逢于壬辰,识在焦作,缘由网络,半载以声音了解,渐成习惯,适逢毕业周年,重回母校之际,是以首次见面。穿着何物,唯记鲜艳短裙与夏日阳光。
携今日古人,重游母校,从此开始与遍览三地都市美景,憾未能与汝同游祖国名山大川,赏异国之风土人情,望日后补此憾事,愿你我足迹遍及心之所至之处。
异地之恋,难于长久相面,相处长不过四日,短仅日。日离别之时,难以相离,相拥而泣,唯互告知此况不久矣。
至今三年有余,相处期间不乏波折,无语不过七日,其他只觉促进与汝之情,愈吵欲烈,愈吵愈深知难以离开彼此,诺与此书,日后定当相敬如宾,细心呵护。
现处两地,相距六百余里,唯愿婚后妻可共来京,共创美好生活。
证与初七,婚于17,愿吾妻与我可共见下一17之繁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