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陈慕
直接拿了伍尔夫的书名做题目,讲真,每次给文章取题目是一件跟头疼的事情,感觉这是个技术活。
前几日读伍尔夫的《一间自己的房间》,就想写点什么,无奈一直耽搁了下来。一开始,我并不知道伍尔夫是谁,当我打开这本书准备阅读时,译者的前言让我知道了伍尔夫是何许人也。伍尔夫,英国女作家、文学批评家和文学理论家,意识流文学代表人物,被誉为二十世纪现代主义与女性主义的先锋。
当我知道,我的手上捧着的是一本不亚于名著的作品时,我想扔了它。我对名著总有一种莫名的恐惧感。说实话,看不懂。历史知识的匮乏,对各国历史只知道点皮毛的我,根本不知道名著后面所谓的时代背景和其中暗含的对时代的某种看法。总有一种看过之后很纳闷的想法:这有什么好写的?
就比如鲁迅先生,我是不敢去看他的杂文什么的,我总觉得,一个大男人怎么感觉像是泼妇骂街?这么说,是对鲁迅先生的大不敬,后来才发现,我肚子里的墨汁,真的是少得可怜。
但是,我又把这本书拿了起来。也许你要问为什么。因为知识的匮乏,我一直相信一个道理,量变才能到质变。量都不够的时候,如何去谈质?不管我面前捧着的是本多难理解的书,我都要把它读完。没得选择,因为需要积累大量的知识,就不能“挑食”。
当然,我很庆幸,我打开了这本书。然后便深刻的认识到,我很愚蠢。我做了一件愚蠢的事情,四个月前,我把我最心爱的写作给丢了,并且下决心不写了。现在看来多么愚蠢。
伍尔夫那个时代,女作家极少极少,为什么?因为男女地位的失衡。女性不能接受教育,女性唯一的作用就是相夫教子。这让我想起火热的萨福,据说萨福一生创作颇丰,中世纪的时候,因为萨福诗歌多是咏颂同性之爱而被教会视为异端,将他的作品全部焚毁,流传至今的寥寥无几。
伍尔夫,简.奥斯汀以及那个时代写作的女性,都是背负着对社会和传统的反抗,而简.奥斯汀,她甚至没有一间属于自己的,可以安安静静写作的房间,但是她的一生都在写作,这到底是有着多大的毅力?
相比之下,我在写作上遇到的难处简直就不值一提。“只有当妇女鼓起了勇气去面对指责,下定了决心要忠于自己,才能借此达到自己的目的。”全书我最喜欢这句话,放弃了自己最喜欢的东西是对自己的不忠。自己都对自己不忠,那么谁还会来尊重你?
写作这条路,从古至今,从来就不是一条平坦大道。它的付出和获得并不是成正比的,但是我相信,只要无畏的写出心中所想,时光不会辜负这份努力。要么不开始,要么不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