两个顾客坐在店内等雨歇,貌似这雨有誓不罢休之势,加上刚刚房东发来的微信消息,心情一点都不好。
去年此时租房签了两年合同,合同上签订今年房租每月上涨100,可是现在房东反悔了,给了如下理由:周边房租上涨厉害,所以老婆跟他急了。中介公司经常给他打电话,说周边房子上涨厉害,建议他收回房子,再高价租出去。自己租的房子房东每月给他涨了300,也没话可说。
说这么多,意思不过是不按照合同说的每月上涨100,也不是按每年上涨10%,而是每月上涨200!
我反问他:那我们合同上白纸黑字写得清清楚楚,说好了第二年每月月租上涨100,现在又出尔反尔,当初签合同的意义又何在呢?
房东就说自己并不在意那100元,搬出他老婆那个大恶人,说老婆逼的,没办法,实在不同意,那就滚粗!让我自己权衡。
所以我这心拔凉拔凉的,签订合同的意义不是维护的是我们双方的利益么?虽然房子是房东的,坐地起价也要按着合同来吧!就因为房子是房东的,如果我不从,就被扫地出门。如果我违约提前退房,当初的押金就拿不回,但是却没有房东违约收房,赔偿违约金这一说,这么一想真是赤裸裸的不公平!
突然就想起了之前看的一个新闻,一个卖早餐的老奶奶,10几年来早餐没有涨过价,当时真的很感动呢。
可是社会在发展,经济在发展,市场在发展,真的要不断的去鞭策自己,马不停蹄的去奋斗,去努力,才不至于让自己陷入绝境。
抱怨归抱怨,不就每月涨了200块么,调整好心情,充实好自己,分分钟把这200块挣回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