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蛇之争的另一个选择:合作。四种合作模式:加盟、直营、直管和众筹。
一、加盟模式
即将所有权,经营权分享给别人。所有权分享给别人,可以用利益激发加盟商的积极性;经营权分享给别人,可以用自主权激发加盟商的灵活性。
加盟模式的5种用法:
1、委托加盟品牌商全额投资所有加盟店,拥有加盟店的“所有权”,只把“经营权”拿出来加盟。加盟商负责经营,并分享利益。万一经营不善,品牌商可以换掉加盟商。
这种模式资金占用大,但控制权也大。
2、特许加盟 加盟店60%以上的投资,由加盟者负责。加盟商控制新店的“所有权”,和“经营权”。
这种模式,加盟商风险大,但利益大,所以动力也大。品牌商需要通过非常严格、细致的条款约束彼此的权利和义务。
3、自愿加盟 加盟店的全部资金,和全部经营都归加盟商所有。
这种模式,加盟商的权力、利益和风险都是最大。品牌商的控制力最小,所以常出现出于利益,违反品牌商管理规范的事件。
4、供货同盟 所有权和经营权都归加盟商。
这种模式,品牌商对加盟商没有任何管理约束,仅仅是供货关系。
5、合作加盟 所有权,和经营权都归加盟商。同时,加盟店使用品牌商统一的外观形象,营销活动上,互相配合,但内部管理与采购各自运行。
二、直营模式
即所有权,经营权,都是自己的。而直营模式需要一管到底,所以对品牌商的管理能力要求更高。如果选择直营模式,需要懂得使用“前中后台”的三级管理制度,保证用户的完美体验。
第一,前台。这一级,就是分店,或门店,直接面对消费者。需要引入店长责任制、店铺运营标准、店铺考核和激励机制等管理制度,来确保店员的运营符合规范,又能主动积极满足用户需要。
第二,中台。这一级,就是区域性管理。需要引入职业经理人制度,制定年度运营计划,建立面对门店的辅导和支持体系,及时改进和调整。
第三,后台。这一级,就是品牌连锁总部。总部负责建模式,建机制,建流程,定政策。在执行层面,负责抓培训,树标杆,强管控,做考核。
三、直管模式
即直接管理,分享所有权,保留经营权,你做老板,我做掌柜。其本质是“掌柜集团”。
“掌柜集团招募甩手掌柜”,保留经营权以保证“优质服务”,出让所有权以换取“快速扩张”。
四、众筹模式
其本质是在招募“既能投资又能消费的老板”。即除了可以用到加盟商的钱,还可以用到他们的人脉、资源、智慧和消费能力。
无论是直管模式,还是众筹模式,这都是建立在强大管理能力的前提下的,没有“金刚钻”,就强行用“直管模式”募集集中的资本,或者用“众筹模式”募集分散的资本,很有可能只是加速、放大了你的失败,甚至有可能带来法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