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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跑到客厅,没有开灯,拿起桌子上的半瓶威士忌一饮而尽。冷汗浸湿了衬衫,我站在黑暗里,感受着眼中的旋涡。
我撞死了人。我努力回忆起来,那时深夜电台里正在播放老鹰乐队的《加州旅馆》,我哼唱着在空无一人的盘山公路上高速行驶。手机这时亮了起来,我拿起手机,是一家主打芝士蛋糕的甜品店的招聘推送广告。我撇了撇嘴。
我一直无法理解那些喜欢芝士蛋糕的家伙。那种东西不仅甜腻,还会拉出黏糊糊的丝,让我非常头疼。但是女儿珍妮竟然非常喜欢吃,我于是不得不吃她剩下的蛋糕,导致现在我看到芝士就忍不住恶心想吐。生活总是充满让你抓狂的事物。
忽然一声闷响,一团模糊的黑影飞了出去,滚下山崖。我猛踩刹车,大脑一片空白。短暂地缓了缓过后,我颤抖着打开车门下车,向山崖下看了看,只有一片漆黑。留下的只有挡风玻璃上的血渍。
我的全身连同头发都在止不住地发抖。恐惧之下逃避成为我的本能,我爬回车里,浑浑噩噩地开回家。巨大的悔恨冲击着我,就像自己毕生投资的股价跌落,房间的空气变得像油漆一样压迫着我,让人窒息。我颤抖着拿出手机,准备报警。
在拨通报警电话的前一刻,我的手指僵住了。我走到卧室门口,慢慢推开门。均匀的呼吸声传入我的耳朵,女儿躺在床上,怀里抱着一个玩具熊。我愣在原地。我走了之后珍妮怎么办?妻子在三年前因为一次意外去世了,我是女儿唯一的亲人,我不能离开她。绝对不可以。
我关掉手机,慢慢冷静下来。我把车上的血迹和凹痕处理好干净之后,开始计划处理尸体。撞人的地点距离这有足足二十英尺,把六岁的珍妮放在家里自己单独去显然不现实。唯一的办法就是以度假的名义和女儿一起驱车过去,再偷偷把尸体埋起来。好在我们所处的地区属于佛罗里达州靠近边陲的地区,公路上荒无人烟,基本不用担心被人看到。等这件事解决之后,生活就能正常地进行下去,我要看着珍妮长大成人。
我爱她。
五点的闹铃响起,身心俱疲的我迷迷糊糊地从沙发上坐起来。窗外黎明乍现,我敲了敲女儿的房门,然后到厨房准备早餐。
“爸爸,为什么起这么早?今天又不是上学日。”
“带你去个地方。相信我,你会被那里的景色迷住的。赶紧起床吧,我给你准备奶酪薄饼和胡椒土豆泥。”
我把早餐摆在饭桌上,倒了两杯牛奶。妻子还在的时候,她要求我们每天早上必须要喝一杯牛奶。我非常讨厌奶腥味,但日复一日倒也就习惯了。甚至在妻子去世后,我还保留着这种习惯。
在女儿吃饭的时候,我来到院子里,找到一把铁锹放在后备箱里。后备箱的暗格里还有一把手枪,那是父亲临走赠予我的礼物。
上午九点钟左右,我凭记忆开到昨晚撞人的地点。我扭头看向后座,女儿因为起得太早,上了车之后就睡着了。我把车往前开了开,停到路边,轻轻打开车门下车,到后备箱拿上铁锹。在关门时,我透过车窗看见熟睡的女儿,莫名其妙的心慌让我还是把枪带在了身上。合上车门,我四周看了看,没有一个人影。
我找到血迹,向山崖下方探头看了看,一股紧张感涌上心头。我拄着铁锹慢慢往山崖下挪动,掉落的碎石咔啦咔啦地滚下去。山间的风一阵阵地刮来,在夏季也让我打了两个寒颤。
很快我来到了底部。谷底布满碎石,我一步步小心地走着,一不小心就被一块尖锐的石头划破了脚踝。前面是一处茂密的灌木丛,血迹就延伸到这里,估计尸体就在里面。我心脏猛跳,慢慢向前。
身后忽然传来一声闷响,就像西瓜砸碎在地上。我心脏骤停,转过头来。眼前的一切如同一把尖刀狠狠刺向我。
我的至爱,我最后的亲人。我的女儿。现在她摔在乱石滩上,一块一尺长的碎石戳碎了她的头颅。血液喷洒在地上,染红了一片。
我嘶哑着跑了过去,不顾全身刺骨的疼痛扑倒在她的旁边,扶起那支离破碎的头颅,她双眼惊恐地瞪圆,就这样与我对视着。一声类似于鸟类动物的尖锐叫声从我嘴里发出,泪水混合着口水流到地上。眼中的世界好像陀螺一样越转越快,慢慢变成一片黑白闪烁的画面,就像电视失去信号的雪花屏。我喉管发紧,世界上的所有色彩从眼中流逝,唯一剩下的便是那满地的艳红。
我挣扎着抬起头,上方的悬崖边站着一个男人。阳光照在他的身后,我看不清他的脸。我拔出手枪,对着男人连开数枪。他像一个木头人一样没有丝毫躲闪,最后一颗子弹精确地贯穿他的胸口,他向后倒去。我把手枪插入嘴中,灼热的枪管把我的口腔烫的皮开肉绽。我扣动扳机,但子弹已经被我打光。巨大的痛苦让我近乎晕厥。我嘶吼着捡起地上的石块,对准自己的太阳穴,一下,两下。很快我的瞳仁模糊起来,在闭上眼之前的那一刻,我看见我和女儿的血液流到了一起。我感到一股近乎欢愉的苦楚。