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之下 万人之上
(一)以宰相之名 睥睨天下
“惟王建国,辨方正位,体国经野,设官分职,以为民极,乃立天官冢宰;使帅其属,而掌邦治,以佐王均邦国。”
——《周礼》
其中的“天官冢宰”,就是太宰的别称,太宰原为掌管王家财务及宫内事务的官。在《周礼》中作为天官,成为六卿的首位,总管全国大事,即有主宰之意。而相字,本为相礼之人,字义有辅佐之意。
宰相最早起源于先秦时期,商代有伊尹为相,周代周公为太宰,均是将二字划分而称。直到《韩非子·显学》中提到:“明主之吏,宰相必起於州部,猛将必起於卒伍。”第一次将二字合并,将其演化成为了掌握政权的大官的泛称,故后来用以指历代辅助皇帝、统领群僚、总揽政务的最高行政长官。而真正要等秦始皇统一六国后,建立具体的官僚体系,宰相作为官制才首次被确定下来。
值得注意的是宰相一词并不属于特定官名,而是这一群体的总称,历朝历代对于“宰相”都有过不同更名,如战国时期称其为“相国”(相国李斯)、又设左右丞相以辅助相国;汉承秦制沿袭相国、丞相官职,之后改丞相为大司徒、魏晋时期“侍中”官位职责上升至宰相之权,其后又有中书令、尚书令、同平章事、内阁大学士、军机大臣、总理等多达几十种官名,随着封建国家的发展,宰相制一直沿袭了两千年。
我们回到西汉时期来,来看看郭松焘所言及的“西汉与宰相外戚共天下”的宰相发展。
汉承秦制,中央和地方各级官吏的名称基本沿用了秦朝的制度。秦始皇用法家学说征服天下、治理天下,一切行政、军事、立法、司法等等,天下之事无大小皆决于上。同时建立“三公九卿”制度,确定了中央政府的组织结构。
到了汉朝,汉初奉行以黄老学说为治国理念,主张无为而治。故汉初皇帝的权力和权威较前朝时期有所弱化。其主要在于汉初官僚体系继承和发展过程当中,皇权和相权开始出现了分化,毕竟一个人精力有限,汉代皇帝不再像秦始皇那样操纵一切。此时皇帝仅作为国家唯一的领袖,而实际政权不再属于皇室,而旁落到了以丞相为代表的政府当中。一言以蔽之,丞相才是一切实际政权的负责人,因此我们可以把汉朝建立的制度称之为“君主丞相制”。
虽然丞相代表的政府拥实权,但是对于丞相的任命以及丞相行使权力之时,还是得征得皇帝的同意,并由皇帝发布命令,只要皇帝不满意,可以随时撤换丞相,相权的发展仍旧依赖于皇帝权力的收放,其根本上丞相是作为实权的代理人达到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地位,主要体现在其下设官僚体系的服从。
汉朝丞相官职下设有秘书处,秘书处是一个庞大的组织机构,共有十三个部门,在当时称为十三曹,一个曹相当于现在的一个司局,所有的部门都归丞相总管。
为使读者牢记,本人将其编为顺口溜:
丞相下设秘书处,秘书分为十三曹;
东西二曹掌人事,户曹祭祀及农桑;
管理奏章属奏曹,民事诉讼找词曹;
邮驿交通有法曹,尉曹却只管运输;
另有贼曹管盗贼,罪法两刑归决曹;
兵曹定是主兵役,货币盐铁皆金曹;
国家仓谷到仓曹,还有一曹称黄阁;
根据以上十三曹的名称,便可以看到全国的各项政务都汇集到了丞相秘书处,这些都不属于皇帝管理。不得不说,此时的皇帝比起秦始皇,真的要轻松安逸许多。而这些官位全是属于吃皇粮,属于政府公务员。
作为深宫之中的皇帝,也有自己的秘书,称之为尚书,而尚书机构,却只有六尚,五尚专管皇帝的衣食住行,唯一称为尚书的单管文书。相比丞相秘书十三曹,丞相确实才是政府真正的领袖。
这种君主丞相制的不对称,甚至可以说倾斜得十分严重,相权确实对皇权起到了一定的限制作用。如果说这时丞相已经掌管着天下一切事悉,丞相是皇帝的副官。我们从另外一条官职剖析却发现丞相职责远不止外朝之事。
我们知道西汉的中央政府制沿袭秦制,称为三公九卿制度,三公中除了丞相,还有太尉和御史大夫,太尉掌军事暂且不提,御史大夫又称“副丞相”,职责是监察百官,以辅佐丞相监察行政过程中的情况,需要处理承转皇帝诏书,意思就是相当皇帝和丞相之间的“传话筒“;除此之外,西汉初的御史大夫更有直言劝谏的能力,如周昌曾直言劝谏刘邦不要改立太子。而御史大夫更多的仍旧从属于丞相,说明丞相不仅要管朝外之事,皇室之事亦有插手之权力。
除了政治地位的尊贵,皇帝对丞相的礼遇也是非常隆重;按照汉朝的礼仪,丞相的仍免,皇帝本人需要亲自出席以表其尊贵;丞相觐见皇帝,皇帝需着正式朝服以接见,奏事完毕告退,皇帝还得要亲自送其出殿门。礼仪尊卑似乎在此发生了扭转,不知是丞相为皇室之臣,还是皇室成为了丞相管理的一个下属机构,这种压倒式的相权扭曲发展,难道是想要平分共主这河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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