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地道英语的野路子

常常有美国人赞扬我的英语口语像是本地人说的,几乎听不出来我是一个在美国只生活了五年的人。我一直对这类赞扬感激不已——对于一个为文字与语言而痴迷的人来说,这是莫大的褒奖。为此尽量保持谦虚,告诉赞扬者“I tried”。

我是理工科出身,大学时除了四六级,能在英语上接受的正统训练并不多。尽管后期准备出国集中练习了托福、GRE,那其中的题目对口语水平地道是否并不提供必然帮助。中学、小学时期的义务教育,虽然我所在的省重点中学有比较强大的英文教研组,但如今回想起来,当时最多是让听力水平维持稳定、口语不算哑巴英语,仅此而已。要论语调的地道,语气的自然等,确实是要从书本外获得的。

所以我想在这篇文章里集中讲述练习地道英语的心路历程,野路子出身,没有任何科学根据,但是希望对非英语专业的英文爱好者有所帮助。

我的秘诀,其实可以算作是“跟读”,但我认为并没有跟读那么简单,最重要的其实在于“模仿”。但是在付出实践之前,我想先从如何调整心态讲起,最后再把精神付诸行动。

不怕口音,就怕不敢说

我个人窃以为无论有多少语言学上的理性困难,中国人说英语,面对的第一个也是最难的一个坎,其实在于“不敢说”。在美国生活的这些年我观察到许多中国学生以及刚入职场新人,在面对叽里呱啦的美国人时难免面露怯场之色。如此导致的结果,就是在美国的研究生课上较少看到中国人提问,公司开例会也较少听到中国人发言。能发言的基本上都是英语比较流利,或者说讲起英语来比较有自信的。(这里可能比较适用理工科学校、科技类公司,我相信还是有很多文商科的同学说起英语来侃侃而谈的。)

对于不敢说的童鞋这个问题要怎么解决呢?我认为一种方法就是要意识到,其实——没有人介意你的口音,没有人介意你的口音,没有人介意你的口音!(抱歉重要的事情说三遍。)

首先,全世界的中国口音、印度口音、日本口音、法国口音、俄罗斯口音,那听起来简直就是大杂烩,所以根本就没人会花时间评价你的口音如何的。其次,即使在职场里,最重要的是在于内容准确、清晰,语速连贯、流利,如果你的讲话内容专业有料,即使有人注意到口音,也是瑕不掩瑜——因为只有讲话的内容是真正体现你的内在水准的。也就是说,要克服心理障碍敢于说出来,才能得到锻炼和刺激,最后进入良性循环。

如果你已经能做到流利连贯地表达观点,那么我认为作为非英语专业出身,你的英语历程已经达到优秀了。去看一看某科技大佬曾经那位陆老大,人家也是有明显口音的,但是语速不慢,观点清晰,不影响当老大。

培养热爱

还有相当一部分人并不满足于“流利”而已,他们渴望讲出地道的英语,甚至是可以用“好听”来形容的英语。要达到这种境界——我至今也仍然在追寻——我认为首先要培养对英语语言本身的热爱。

就我个人而言,大概是读西方文学较多的缘故,在培养热爱方面没走太多弯路,基本上高考结束后就自动进入要看英文原版小说的状态。读英文原版小说确实是学英语的良方,它可以通过情节分散你的注意力,让你遇到生词也不气馁,因为忽略生词仍然能顺利读下去;并且如果查字典,生词放在上下文语意里也容易记住。

英文原版小说如果语言优美或跌宕,比如《霍乱时期的爱情》、《金翅雀》等,那不仅仅是情节上的引人入胜,更有语言的令人折服。这里再次举出我反复用过的例子,因为这句话实在太美——

The twilights out there were florid and melodramatic, great sweeps of orange and crimson and Lawrence-in-the-desert vermilion, then night dropping dark and hard like a slammed door.

在读英文原版小说时遇到这种辞藻华美的句子,读上几遍,想不爱上英语都难。

对于不爱通过看书学习英语的,我认为也不是什么大问题——有人爱看书,有人爱看电影,应该萝卜青菜各有所爱。但我认为看美剧和电影一定要用双语字幕,遇到生词要倒回去重看——当然这不意味着所有词语都要后退,但是如果一部电影里你记住了一个词,或者记住了一句让你印象深刻的经典台词,就是收获。

但关于口语如何变地道,我认为最重要的是跟读和模仿美国或英国人的讲话方式。

方法论:模仿

大学那几年由于宿舍有室友等诸多不便,我通常是在教学楼角落里的楼道朗读英语的。因为不在课桌边上,加上学习紧张,也几乎没有看美剧的时间,所以从mp3里听美国之音成了最便捷的方式。我把当日要读的文章打印出来,带上耳机,边看边听美国之音里播报这篇文章的音频。熟悉之后再跟着朗读,重复几遍,最后达到跟读时只比美国之音里的播报员慢两到三个单词的速度。

这样做有几个好处,一是美国之音帮助扩展大学英语词汇,我在听力上加强,在视觉阅读上也对记忆力进行了加强;其次是跟着同步读,而不是说一句让人家等我一句,刺激了从“听”转变成“说”的转换速度;最后就是由于只差两三个单词的同步速度,我能几乎完全跟上播报员的语调变换。比如说一句很长的话,如果他读完一整句我才重复,那时候可能已经忘记了中间他在哪里升调、哪里降调,但是如果我只比他向后移位两三个单词的进度,我能完全记住这几个词的语调语气等。

关于英语的语调,这是说地道英语最大的取决性因素。大家很容易想象到有些同学的单个词汇发音准确,但是整体听来却不够有味道,原因就在于连贯起来后语调的抑扬顿挫太平。这可能是来自于汉语言整体听上去几乎没有升降调的缘故。

就这点而言,我曾经跟着一本美语发音教程朗诵了一阵,里面指出了美语句子中,美国人喜欢哪里重音、哪里连读、哪里降调、哪里停顿等,很有帮助。其中还归纳了正宗美音与英音的发音特点,比如butter在美音里“t”听起来几乎就是“d”,在“but”里“t”几乎听不出来,但是舌头位置应该在哪里是有讲究的。我相信市面上大多数专业书籍也都提供了此类知识。

把里面的窍门大方面过一遍之后,就开始大量朗读、模仿。我称之为模仿,是因为你要把语调变换根深蒂固在自己的口语里,成为你的一部分,就得先师从一个你喜欢的口音,然后试着用他/她的方式讲话。电影台词、一句感叹、打招呼方式等,每天模仿一句话的发音方式,最后就成为你自己的了。比如《老友记》里,Rachel的咬字比较重,Monica发音比较干脆,Ross相对而言比较清楚、圆润,你找到自己喜欢的风格,然后从小句子开始以其为baseline来不断纠正自己。

掌握了技巧后最关键还是要“学以致用”,在英语课发言、与外国人打交道时,要把学到的东西融会贯通,自然而然地娓娓道来。比如说《格蕾》的第八季,Cristina去各个医学院面试回来后说再也不想跑出去面试了,受够了没完没了的schlepping。Schlepping我当时就不认识,后来知道是拖着很多东西奔波的意思——下次你再拖着很多东西奔波在机场,累到要趴下,就也会觉得enough with the schlepp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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