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假期回来后的几天,有一个问题一直在我脑海中闪现:如果回到十年前,2005年的十月,你会做什么?
我想我会更勇敢吧。勇敢地对18岁时心里喜欢的那个男孩表达情意,勇敢地想要在一起,不管有什么困难,不管最后有没有在一起。
我还是太害羞。年轻时喜欢一个人,总是把对方想得特别美好,而自己特别低微。想着要更漂亮、更闪耀、更聪明,甚至是学习更好的女孩子才能配得上他。而自己,总是那么普通。甚至还没努力就已经放弃,以为这样就不会心伤,以为心底的波澜视而不见就会慢慢消失。
如果曾说出喜欢你呢?
也不是没有说过,而是在毕业后两年。一次户外活动上遇到一个个子高高瘦瘦的小朋友,刚进大一的他纯真可爱又对我处处细心。后来甚至专程跑来我的城市一趟。我跟他说年龄差要他回去和同学好好谈恋爱,他回了学校。不可否认,我也是有好感的。好感最初的来源,其实就是因为小朋友的气质和他的有些像。后来忍不住给他打了一个电话,说起这件事,顺带装作云淡风轻地提起:其实我以前喜欢你啊。他说:什么时候?你当时怎么不告诉我呢?
我往事随风般地将我喜欢他的事就这么随意说了出来,大大咧咧地说了出来,装作满不在乎时过境迁。于是我们就这样仍然是朋友。在不同的城市,走着不同的人生轨迹。
其实已经晚了。18岁喜欢的人,23岁时再告诉他已经晚了,28岁时再遇见,看到他仍然是当年的模样,但已经回不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